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王霸篇第十一

首頁
法治,其佐賢,其民願,其俗美,而四者齊,夫是之謂上一。

    如是則不戰而勝,不攻而得,甲兵不勞而天下服。

    故湯以亳,文王以鄗,皆百裡之地也,天下為一,諸侯為臣,通達之屬,莫不從服,無它故焉,四者齊也。

    桀纣即厚有天下之埶,索為匹夫而不可得也,是無它故焉,四者并亡也。

    故百王之法不同,若是所歸者一也。

     【譯文】 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使社會安定的法令制度,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導緻社會動亂的法令制度;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賢能的士人,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無行的士人;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樸實善良的百姓,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兇狠強暴的百姓;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美好的習俗,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惡劣的習俗;以上兩種情況同時存在的,國家仍存在;偏于上一種情況的,國家就安定;偏于下一種情況的,國家就危險;全屬于上一種情況的,就能稱王天下;全屬于下一種情況的,就會滅亡。

    所以那國家的法令制度能使社會安定,它的輔佐大臣賢能,它的人民樸實善良,它的習俗美好,這四者齊備,那就叫做全屬于上一種情況。

    像這樣,那麼不打仗就能戰勝敵人,不進攻就能取得戰果,軍隊不用費力而天下就服從了。

    商湯憑借亳,周武王憑借鄗,都不過是方圓百裡的領土,而天下被他們統一了,諸侯做了他們的臣屬,凡能到達的地方,沒有不服從的,這沒有其他的緣故,而是因為上述四種條件齊備了。

    夏桀、商纣王即使實力雄厚得掌握了統治天下的權力,但最後要求做個普通老百姓也不可能達到,這沒有其他的緣故,而是因為上述四種條件全都喪失了。

    各代君主的治國方法就像這樣的不同,但歸結起來的道理隻有這麼一個。

     上莫不緻愛其下,而制之以禮。

    上之于下,如保赤子,政令制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不理者如豪末,則雖孤獨鳏寡必不加焉。

    故下之親上,歡如父母,可殺而不可使不順。

    君臣上下,貴賤長幼,至于庶人,莫不以是為隆正;然後皆内自省,以謹于分。

    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禮法之樞要也。

    然後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建國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總方而議,則天子共己而止矣。

    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均平,莫不治辨。

    是百王之所同,而禮法之大分也。

     【譯文】 君主無不對他的臣民給予愛護,因而用禮制來限制他們;君主對于臣民,就像愛護嬰兒一樣。

    政令制度,是用來對待下面的老百姓的;如果它有不合理的地方,即使像毫毛的末端一樣細微,那麼就是對孤兒、孤獨老人、鳏夫、寡婦,也一定不加到他們頭上。

    所以臣民親愛君主高興得就像親愛父母一樣,可以殺死他們而不可能使他們不順從君主。

    君主、臣子、上級、下級,高貴的、卑賤的、年長的、年幼的,直到平民百姓,沒有誰不把這禮制當作為最高的準則,然後又都在内心反省自己而謹守本分,這就是曆代聖王所相同的政治措施,也是禮制法度的關鍵。

    這些做到以後,農民就分得田地去耕種,商人就分取貨物去販賣,各種工匠分配一定的工作去用力,士大夫分任一定的職務去處理政事,諸侯國的國君分封一定的領土去守衛,三公統管各個方面來商議,那麼天子隻要讓自己拱着手就是了。

    朝廷外面如此、朝廷内部如此,天下就沒有人不協調一緻,就沒有什麼不治理得好好的,這是曆代聖王共同的政治原則,也是禮制法度的要領。

     若夫貫日而治平,權物而稱用,使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喪祭械用皆有等宜,以是用挾于萬物,尺寸尋丈,莫得不循乎制度數量然後行,則是官人使吏之事也,不足數于大君子之前。

    故君人者,立隆政本朝而當,所使要百事者誠仁人也,則身佚而國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

    立隆正本朝而不當,所使要百事者非仁人也,則身勞而國亂,功廢而名辱,社稷必危,是人君者之樞機也。

    故能當一人而天下取,失當一人而社稷危。

    不能當一人,而能當千百人者,說無之有也。

    既能當一人,則身有何勞而為?垂衣裳而天下定。

    故湯用伊尹,文王用呂尚,武王用召公,成王用周公旦。

    卑者五伯,齊桓公閨門之内,縣樂、奢泰、遊抏之修,于天下不見謂修,然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為五伯長,是亦無他故焉,知一政于管仲也,是君人者之要守也。

    知者易為之興力,而功名綦大。

    舍是而孰足為也?故古之人,有大功名者,必道是者也。

    喪其國危其身者,必反是者也。

    故孔子曰:“知者之知,固以多矣,有以守少,能無察乎?愚者之知,固以少矣,有以守多,能無狂乎?”此之謂也。

     【譯文】 至于那連續幾天把政事治理妥當,合理地調節萬物來使它們适用,使各級官吏穿的衣服有一定的規格、住的房子有一定的标準、役使的仆從有一定的編制、喪葬祭祀器械用具都有和等級相适合的規定,把這種做法貫徹到各種事情中去,諸如尺寸尋丈之類的标準,無一不是遵循了法度然後才加以施行,這些都是政府官員和供役使的官吏所做的事,不值得在偉大的君主面前數說。

    那統治人民的君主,如果為本朝所确立的最高準則完全得當,所任用的總管各種事務的宰相是真正有仁德的人,那麼他就會自身安逸而國家安定,功績偉大而名聲美好,高一點的可以稱王天下,低一點的也可以稱霸諸侯;如果為本朝所确立的最高準則不得當,所任用的總管各種事務的宰相不是具有仁德的人,那麼他就會自身勞累而國家混亂,全功盡棄而聲名狼藉,國家一定會危險;這是當君主的關鍵啊。

    所以,能恰當地任用一個人,那麼天下就能取得;不能恰當地任用一個人,那麼國家就會危險。

    不能恰當地任用一個人而能恰當地任用一千個人、一百個人,在理論上是沒有這種事情的。

    既然能恰當地任用一個人,那麼他本身又有什麼勞累的事要做呢?隻要穿着長袍無所事事而天下就能平定了。

    所以商湯任用了伊尹,周文王任用了呂尚,周武王任用了召公,周成王任用了周公旦。

    功德低一點的是五霸,齊桓公在宮門之内懸挂樂器、奢侈放縱,遊蕩玩耍,但在天下他并沒有被說成是講求享樂,相反地他還多次會合諸侯,使天下歸于一緻而恢複了正道,成為五霸中的第一個,這也沒有其他的緣故,而是因為他懂得把政事全部交給管仲,這就是當君主的重要守則啊。

    聰明的君主容易做到這一點,所以能造成強大的實力而功業名望極大,除了這個還有什麼值得去做呢?所以古代的人,凡是有偉大的功業名望的,一定是遵行了這一點;凡是喪失了自己的國家,危害到他本人的,一定是違反了這一點。

    所以孔子說:“智者的知識,本來已經很多了,又因為管的事很少,能不明察嗎?蠢人的知識,本來已經很少了,又因為管的事很多,能不惑亂嗎?”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治國者分已定,則主相臣下百吏,各謹其所聞,不務聽其所不聞;各謹其所見,不務視其所不見。

    所聞所見誠以齊矣。

    則雖幽閑隐辟,百姓莫敢不敬分安制,以化其上,是治國之征也。

     【譯文】 治理得好的國家,名分已經确定以後,那麼君主宰相大臣百官就各自謹守自己應該聽見的東西,不緻力于打聽自己不應該聽見的東西;各自謹守自己應該看見的東西,不緻力于察看自己不應該看見的東西。

    君主宰相大臣百官的所見所聞,如果真正和各自的名分一緻了,那麼即使是那些幽遠閉塞隐蔽偏僻的地方,百姓中也沒有人敢不嚴守本分、遵守制度、用禮來順服他們的君主,這是治理得好的國家的标志。

     主道治近不治遠,治明不治幽,治一不治二。

    主能治近則遠者理,主能治明則幽者化,主能當一則百事正。

    夫兼聽天下,日有餘而治不足者,如此也,是治之極也。

    既能治近,又務治遠;既能治明,又務見幽;既能當一,又務正百,是過者也,過猶不及也。

    辟之是猶立直木而求其影之枉也。

    不能治近,又務治遠;不能察明,又務見幽;不能當一,又務正百,是悖者也。

    辟之是猶立枉木而求其影之直也。

    故明主好要,而闇主好詳;主好要則百事詳,主好詳則百事荒。

    君者、論一相,陳一法,明一指,以兼覆之,兼照之,以觀其盛者也。

    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勞,論其慶賞,歲終奉其成功以效于君。

    當則可,不當則廢。

    故君人勞于索之,而休于使之。

     【譯文】 君主的統治原則:治理近處的事而不治理遠方的事,治理明處的事而不治理暗處的事,治理根本性的一件大事而不治理各種各樣的小事。

    君主能夠治理好近處的事,那麼遠方的事就會因此而得到治理;君主能夠治理好明處的事,那麼暗處的事就會因此而變化;君主能恰當地治理好根本性的一件大事,那麼各種各樣的小事就會因此而得到正确處理: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
0.11869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