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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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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亦可的母親姚心儀是位法官,退休後餘熱尚存,又無處發揮,就格外操心女兒的工作。

    夜半,陸亦可趴在電腦前,加班搜尋兩個證人線索,前法官也來了興緻。

    法官嘛,判案子的嘛,這下餘熱可有地方發揮了。

    姚法官似又回到了法庭,讓疲憊不堪的女兒去餐桌喝蓮子湯,自己坐到電腦前看資料。

    姚法官多年擔任經濟庭庭長,辦案經驗豐富,尤其擅長對各種财産糾紛的處理判斷。

    她銳利的眼睛注意到,蔡成功的大風服裝公司涉訟不少,資産常被各地法院輪候查封。

    法官便向女兒介紹法律常識:查封裡面有區别,像卡車油罐車一般小車,法院雖然查封,但不影響車輛的使用,隻是不能轉讓變更所有權了。

    但是對價值上百萬幾百萬的豪車,就不準使用了,使用不但會造成車輛減值,如果出現嚴重車禍,甚至會造成查封标的物的價值滅失…… 陸亦可說:這我知道,蔡成功這輛奔馳就屬于不準使用的。

     這時,法官母親突然叫了起來:哎呀,奔馳車的第一查封人還是外省的啊?亦可,你來看,網上有嘛,是咱鄰省橋頭縣法院查封的!陸亦可在餐桌旁伸頭看了看:是啊,你發現啥了?母親詭秘一笑:陸處長,車和人沒準我都給你找到了!陸亦可半信半疑:真的?母親輕松地說:不是蒸的還是煮的?陸亦可樂了,推搖着母親:說,快說! 姚法官開始辦案。

    根據目前線索,人和車是在岩台市失蹤的,時間是十二月十五号。

    岩台市和鄰省哪個縣接壤?橋頭縣!這兩個人應該是被橋頭縣法院司法拘留了。

    法官冷靜分析,橋頭縣法院早就查封了這輛奔馳,連車牌都給沒收了,不讓上路行駛。

    他們倒好,把這台車東藏西藏的,還偷偷弄到岩台市去賣,一個妨礙司法執行的罪名是逃不掉的!姚法官掐指計算,十二月十五日失蹤,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九号,這已經是第十四天了!司法拘留應該是十五天,這倆人明天就得放出來!姚法官瞪起眼,讓女兒趕快去接他倆,别再弄丢了。

     兩個關鍵證人就這麼找到了。

    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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