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一回 商墊款熊秉三受謗 拒副署唐少川失蹤

首頁
卻說國務總理唐紹儀,正因借款交涉,受了銀行團代表的悶氣,心中非常懊惱,湊巧來了一個閣員,看官道是何人?便是新任财政總長熊希齡。

    希齡字秉三,湖南鳳凰廳人,素有才名,時人呼為熊鳳凰,此時來京任職,當由唐總理與他叙談,把借款的事件,委他辦理。

    熊亦明知是個難題,但既做了财政總長,應該辦理這種事情,诿無可诿,當即允諾。

    唐總理遂函告銀行團,略說:“借款辦法,應歸财政總長一手經理。

    ”銀行團複詞照允,于是與熊總長開始談判。

    熊總長頗有口才,憑着這三寸不爛的慧舌,說明将來财政計劃,及大宗用途與償還方法,統是娓娓動人。

     銀行團代表,允先付墊款若幹,再議大借款問題,惟遣散軍隊時,仍須選派外國軍官,公同監督。

    說來說去,仍是咬定監督二字,外人之不肯少讓,可見一斑。

    經熊總長再三辯論,再四磋商,方議定中外兩造,各派核計員,每次開支,須由财政部先備清單,送交核計員查核,核計員查對無誤,雙方簽押,始得向銀行開支。

    惟銀行團隻允先付三百萬兩,分作南北暫時墊款,支放軍饷,但亦須由洋關稅司,間接監視,以昭信實。

    至大借款問題,須俟倫敦會議後解決,看官!你想這三百萬兩小借款,既須由核計員查對,又須由稅務司監視,核計員與稅務司,統是洋人參入,顯見得洋人有權,中國無權。

    臨時政府,兩手空空,也顧不得甚麼利害,隻好飲鸩止渴,聊救目前。

    借債者其聽之!當下由熊總長至參議院,與各議員開談話會,講論此事。

    議員聚訟紛纭,未曾表決。

    熊總長返至内閣,即受總統總理密囑,與銀行團草定墊款合同共七章,嗣為參議院聞知,即提出質問。

    唐總理與熊總長,不得不據情答複。

    略雲: 墊款為借款之一部分,撥付墊款三百萬,又為墊款中之一部分,既非正式借款,即不應有此條件。

    無如該團以撥付墊款,既已逼迫,倫敦會議,又未解決,深恐我得款後,或有翻悔,故于我急于撥款之際,要求載入七條于信函之後,當因南北籌饷,勢等燃眉,本總理總長迫于時勢,不得不循照舊例,兩方先用信函簽字撥款,所撥之三百萬兩,不過墊款之一部分,為暫時之騰挪,且信函草章,并無鎊價折扣利息抵押之規定,不能即謂為合同,故于簽字以前,未及提出交議,還希原諒!此複。

     參議員接此複文,仍有違言,大緻以此項條件,雖系草章,就是将來商訂正式合同的根據,若非預先研究,終成後患;乃複提出請願書,要求總統提出草合同,正式交議。

    袁總統允準,遂将草合同赍交參議院,咨請議決。

    議員會議三日,各懷黨見,沒甚結果。

    唐總理熊總長再出席宣言,略謂:“墊款條件,參議院未曾通過,倫敦會議,亦無複信,雖尚有磋商的機會,惟外人能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
0.05952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