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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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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意識雖能知,然意識由心而生者也,與其假意識之知,何如淨心自知。

    複問曰:即以知言,淨心豈不自知?則自知己性本寂者,無明妄念即息,豈不直捷?何須假意識為方便耶?此由不知心體平等無二,非覺非不覺。

    今雲自知,心已不寂。

    若不寂者,即非淨心。

    故答之曰:汝雲淨心自知。

    自既能知,即有所知。

    是則能所對待,成二淨心。

    淨心無二,何得自知?而汝必言自知者,即汝淨心,複為無明所覆,妄分能所之所緻耳。

    心既被覆,念何由息?念且未息,何得自知本寂乎?然則欲念息者,要為無塵智熏,無明盡滅,方得念息也。

    (此中雖單舉寂,實亦兼照。

    觀下文雲“但息于念心即寂照”,例此可知。

    何以故?淨心之體,即寂即照,從來無二故。

    但因文便,故單約本寂為言耳。

    )問者以為淨心縱不自知,然以本具寂照之心,豈不知彼妄念?知念即息,何用熏為?因更問曰:即以念言,念不離心,心但息念,即成寂照。

    何故要為智熏,寂照始顯耶?此則由于心識粗浮,故見事太易也。

    答之曰:無始無明,覆汝淨心。

    夫無明者,即不覺也。

    心既不覺,雲何息念?是故欲其念息,必無明滅;欲滅無明,必須無塵智熏耳。

     上來名言問難,皆由不了性修之同異,能所之對待,遂緻籠統颟顸若此。

    蓋其平日盲修瞎煉,自以為是,未遇明師,故爾堅執。

    下即自陳其暗證之狀矣。

     (癸)二,破暗證。

    又二。

    (子)初,問。

    二,答。

    今初。

     問曰:我今不觀境界,不念名義,證心寂慮,泯然絕相,豈非心體寂照真如三昧? 但以專心在此不念故,即以此不念為境。

    意識為此境所系故,于餘境界無容攀緣。

    是故惑者不知此事,便謂于諸法無複攀緣。

    遂更深生寶玩,将為真法,是以策意相續不休。

    以晝夜久習熟故,不複作意,自然而進。

    但不覺生滅常流,剎那恒起,起複不知。

    無明妄想,未遣一毫。

    又不解自身居在何位,便言我心寂住,應是真如三昧。

    作如是計者,且好不識分量也。

    雖然,但以專心一境故,亦是一家止法,遠與無塵之智為基,近與猿猴之躁為鎖,比彼攀緣五欲、遊戲六根者,此即百千萬倍為殊為勝。

    但非心體寂照真如三昧耳。

    是故行者為而不執,即是漸法門。

    若欲成就出世之道,必藉無塵之智也。

     此科正是道破病根所在。

    謂彼之不作意念諸法者,乃是初則專心作意,在此“不念”二字。

    即以此不念,為其境界。

    意識為此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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