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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懸日月照乾坤”——紀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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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之罷了。

     在雪芹原書中,“虎兕相逢”,兩雄較量,元妃緻死,賈府敗亡——正是“王爺一級”的政治巨變的幹連結果。

     有一位讀者向我說,“北王寫得就象個小皇上”。

    一點不差。

    在清史上,乾隆四、五年之時,正有這樣一件特大事故發生,我在《新證》中已加叙列,那一次,廢太子胤礽之子弘皙,已經成立了内務府七司衙署等政治機構,實際上自己登了皇位——要與乾隆唱對台戲,并且曾乘乾隆出巡之際布置行刺。

    怡親王之子弘晈(甯郡王)等也在内。

    很多人都在案内牽連,并且也涉及到外藩。

    這恰恰是“雙懸日月照乾坤”的背景。

     雪芹慣用閑筆,于漫不經意之處特加逗漏的,還有一回書,即第七十二回叙鳳姐因理家事重、财力日艱,自言恐不能支,說做了一個夢,夢見另一個娘娘派人來向她索要錦匹,并且強奪。

    這也是“兩處宮廷”的暗示。

     在雍正時,他回顧往事,就說過諸王作“逆”時,是羅緻各色人等,包括僧道、綠林、優伶、外藩、西洋人……。

    在乾隆四、五年大案中,恰好也是如此。

    明乎此理,則仔細體會一下雪芹之筆端的蔣玉菡(優伶)、柳湘蓮(強梁)、馮紫英、倪二、馬販子王短腿……隐隐約約,都聯在一串,都是後來“壞了事”的北王這一面勢力旗幟下的人物。

    寶玉、鳳姐落獄,一因僧,一因道,又頗有下層社會人等前往探望營救。

     “三春去後諸芳盡”,正是這個“雙懸日月照乾坤”的總結局。

     雪芹原意在于傳寫閨友閨情,本不拟“幹涉朝廷”——但寫這些閨友的慘局,又無法避開朝廷時世,所以他才在書的開端再四聲明表白:我本意原不在此,但既忠實于生活經曆,就不能不用隐約之筆也讓讀者看出這層緣故。

    ——此意曆來評者也并未能見真而言切。

     正因八十回後涉及了上述之事,朝廷(獲勝者)當然是不許不容的。

    将八十回高高唱贊歌,打抱“不平”的,當此紀念雪芹二百二十周年祭的時候,也許還在慶幸:多虧程高,關切雪芹殘書,為之完卷,功高德厚,是雪芹的大恩人吧?謹以此意,敬獻于雪芹詩靈之前:你是偉大而不朽的,想毀壞損害你,是一種妄想,遲早會為最廣大的人民群衆普遍認識到的。

     寫于六屆人大、政協一次會議結束之際, 時為一九八三年之六月末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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