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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尊 飛錫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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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庶既翕然敬事尊者,維持世道君子一則恐其叛正,一則恐其生非,極力排之,又上章疏彈劾之。

    梁武帝素稱好佛,此時亦鉗于正議,謂尊者邪說誣民,左道亂衆,捕下建康獄中。

    尊者不為辯,服法受治械。

    獄中數年,人有見其時常在市提化者,詞控有司。

    有司曰:“惑衆僧予心痛惡,嚴拘锢禁,安有在市上之理?”試檢獄中,尊者安坐如故。

    未兒,市中人俱上執結,雲:“志公僧逐日街心勸緣提化。

    ”有司親行按驗,止見尊者正在獄中坐禅習定,詢問同拘囚犯,對曰:“此僧自晨至夕,非誦念經文即跏跌坐禅,無時無息不在獄中居住。

    ”有司曰:“人言誤也,或相貌同也。

    ”命獄卒械之、鉗之。

    次日,卿士大夫來見曰:“志公僧超悟性靈,證果得道僧也。

    公所拘者,形也,非神也。

    昨日抵某等家持疏提化,某施若幹,某施若幹,鑿鑿俱有證驗,市人執結不誣也。

    ”有司曰:“昨命獄卒嚴為械鉗,今聞諸公複有是言,則無疑之,衷不得不投抒矣。

    今日攜諸公同至獄中一檢何如?”尊者見卿士大夫同來撿獄,脫下械鉗,不覺大言曰:“昨日承諸公提緣施予,容貧僧結緣日再來領受。

    ”有司此時始信此僧修持得道,能幻形脫化,當為豁釋。

    有詩為證: 梁武拘提下獄中,市心募化有形蹤。

     械鉗不足為身累,當為條陳疏一封。

     尊者自建元中械獄至武皇晏駕,拘禁亦自有年。

    及高帝即位,建康有司為彼條奏一本雲:“志公得道,能幻形脫化,非平常一等僧人,合行豁釋,請旨欽裁。

    ”高帝覽表,即下诏曰:“志公迹拘塵垢,神通冥叙,水火不能焦濡,蛇虎不能侵害,豈以俗士常情空相拘制。

    仰建康有司即為豁釋。

    自今已後,聽其自居止。

    ”有司得了明诏,獄中取出尊者,賜以衣食,慰問再三,聽其居止。

    有詩為證: 高帝承幹閱奏章,志公械禁非受殃。

     虎蛇水火無能害,釋放須臾聽主張。

     高帝下诏放了志公,複诏建康有司送得道志公進京,備左右顧問。

    志公緣此得面君謝罪。

    高帝下阙接見志公,待為上賓,賜坐,從容講談釋道,自執弟子禮。

    左右侍臣,以國師稱之。

    一日,帝問尊者雲:“弟子一日萬幾,方寸内不能無擾無疑,多擾則煩,多疑則惑,莫說明心向佛,隻此煩惑二字,何以治之?”尊者對曰:“陛下欲去煩惑,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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