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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回 遭彈劾改任國務員 冒公民脅舉大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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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贛、甯起事的時候,曾由袁總統運動國會,請他提出征伐叛黨的議案。

    那時參議院院長張繼,已受國民黨連帶的嫌疑辭職而去。

    此外國民黨議員,因贛、甯起事,屢戰屢敗,害得大家沒有面目,你也出京,我也回籍,于是國民黨失勢,進步黨愈占勝着。

    袁政府本利用進步黨,進步黨也願受指使,遂由汪榮寶、王敬芳兩議員,提出議案,咨請政府。

    大緻說是:“臨時政府,曾按照約法,組織正當機關,此外有潛竊土地,私立名号,與政府反抗,就是背叛民國,為四萬萬人公敵。

    政府為維持國家生存起見,應适用嚴厲方法,對待亂黨。

    本議院代表民意,建議如右,相應咨大總統查照施行”雲雲。

    兩個議員,即可代表民意,若一位大總統,應該作民意代表了。

    袁總統得此議案,越覺冠冕堂皇,竟饬北京檢察廳,傳訊國民黨議員,謂:“黃興是否黨魁?黨中人如與聯絡,應由政府取締,否則由黨人自行宣布,立将黃興除名。

    ”國民黨議員,無法可施,隻好開會公決。

    有幾個自願脫黨,有幾個自願去職,方在危疑交迫的時候,忽發現一種秘密條件,系是四月内的事情,至七月間才行宣露,為兩院議員所得聞。

     看官道是什麼秘事?原來大借款未成立以前,政府卻向奧國斯哥打軍器公司,密借款項三千二百萬鎊,約合華币三千二百萬圓,實收額系是九二,擔保品乃是契稅,利息六厘。

    約中并附有特别條件,須以借款半數,由公司承購軍械。

    贛軍事未曾發生,已先借款購械,且嚴守秘密,老袁畢竟多智。

    雙方早已簽押,政府卻諱莫如深,一些兒不露痕迹。

    等到百日以後,方由外人間接說起,傳入議員耳内。

    議員聞這消息,無論是進步黨,與非進步黨,統說政府違法,不得不向政府質問。

    政府無詞可辨,隻有擱起不答的一法。

    偏議員不肯罷休,接連遞交質問書,那時政府無可抵賴,不得已實行承認。

    議員不便彈劾袁總統,隻好彈劾國務員。

     是時國務總理,由陸軍總長段祺瑞暫代,所有奧款交涉,尚在從前趙秉鈞任内,與段無幹;且因革命再起,軍事彷徨,段任陸軍總長,調遣兵将,日無暇晷,已由袁總統提出熊希齡,繼任國務總理,咨交兩院議決。

    熊隸進步黨,當然經議院通過,遂正式下令,調熊入京,任為國務總理。

    熊亦直受不辭,竟卸了熱河都統的職任,來京組閣,适值借款外露,質問以後,繼以彈劾,國務員乘勢辭職,袁總統亦乘勢照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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