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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回 撤除帝制洪憲銷沉 怅斷皇恩群姬環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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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日,頒示取消帝制命令,并廢止洪憲年号,仍稱中華民國五年,收回洪憲公債,改為五年公債,谕禁各省官吏,不得再稱皇帝聖上,自稱臣仆奴才,一面解國務卿陸徵祥兼職,仍令徐世昌複任,且就政事堂中,再開聯席會議。

    徐、段等均來列席,籌議了小半日,始決定善後辦法三條: (一)電知駐外各公使,将帝制撤銷事件,轉告各國政府;駐京外使,由外交部次長曹汝霖面達。

     (二)責令警廳谕示國民。

     (三)通令各省大吏,銷毀推戴書及代表名冊,并征求其最後意見,限二十四小時答複。

     三條件外,又召集代行立法院,開臨時會,即以次日為會期。

    這代行立法院中的參政員,本有三派,一為帝制派,二為非帝制派,三為中立派。

    自帝制派得勢,第二派多挂冠辭去,院中人數,已去了三分之一。

    至帝制撤銷,第一派又無顔出席,所以二十三日開會,不過寥寥數人,未能如額,仍然散去。

    延至二十五日,再行召集,帝制派大半不到,惟非帝制派,卻有好幾人到會,勉強湊成個半數。

    徐世昌代表老袁,出席演述,略言:“時局危急,務請各參政為國宣勞,籌議善後。

    ”說至此,忽惹起一片喧嚷聲,不是罵洪憲功臣,就是說共和蟊賊,大家瞎鬧一場,經院長溥倫及梁士诒、王印川、陳漢第、江瀚、汪有齡、施愚、胡鈞等,竭力維持,才算靜了小半日,議了三案:(一)是咨請政府撤銷國民代表大會公決的君主立憲案;(二)是取消參政院為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名義案;(三)是咨請政府恢複帝制中修改的民國法令案。

    三案議定,天已日昃,徐世昌出了院門,回報老袁,并請退還推戴書。

    老袁乃令朱啟钤照行,将推戴書繳還代行立法院,自己懊悶得很,複檢出宮中帝制文件,共有八百四十通,一古腦兒塞入爐中,付祝融氏收藏,再令袁乃寬檢出各項禦用品,也一并銷毀。

    最後拟燒到新制的萬歲牌,被乃寬雙手搶住,不肯付火,還算保全。

    此外如價值五六十萬元的衮龍袍,價值四十萬元的檀香寶座,價值六十元的登極禦襪等,統留貯後宮,作為袁皇帝的紀念品。

    可憐自民國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止,統共八十三日,鬧了一場屋裡皇帝的大夢。

    小子有詩歎道: 一紙官書示百僚,新華王氣黯然銷。

     早知世态滄桑變,何苦當時夢帝朝。

     這八十三日的皇帝夢中,所有費用,核算起來,煞是驚人,待小子下回申明。

     徐、段心中,隻反對帝制,并非深恨老袁,故袁氏有撤銷帝制之命,而兩人即聯翩登台,蓋未知帝制撤銷後之尚有餘波也。

    袁克定作書阻父,頗有先見之明,但楚歌四逼,以項羽之勇,尚且自刎烏江,甯袁氏得偏安燕、薊乎?袁氏撤銷帝制,其死速,袁氏不撤銷帝制,其死愈速,且恐不止一死而已,故有為袁氏計,謂撤銷帝制為非策者,亦謬論也。

    觀老袁之躊躇未決,取回成命,而其後卒決計宣布者,亦職是故耳。

    群姬何知大計?自不免以一哭了之,然老袁之死期,已于此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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