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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複民權南京開幕 抗和議北伐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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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自由,外人得此照會,卻也悅服。

    第二件是内治,下剪辮令,改拜跪禮,所有從前大人老爺的稱呼,以及山、陝教坊樂籍,與浙紹惰民丐籍及浙、閩棚民,廣東蜒戶等,一體革除,實行共和制度,撤銷階級。

    至若刑法一端,雖已設司法部,一時未及編制,且因軍務未竣,暫行軍律,由陸軍總長頒布臨時軍律十二條,凡任意擄掠、強奸婦女、焚殺平民,及未奉長官命令,擅封民房财産、硬奪良民财物等五條,最為大罪,犯即槍斃。

    勒索強買,與私鬥傷人,這二條論情抵罪。

    還有五條,是私入良民家宅、行竊賭博、縱酒行兇,及各種滋擾情形,均酌量罰辦。

    此外一切政策,由各部總長頒布意見,逐漸進行。

    惟教育一項,至應改良,所有大小所堂,改名學校,各種教科書,饬各書局及各校教員,酌量編輯,小學校中準男女同學,期合共和宗旨。

    其餘各節,亦略有變通,小子也不及細述了。

    此系民國創造的政治,不能不揭要叙明。

     ---------- 惟是滿清政府,尚兀立北京,直隸、河南,未曾獨立;山東舊撫孫寶琦,忽附和民軍,忽服從清室,仿佛有兩張面孔,兩副心腸;還有遼東三省,也是首鼠兩端;西域的新疆省,及内外蒙古、青海、西藏三部,路途遙遠,聲息未通;就是一早光複的山、陝兩省也被清軍襲擊,屢電達南京政府,火速乞援。

    臨時大總統孫文,及九部閣員,不得不亟籌統一的辦法。

     時清議和代表唐紹怡,與民軍代表伍廷芳,已會議了好幾次,伍代表先提出和議大綱,約有四條:一是廢除滿清政府;二是建立共和政府;三是優給清帝歲俸;四是滿人除在新政府效力外,凡年老窮苦的人,均優給贍養。

    這數條說将出來,與唐代表意不相合。

    唐代表受着清廷命令,南下議和,就是有志共和,一時也不便推倒滿清,遂與伍代表辯駁數次,仍主張君主立憲。

    伍代表當然不允,嗣經彼此磋磨,定了一個通融的法兒,拟立時召集國會,将君主民主問題,付諸公決,當由雙方簽字。

    再議國會辦法,及開會地點,伍主上海,唐主北京;伍主每省選派代表三人,唐初意未協,旋亦照允,惟地點尚未議定,電達袁總理定奪。

    袁總理複電,不特反對上海開會,并雲:“各省代表,隻有三人,不足取信大衆。

    唐使不候電商,徑行允協,未免越權,本總理礙難承認”雲雲。

    無非為一己計。

    看官試想!唐使南來,明明是袁總理的全權代表,當兩代表相見時,已經換驗文憑,确有全權字樣。

    乃因這國會人數,由唐簽定,竟遭袁總理駁斥,還有甚麼全權可言?唐代表即日辭職,由袁總理緻電伍廷芳,直接議和。

    正在辯論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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