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八回 勸退位孫袁交惡 告獨立皖粵聯镳

首頁
領袖,重出而組織内閣,隻以民黨有所不滿,即悠然引去,以明心迹。

    大臣風度,固宜如是,何況于共和國之人民公仆,為人民荷戈以逐,而顧欲流天下之血,以保一己之位置武!使袁氏而果出此,非惟贻民國之禍,亦且騰各國之笑。

    回憶辛亥光複,清帝舉二百餘年之君位,為民國而犧牲,當時袁氏實主其謀,亦以顧念大局,不忍生靈久罹兵革,安有知為人謀而不知自謀者?更憶當時,文受十七省人民之付托,承乏臨時大總統,聞北軍于贊成共和之際,欲舉袁氏以謀自安,文即辭職,向參議院推薦袁氏,當時固有責文徇國民之意,而不顧十七省人民付托之重者。

    然文之用心,不欲于全國共和之時,尚有南北對峙之象,是以推讓袁氏,俾國民早得統一。

    由是以觀,袁不宜借口于部下之擁戴,而拒東南人民之要求,可斷言矣。

    諸公維持民國,為人民所攸賴,當此存亡絕續之際,望以民命為重,以國危為急,同向袁氏勸以早日辭職,以息戰禍,使袁氏執拗不聽,必欲犧牲國家人民,以成一己之業,想諸公亦必不容此禍魁。

    文于此時,亦惟有從國民之後,義不返顧。

    臨電無任迫切之至!孫文叩。

     又電緻袁總統雲: 北京袁大總統鑒:文于去年北上,與公握手言歡,聞公諄諄以國家與人民為念,以一日在職為苦。

    文謂國民屬望于公,不僅在臨時政府而已,十年以内,大總統非公莫屬,此言非第對公言之,且對國民言之。

    自是以來,雖激昂之士,于公時有責言,文之初衷,未嘗少易。

    何圖宋案發生,證據宣布,愕然出諸意外,不料公言與行違,至于如此。

    既憤且懑。

    而公更違法借款,以作戰費,無故調兵,以速戰禍,異己既去,兵釁仍挑,以緻東南軍民,荷戈而起,衆口一詞,集于公之一身。

    意公此時,必以平亂為言,姑無論東南軍民,未叛國家,未擾秩序,不得雲亂,即使雲亂,而釀亂者誰?公于天下後世,亦無以自解。

    公之左右,陷公于不義,緻有今日,此時必且勸公,乘此一逞樹威雪憤。

    此但自為計,固未為國民計,為公計也。

    清帝辭位,公舉其謀,清帝不忍人民之塗炭,公甯忍之?公果欲一戰成事,宜用于效忠清帝之時,不宜用于此時也。

    說者謂公雖欲引退,而部下牽掣,終不能決。

    然人各有所難,文當日辭職,推薦公于國民,固有人責言,謂文知徇北軍之意,而不知顧十七省人民之付托。

     文于此時,迄不為動,人之進退,綽有餘裕,若謂為人牽掣,不能自由,苟非托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
0.05526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