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離。
彰于佛果上亦成事·妙觀一時轉不可分離。
莊嚴論并無性後義以五·六不次示轉得也。
又會成唯識論六·五次第雲。
佛地論·成唯識約于因位先轉第六識得妙觀智後轉五識得佛果次第以六·五次第示轉得也。
各據一義理無相違。
然佛地論破準莊嚴有義非彰從因至果轉次第故。
以此莊嚴論等(八七五六)義起執為盡理者破不應爾也。
所餘疑難由古所會可消焉也(已上私)又子島私記曰。
因問雲。
轉識得智者可雲改識成智耶。
答。
不爾。
論有二釋。
一雲。
智(心所)雖非識知而依識(心王)轉。
識為主故說轉識得也。
二雲。
又有漏位智劣識強。
無漏位中智強識劣。
為勸有情依智舍識故雲轉八識得四智也。
此初釋意雲識者心王。
智者慧心所。
轉有漏慧得無漏智其有漏慧依心王轉。
識為主故寄總心王名轉現也。
問。
就初釋七轉識有漏位有慧(心所)故應雲轉慧得智。
第八識有漏位無慧俱。
何雲轉慧得智耶。
又如何雲餘信等善心所有漏位無佛果上有耶(第二問難基辨私加)答。
子島引從芳說雲。
第八識因中雖無有漏慧即不妨有本有無漏慧轉成智。
即從無漏鏡智種子中生現行也(子島雲。
先德未決也。
未見此文)(雲雲)
基辨私助答雲。
從芳所言非無助據。
成唯識十說四智心品所生得曰。
所生得謂從本有種子所生(雲雲)本有者非如僧佉等實有一物之本有自性為因。
大乘過未無。
但當念現行心法爾緣起顯現道理具足。
此雲本有種子。
若爾大鏡智從本有種生鏡智及無漏善信等心所自可知已。
遍行思心所于無漏善境造作心等故。
無漏信等心所自本有種生。
餘三智亦複爾。
若爾何雲轉耶。
謂轉耶時得自本種智相應心心品生簡擇用增清淨雲得智也。
初地已上所得妙觀·平等二智亦自本有種生雲轉識得智也。
轉者轉舍即斷舍棄舍。
得者轉得即顯得生得也。
如本論第十說。
【章】或因果俱(至)中說六識鈔曰。
七舉因果說六識類。
勝鬘經中等者。
彼經曰。
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
何以故。
于此六識及心法智此七法刹那不住不種衆苦。
不得厭苦樂求涅槃(雲雲)此經述記曰。
六識謂眼等六識也。
心法智者意識相應無漏智也。
(雲雲)
【章】或因果俱(至)說七心界鈔曰。
八舉七識之說。
諸教者對法論二(十丁左)說七心界等也(瑜伽論中處處說)。
【章】或因果俱(至)八謂八識鈔曰。
九舉八識之說。
楞伽·深密·密嚴等經瑜伽·唯識·百法等論說八識也。
【章】或因果合說九鈔曰。
十舉九識之說。
此中有六。
初标牒。
二證第九識。
三舉舊經論明第九識體。
四舉今家所立。
五舉證成所立。
六結今家義今即初也。
【章】楞伽第九(至)水中諸波。
鈔曰。
二證第九識。
八九種種識等者。
十卷楞伽第九今所引前文曰。
依諸耶念法。
是故有識生。
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雲雲)今家以第九識雲染淨别開。
他家難雲。
楞伽既說依諸邪念法故第九非唯淨。
染識位亦立第九識。
今家通雲。
依邪念法有九八識生者。
含染淨意。
若染八識則邪念為順之增上緣。
若淨第八識則以邪念為違之增上緣。
如立隐密佛性。
若不爾則如來品現功德莊嚴經文如何通是。
【章】依無相論(至)真俗合說鈔曰。
三舉舊經論明第九識體。
無相論者。
按藏目無此論名。
故古來種種異說。
今詳以二門辨。
初舉古師說是非。
二叙今義。
初是非古說者。
或釋言。
無相論者陳那所造無相思塵論(真谛譯)一卷。
與新譯觀所緣緣論同本異譯也(今雲。
檢無相惡塵論無如是阿摩羅之名。
故或說非也)又有雲。
此是轉識論中有如是說(雲雲)(今雲。
次舉子島說是非中因辨)又子島私記曰。
無相論轉識品曰。
能緣有三。
一果報識即阿梨耶。
二執識即末那。
三塵識即六識。
境識俱泯即是空性。
其空性者阿摩羅識。
阿摩羅識即真如(雲雲)(今雲。
子島所引境識俱泯等文。
轉識論文也。
非有無相論轉識品者故。
子島釋不說)今撿轉識論(真谛三藏譯都一卷八紙有)論曰。
問。
遣境存識乃可稱唯識義。
既境識俱遣。
何識可成。
答。
立唯識乃一往遣境留心。
卒終為論。
遣境為欲空心。
是其正意。
是故境識俱泯是其義成。
此境識俱泯即是實性即是阿摩羅識。
亦可卒終為論。
是阿末羅識也(雲雲)(已上真谛譯轉識論文)基辨詳此轉識論文。
斯論中有本論及釋論合糅成一部一卷。
今此所引示問答文釋論之文也。
此釋論未詳何人所造。
恐真谛三藏所釋欤。
今按本論文是唐譯顯揚第十六成無性品中文異譯顯然。
如次下具辨。
故有人雲轉識論中有如是說是非虛談。
雖爾無此轉識論名無相論義。
又子島雲無相論轉識品亦不允當。
無如是論品名故。
應知非雲轉識論亦名無相論。
而轉識論初文雲。
識轉有二種。
一轉為衆生。
二轉為法(雲雲)由是應知。
轉識論非說轉識得智論。
但論識轉作二相貌也。
若準論說相則應雲識轉論。
今準此方言應雲轉識論也。
又瑜伽論記一曰。
文備師雲。
昔傳引無相論阿摩羅識證有九識。
彼無相論即是顯揚論第十六無性品(雲雲)然彼品文無阿摩羅名(雲雲)基辨雲。
以無相論雲顯揚無性品誠為善說。
而雲彼品文無阿摩羅名未盡。
不許新舊論文同異故。
至次下述自義如見白日焉矣。
第二叙今義者。
基辨謹撿。
今此章所雲無相論者非雲轉識論。
此是真谛三藏所譯三無性論也。
有上下二卷四十二紙。
今以此三無性論并讀顯揚第十六成無性品。
同本異譯顯然可知。
三無性論文初雲立空品中人空已成未立法空為顯法空故說諸法無自性品。
是與顯揚論成無性品雖文少異稍同。
其成無性品雲。
複次成空品中已成立衆生無我。
非法無我。
今為成立法無我故說成無性(雲雲)(今雲。
三無性論中亦有本論釋論合糅。
本論文與顯揚論成無性品大同少異。
釋論未知誰人釋)三無性論上(十八丁右)曰。
雲識如如者。
謂一切諸行但唯是識。
此識二義故稱如如。
一攝無倒。
二無變異。
攝無倒者。
謂十二入等一切諸法但唯是識。
離亂識外無别餘法故。
一切諸法皆為識攝此義決定。
故稱攝無倒如如。
無倒如如未是無相如如也。
無變異者。
明此亂識。
即是分别依他似塵識所顯。
由分别性永無故依他性亦不有。
此二無所有。
即是阿末羅識。
唯有此識獨無變異。
故稱如如。
今大乘義破諸入并皆是無。
唯是亂識所作故。
十二入則為颠倒。
唯一亂識則非颠倒。
故稱如如。
此識體猶變異。
次以分别依他遣此亂識。
唯阿摩羅識是無颠倒是無變異是真如如也。
前唯識義中亦應作此識說。
先以唯一亂識遣于外境。
次阿摩羅識遣于亂識故究竟唯一淨識也(雲雲)基辨以此三無性論文并讀顯揚論成無性品無似是阿摩羅識文。
實如文備師所言。
然三無性論中說七真如。
其第三識如如下說此阿摩羅識文。
顯揚論成無性品中亦雖舉七種真如雲已前攝事品中說而略是。
故無廣釋七真如文。
由是閱前攝事品說七真如文。
第三如雲唯識真如。
即三無性論所雲識如如也其文曰。
三唯識真如作意。
謂如前說。
乃至于染淨法所依(第八識)思惟諸法唯識之性(識性真如即第九識)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衆生染唯心淨故衆生淨(雲雲)此文中雲染淨法所依者第八識也。
雲諸法唯識性者識性真如即第九識上有于言。
此彰境第七聲。
離第八識無别第九。
于第八處有第九識。
今染淨各别開且立名雲阿末羅識。
章文雲真俗合說。
即今于言意也。
推求攝事品文有如是意。
成無性品讓攝事品而略之。
文備師不識推攝事品雲成無性品無阿末羅識文。
可謂粗說。
是故今無相論者三無性論炳然。
新譯家中以相說性其例尤多。
雲轉識論之說不可依用。
同性經者。
大乘同性經上(有全二卷。
字文周三藏阇那耶舍共僧安譯)曰。
佛言。
楞伽王。
衆生神識無邊廣大。
無色無相不可見。
無礙無形無定處。
不可說(乃至)楞伽王。
識相清淨。
唯是無明貪着習氣業等諸客煩惱之所覆障。
楞伽王。
譬如清淨虛空之界唯有四種客塵染污何等為四所謂煙雲塵霧。
楞伽王。
識相如是。
本清淨故無邊不可捉。
無有色染。
唯是諸客煩惱之所覆染故乃至廣說(雲雲)若取真如等者。
上來所舉無相論同性經說。
立第九識名阿摩羅識。
此雲無垢。
倫記一曰。
地婆诃羅雲。
西方一解。
第六識别義名為阿末羅。
斷惑證滅有勝用故(雲雲)新羅元曉師雲。
自性清淨心名為阿末羅。
與第八賴耶識體同義别(雲雲)(今雲。
元曉師說能合同性經亦準如來功德莊嚴經意也)真俗合說故者。
真如是真谛。
識者俗谛。
今以真如為識。
故雲真俗合說也。
樞要下末曰。
依無相論及同性經。
無垢識者。
自性識心。
即真如理。
故知無垢通二種也(雲雲)又倫記一曰。
基雲。
依無相論同性經中。
彼取真如為第九識。
真一俗八。
二合說故(雲雲)基辨雲同性經說識相之言。
是約俗谛。
說本性淨是真。
無相論如上已辨。
真俗合說也。
【章】今取淨位(至)名别說故鈔曰。
四舉今家所立。
今家意言。
雲識是俗谛幻性識也。
故以真如不可釋也。
故今家淨位第八本識以為第九識也染淨本識等者。
染本識第八說。
淨本識第九識。
雖第八與第九各别說。
其體即本識也。
【章】如來功德(至)阿末羅識鈔曰。
五舉證成今家義。
此中既言下章主釋經文。
成唯識疏三末(七十九丁右)曰。
或名無垢識。
唯無漏依。
體性無垢。
先名阿末羅識。
或名阿摩羅識。
古師立為第九識者非也。
然楞伽經第九有九種識。
如上(第一卷)下(第三)會此無垢識是圓鏡智相應識名。
轉因第八心體得之(雲雲)又同疏一本曰。
楞伽經說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
說有九識即是增數。
顯依他識略有三種廣唯有八離于增減。
故說唯言。
楞伽經中兼說識性。
或以第八染淨别開故言九識。
非是依他識體有九。
亦非體類别有九識。
(雲雲)
【章】故知第八(至)以為九也鈔曰。
六結今家義。
【章】或因八果(至)唯有漏故鈔曰。
此下明幻性識有五文中第二依異說辨識類。
此中有三。
初佛地論一師。
二安慧師。
三護法正義。
今即初也。
因八者因位八識。
果三者無漏六·七·八三識。
【章】或因八果(至)那唯染故鈔曰。
二安慧師義。
成唯識疏(五末)曰。
準此師計即成佛時無第七識餘七識成佛(雲雲)。
【章】或因果俱(至)正義所說鈔曰。
三護法正義。
【章】依他識中(至)謂安慧師鈔曰。
此下第三依分類明識類。
此中有五。
初标牒(依他識中四字是也)二舉一分師。
三舉二分師。
四舉三分師。
五舉四分師。
今即初·二也。
安慧論師以華嚴經三界唯心文立唯一分。
【章】或說唯二(至)分難陀師鈔曰。
三舉二分師。
此師由攝大乘說唯二依他性立唯二分義也。
【章】或說有三(至)分陳那師鈔曰。
四舉三分師。
由能量·所量·量果三量立三分義也。
【章】或說四分(至)分護法師鈔曰。
五舉四分師。
由陳那義立三分。
以三量别義加第四分。
如成唯識二說。
【章】如是所說(至)所相無故鈔曰。
此五文中第四由同異門辨識類。
此中三文。
初示上來所說約理世俗一往之論。
二辨八識非一非異示可言中道。
三舉非一非異證諸識差别者。
三能變識諸心所法相等四分法相差别。
成唯識論七說識差别相約理世俗說。
理世俗者是假施設。
故今雲一往而論也。
依成唯識雲等下論第七(十八丁)文也。
此二辨八識非一非異示可言中道。
因果性故者。
因謂第八識果謂七轉識。
互為因為果故。
定異則應非因果性。
麥種不生豆故。
因果性故非一非異。
阿毗達磨經諸法于識藏等頌文意。
無定性故者如幻事陽炎等從緣現故。
是楞伽·深密經所說意。
問。
如何八識緣起無定性耶。
答。
且二禅已上五識皆無不現。
是由業緣不現。
若生初禅眼耳身三識随緣現。
鼻舌二識由業無。
若欲界五識皆現。
或無想天及五位無心位六識俱無。
如無色界。
諸色但種子不現行。
如滅定。
染第七識一向不現。
皆随緣現無決定性。
故雲非有似有如幻假有也如水波故者。
彰無差别非無差别。
是楞伽·深密·伽五十一之所說也行相所依相應異者。
第八行相無分别現量見分。
第七行相非尋伺任運計度見分。
第六通現比非三見分。
前五唯現量見分。
随應可知。
故雲行相異也所依異者。
第八識依第七意根。
第七識依第八意根。
第六亦依第七意根。
前五依眼等五根。
故雲所依異所緣異者。
第八緣三種境。
第七緣我法相。
第六通緣一切法。
前五緣色等五境。
故雲所緣異相應異者。
第八識但五遍行無記性相應。
第七識五遍行有覆無記我癡等四煩惱八大随惑别境慧十八心所相應。
第六識若善。
五遍行善起信等善十一欲等别境善起合二十一俱。
若染五遍行染。
别境五中随染起根本惑十八大随惑中随惑二小随惑十合俱起。
若無記。
四不定亦起例可知。
前五識亦随三性别例準可知。
故雲相應異也。
起滅異故者。
八識中一滅時餘不滅。
熏習異故者。
能(七轉)所(第八)熏等(等總别報其不共相等)相各有異。
楞伽經雲等者。
舉非一非異證成唯識疏(七本)釋曰。
心意識等以理俗谛随事差别相故可說有别。
約勝義勝義真故相無别也。
第四勝義理忘言慮。
今(頌意)遮有别但說無别。
既曰離言。
何别不别。
以識自性能相無故所相亦無。
能所二性(一切法互能所)即依識立。
求不可得。
識上何者為能相所相。
謂用(四分等相用心所緣别相)為能相體(四分合識體心王取總相)為所相(若體為能用為所相)若俗谛事中有此用體真勝義中即離心言俱不可得。
故雲真故相無别。
無别者無别亦無不别也。
(雲雲)
【章】如是一切(至)名為唯識鈔曰。
五結所觀識類差别。
【章】此幻性識(至)各各證故鈔曰。
當門大段第三明能觀識類。
秋篠雲。
上明所觀識類差别。
此下明能觀智類亦别(雲雲)若加行觀者。
四加行位所修唯識觀也。
唯共非自者。
古來二家釋别。
芳野雲。
理實而言。
加行亦通自相觀也。
雖是有漏而既現量。
何都不得自相耶。
故知一往說也(雲雲)又秋篠雲。
若加行智總觀諸法皆無我性趣求所證故雲唯共非自也(雲雲)基辨評二釋雲。
釋不悉。
地前加行有漏觀故不契真如。
故雖現量但遍緣也。
故雲非自也。
秋篠釋為好。
若後得智等者。
秋篠雲。
若後得智一一依他别别知故名為自相(雲雲)上來第五門訖。
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第八(大尾)
天明六年(丙午)十一月朔日于南都興福寺菩提院方妙光院對屋寓隐之砌再校大加删補竟。
來未三月下旬皇都京極善長寺開演之所望。
為其用意加校正了。
抑此師子吼抄安永五年之比于皇都開演之砌***之了。
其後于東武淺草亦開演之砌一校子。
其後于西京藥師寺開演。
去已辛于專寺正智院講之。
每講無不加删補。
漸今年清書了。
回向四忍法界海法相沙門基辨六十九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