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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冬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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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白晝變短,抽完一根香煙的工夫,眼看着天色就一點點地暗下去。

     星期日下午四點鐘,公寓裡萬籁俱寂,悄無聲息。

    伊織靜靜地坐在角落裡,黑着燈,一動不動地望着窗外。

    他能意識到,黃昏的暮霭正從房屋内外向他包圍過來。

    這是天完全變黑前的短瞬明亮,此時正處在晝夜交替的時刻,難以分辨清何處為晝,何處為夜。

     在殘留的幾許淡淡光線的映照下,攤放在桌面上的一張紙在黑暗中泛着白色的光。

    那是兩天前内兄送來的離婚申請書,妻子已在上面簽過字,蓋上了章。

    内兄替他做了證人,所以在證人欄裡也填好了内容。

    此外還需要一個證人,伊織也已經托付了村岡,隻要他也填上名字,伊織再簽字蓋章後,交到區政府,這手續就算全部辦完了。

     事情出乎意料地簡單,簡直讓人吃驚,伊織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做了十七年的夫妻,一朝分手,難道不該有些麻煩事麼?在這麼一紙文書上簽了字蓋過章就算了結,那也未免簡單過頭,過于草率了。

     離婚這種事,隻要夫妻雙方都同意,其他的事就變得意外地簡單。

    就隻剩下将這一紙文書送到區政府。

     與此相比,顯得麻煩的事兒倒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過程。

    一個多月以來,這種麻煩事已經有過好幾起。

    比如孩子的戶口、撫養費以及贍養費等等都需要解決。

     當然,伊織并不會為了一一解決這些麻煩獨自來回奔波。

    事實上,這些事都是一個作律師的熟人和内兄替他打點好的。

    兩個孩子都毫無異議地跟了妻子;律師說,贍養費數額也合理,對方沒有意見。

    況且,伊織自知這件事情理虧,所以也不能斤斤計較。

    他隻能沿着别人替他鋪好的路軌默然前行。

     已經開動了引擎的汽車沒理由再停下來。

    伊織也知道這種說法有些不負責任,但他還是認為自己隻不過是坐在那輛車上罷了。

     是由自己作出決定,經過協商後達成協議,再演化成目前的事态,伊織不知怎的竟把分手想成了别人的事。

    不知不覺中,他忘了是自己在離婚。

    談妥了所有的事情後,當隻剩下簽字蓋章時,伊織卻感到一種聊落無依的空虛。

     想到隻要簽字蓋章後,所有的事情都一了百了時,伊織心裡湧起某種惋惜之情。

    他連筆也拿不起來,失神地望着窗外。

     天更暗了,隻有伊織的周圍還有光線,他仍然一絲不動地坐在椅子上望着窗外,黑夜馬上就要乘隙而至。

    在這靜谧的黃昏裡,隻有一張白色的紙浮現在眼前。

    丈夫的名字寫在左欄,妻子的名字填入右欄。

    妻子那邊已經填寫好了,并且蓋上了印章。

    右下方印着“簽名必須由本人親筆書寫”以及“請分别使用本人的私章”等注意事項。

     妻子原本沒有自己的印章。

    就一般的夫妻而言,也很少有妻子擁有私章。

    這兒要求使用私章,未免有些滑稽可笑。

    妻子好像蓋上了她從前一直使用的“伊織”手戳。

    伊織也許就隻能使用手頭的正印了。

    同樣的“伊織”兩個字,卻用不同的印章蓋上,也算是在提醒:從此你們将成為陌路人。

     下面還有一欄寫着“離婚類别”,大概是内兄在“協議離婚”的地方蓋了一方圓印。

    伊織看到這兒,像個旁觀者似地想:“啊,是嘛,原來是協議離婚啊!”再底下還有“未成年子女姓名”以及“母親監護之子”的欄目,裡面填着真理子、美子的名字。

    旁邊的“父親監護之子”一欄空着。

     對于兩個孩子都跟妻子生活,伊織沒有異議。

    再說,年幼的孩子跟母親生活也是合情合理的,但伊織眼見自己名下空白的一欄,才再次意識到孩子們也已離己而去。

    孩子們會怎麼想呢?她們或者會認為,他是個不負責任的父親,像他這樣的人已經和自己沒有關系。

    或者,她們還懂得将父母之間的離婚另當别論,依然把他視為血脈相通的父親,而在心裡留有一分愛意。

     直到通過協商,達成目前的正式協議為止,伊織再也沒見過兩個孩子。

    隻有一次在電話裡,他說:“我雖然和你們媽媽分手了,但還是你們的爸爸。

    ”當時,他讓長女和次女分别聽了電話,一一跟她們說過這句話。

    但是兩個人卻沉默着一語不發。

    不知道她們是在哭,還是在做一種無聲的抗議。

     果真有理由讓孩子們都緘默不語地分手嗎?到了現在這一步,他不得不認為唯獨自己有急切難耐、割袍斷義似的心情。

     遠處那幢大樓裡有一扇窗拉亮了燈。

    仿佛約好了這一時刻似的,其他的窗子也接二連三地亮起來。

    夜終于降臨了。

    如此看來,與其說是從黃昏到黑夜,倒不如說是燈光引來了黑夜。

     今天就應該在離婚申請書上簽字蓋章後,送到律師那兒去。

    這件原本應該由自己去呈送的文書,據說也可以讓他人代送。

    手續如此簡單豈不是可以借他人之手強迫離婚?伊織奇怪地又看了看那張紙。

     伊織雖然明知簽字蓋章之後一切都将結束,身體卻依然靜坐在夜色蒼茫的窗邊沉思,他弄不清自己那種怠惰的心情究竟是怎麼回事。

     離婚因己而起,離家出走也是由自己開始的。

    當時已經将“分手”的意見清楚明白地告訴了妻子,同時也跟内兄說明了自己的心情。

    可事到如今,對方同意了,自己卻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并不是他改變了初衷,而是事已至此,就算再回到妻子身邊,已經破壞了的感情也無法完好如初。

    離婚是件既定的事實,已經無法更改。

    伊織明知如此,心裡卻仍然提不起勁兒。

     “我怎麼了……” 伊織喃喃自語着,想起了笙子。

     離家出走時,笙子的形象在腦中還清晰可見。

    當時确立了和妻子分手後,與笙子一起生活的目标。

    而如今,笙子人卻早已離去,就仿佛是一隻為追蹤獵物而狂奔疾駛的野獸,不經意地讓獵物逃跑了,陡然陷入難以收拾的困惑之境。

    伊織雖不至于如此,卻也揮不去撲了空的那種懊悔的心情。

     擁有笙子乃是在此之前期盼離婚的最大原因。

    正是為了這一目的,所以才憧憬離婚後的生活,而現在卻失去了這最為關鍵的目的。

    在曾經熱切盼望之時,離婚案舉步維艱,今天,一旦夢想将變為現實笙子卻早已離去。

    妻子難道是等待着這樣的時機來諷刺自己麼? 要是笙子回到他身邊,此刻也許會是另一番心境。

    但畢竟在這半年的時間裡,對笙子的熱情也淡薄了許多。

    笙子現在要是在身邊的話,他不知道是否還有信心與她結婚。

    這半年以來,他的确是把對笙子的愛轉移到了霞的身上。

    話雖如此,伊織的頭腦裡卻不曾閃現過與霞共結連理的具體想法。

     笙子的離去是何等的印象深刻。

    他曾經擔心過。

    然而,不出所料,離開公寓後的第二天,笙子去了事務所,她跟大夥打了招呼,交接工作,收拾好自己的物品就走了。

    她明知道伊織不在事務所裡才去的,而且還說:“我昨天晚上與所長談過,和他說好了的。

    ” 據說她辭職的原因是“年紀大了,而且鄉下的媽媽身體不好,常常犯病,所以……” 伊織從未聽她提起過她媽媽有病,并且在不久以前,他還與她母親通過電話。

    很明顯,這是笙子随便編造的理由。

     事務所裡的職員好像在私下議論,認為她和伊織鬧了别扭,也有人說她是為了結婚,笙子當時并沒讓他們看出她的失意。

    說精彩就精彩,笙子的演技出人意料地精彩。

     但是更讓伊織震驚的是笙子義無反顧的堅決态度。

    對曾經如此熱愛的男人,她竟能不見上最後一面就悄然離去。

    即使自己有過錯,她的這種做法也未免過于無情了。

     雖然伊織早就知道,女人在分手的時候原比男人來得更為堅決。

    但老實說,他真沒料想到笙子會如此無情。

    她一旦厭惡對方,就連正眼也不瞧一下。

    可能是做出這決斷之前所遭受的折磨太深,她一旦決定分手,就這麼斷然地離去。

     從女人這種毅然決然的态度上看,男人反而顯得優柔寡斷。

    男人嘴上說“我不愛你,不想再見到你了”,可用不了多久,那女人再打來電話,就又開始去看望她,甚至與她約會。

    本來早該下決心,但女人隻要稍向他撒撒嬌,男人就會心軟。

    所以,溫柔似水的女人在分手的時候比任何鐵石心腸的男人更為冷酷無情。

     這并非孰好孰壞或孰是孰非的問題,或許隻是男女性别之間存在的差異。

    女人對一時一刻産生的愛越強烈,一旦清醒,比男人醒悟得就越快。

    與其把這一現象說成是女人的冷酷無情,倒不如将之理解為她們必然采取的姿态。

    因為作為肩負妊娠和生育等使命的性别角色,半途而廢,她們将無法生存。

     伊織此後曾多次給笙子打過電話,都被她固執地拒絕了。

    他在情急之下萬分委屈地說起了怪話,責問笙子。

    不料卻反被她訓導一番。

    她說:“求你了。

    請您别再說這些,不要讓我更加讨厭你。

    ” “直到現在我還愛着您,為此,請保存這份愛情,分手吧。

    ” 伊織經她這樣說過後,也不能再死皮賴臉了。

    心裡縱有無限依戀,也不能不就此罷休,心灰意懶地死心了。

    這就是男人的矜持。

    就算滿懷遺憾,事到如今也不能不顧及臉面而死纏爛打地抱住不放。

     伊織是吃過苦頭之後才把笙子和霞拿來比較的,盡管有些可笑。

    霞比笙子好說話,她就是惱了,有時也還能原諒别人。

     那件事後一星期,霞一直保持沉默,什麼也沒說。

    伊織到底是難以啟齒,也不敢吭聲。

    過了這一陣後,也就是笙子完全離開後大約五天左右,伊織第一次給霞打了電話。

     “你好嗎……” 伊織忐忑不安地問道。

     “很好。

    ”她冷淡地答道。

     “以前的事,還在生氣嗎?” “什麼事啊?” 她心知肚明,卻佯裝不知,伊織自然明白她的怒氣未消。

    因為不是面對面地說話,伊織也就顧不了臉面,在電話裡拼命地辯解。

    他反複解釋說那個女人已經辭職走了,已經沒有關系了,她那時真的是為工作而上門來的。

    而且,也不過是在屋裡喝咖啡、談話而已……伊織内心并不知道如果笙子原諒他之後事情又會怎樣,然而實際上他們也隻是談了辭職的事,因此稱為工作會面也并非說謊。

    那天夜裡,他和笙子沒有發生什麼不正當的關系,所以也可以大言不慚地這樣解釋。

     他不知道霞對他的這些解釋聽進去了多少。

    也許她聽了一個大男人拼命的辯解之後,心便軟了,所以,打完電話後一周,她總算來到了東京。

     隔了半個月再次重逢,弄不清楚她心中是否還在信賴他。

     “我看錯你了……” 見面時,霞瞅着他,冷不丁這麼冒了一句。

    從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已經有了原諒他的意思。

    伊織知趣地一再道謝賠禮。

    他的心裡盤算好了,不管笙子怎樣,霞都一定會原諒他。

     笙子與霞的氣度不同。

    這其中有性格上的原因,也有年齡上的差距。

    她們兩人,一個為獨身少女,一個為有夫之婦。

    就拿先前發生的那一件事來說吧,霞在屋内,不是來訪者。

    雖然難得的好事給中途攪黃了,掃興在所難免但她畢竟和伊織在一條船上。

     笙子剛一開門就感到有事,連屋也不進就轉身而去,她與霞受到的沖擊程度自然也不相同。

    在那種情形下,如果霞處在笙子的立場上,大概僅隔短短半個月,她也不會輕易地原諒他。

     高樓的上空有紅光在閃爍,可能是航線的指示燈。

    伊織嘴裡叼着煙,眼望着上邊閃爍的光亮,對講機響了,一看表,時針轉過了五點。

     “可以嗎?” 霞和上次一樣,不安地探身看着屋裡問道。

     她大概認為伊織除了笙子之外還有别的女人,所以雖然他說過和笙子分手了,可她進屋後,還是上了鎖,甚至連插銷都拉上了。

     “用不着那樣,沒事呀!” “靠不住。

    ” 霞脫下鞋子,回頭整理好後,進了書房。

     “怎麼了,這麼黑?” “沒事,有點……” 他沒法告訴她,自己剛才正在恍恍惚惚地看離婚書,隻能支吾過去。

     “真像在地窖裡。

    ” 霞一邊說着,一邊走過去把燈一盞盞地統統打亮。

    伊織急忙把桌上的離婚書收進抽屜裡。

     “你不是在打盹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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