目前官方统计的我国艾滋病毒感染者近百万,而真实的感染者可能超过两百万了,因为艾滋病毒潜伏期比较长,平均都七八年了,而这么长时间基本都是没什么症状的,也就是说连自己都不知道,所以很容易就传播给别人了,那么这其中有多少是被恶意传染艾滋病毒的呢。

这个比例不算少,在所有艾滋病毒感染者中,被恶意传染的保守估计占了两成,到处可以看到有人说自己被恶意传染的,现在发现感染艾滋病毒提倡马上用药,主要也是控制病毒量防止传染,其次才是治病,因为感染艾滋病毒的前几年一般情况下抵抗力都比较高,过去的政策也是小四小于300才开始用药,现在已经改为发现了马上就用药。

甚至有一部分人在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毒后拒绝用药的,这其中有一小部分是看淡了,或者觉得没必要了,但大部的都是破罐子破摔,恶意去传染别的人,他们在对方面前隐瞒病情,诱导对方无套,有些甚至偷偷的摘掉套子,这些人是觉得自己活不了多久了,要传染几个才心里平衡一点。

那些被恶意传染艾滋病毒的人,绝大部分都没一点办法,甚至很大一部分人还不怪对方,其实是他们付出了感情,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坚决要起诉对方,但成功的很少,偶尔可听说一两个起诉成功的,因为难度太大了,大部分人是无法接受自己病情被公布后可能带来的歧视,也不愿让亲人知道病情,还有就是证据比较难收集,比如要证明自己在接触对方之前是没有感染的,比如自己除了对方就没有跟其他人发生过关系,这些都是很难证明的。

不过只要对方吃药了,就必定在疾控那里有记录,如果被恶意传染,是可以让律师去疾控那里查到资料的,小编觉得,恶意传播艾滋病毒就是犯罪的,碰到这种情况必须起诉,因为不起诉的话,很可能对方还会继续传染给更多的人。

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之初性本善,大部分人是不会去害人的,但我们不能不去防那一小部分人,所以平时生活中,如果跟人发生关系,在不确定对方健康的情况下,是必须戴套的,如果对方有不愿戴套的行为,就必须断然拒绝,并且要防止对方中途恶意摘套,这是对自己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