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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韬——論治國用人的韬略 賞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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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本篇首先闡明了賞罰的目的:“賞所以存勸,罰所以示懲”。

    而要達到這一國的,必須堅持賞貴信、罰貴必,也就是賞信罰必的原則。

     【譯文】 文王問太公說:“獎賞是用來鼓勵人的,懲罰是用來警誡人的,我想用獎賞一人來鼓勵百人,懲罰一人以警誡大衆,應該怎麼辦呢?” 太公回答道:“獎賞貴在守信,懲罰貴在必行。

    獎賞守信,懲罰必行,是人們耳朵能聽到、眼睛能看見的。

    即使是沒有聽到和看見,也都會因此而潛移默化了。

    誠信能夠暢行于天地之間,上通于神明,更何況是對人呢?” 【原文】 文王問太公曰:“賞所以存勸①,罰所以示懲。

    吾欲賞一以勸百,罰一以懲衆,為之奈何?” 太公曰:“凡用賞者貴信,用罰者貴必。

    賞信罰必于耳目之所聞見,則所不聞見者,莫不陰化②矣。

    夫誠暢③于天地,通于神明、而況于人乎?” 【注釋】 ①勸:鼓勵、勸勉的意思。

     ②陰化:暗中變化,潛移默化。

     ③暢:暢行無阻的意思。

     【例證】 信賞必罰是執行和嚴明軍紀的一項基本原則,隻有這樣,才能收到“存勸”、“示懲”之效。

    春秋時期齊國将軍司馬穰苴斬莊賈的故事就是這方面的一個著名例證。

     周景王十四年(前531年),晉、燕兩國從西南和北方進犯齊國,齊軍連連敗北,齊國上下震動。

    齊景公為扭轉戰局,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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