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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回 段芝泉重組閣員 龍濟光久延戰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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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盜亦有道,竟假獨立為護符,人望太平,又複原心而略迹。

    然桂軍同一獨立,治亂之勢懸殊,桂則秩序井然,人民康樂,粵則闾裡幾盡邱墟,村邑至絕薪米。

    推求其故,蓋龍濟光知結不解之怨于人民,遂集全省之兵以自衛,乃使州縣患匪,省城患兵,要其督粵三載,惟守觀音一山。

    此山而外,雖舉廣東全省,化為灰燼,人民化為蟲沙,固非該督所惜也。

    天幸袁殒,人慶昭蘇,粵民茹痛之深,本難複忍須臾,徒以大總統就職之始,不忍遽以一隅為言。

     且計該督腥聞于天,必為大總統燭照所及,因是隐忍,伫待後命。

    不意該督知難久安于其位,又以取消獨立,取媚中央,一面大捕黨人,複萌故智,近更橫挑戰禍,染血韶州,以該督三年所造孽,即令從此痛懲前非,人已不共戴天。

    該督且變本加厲,用敢迫切電陳,務乞将該督立予罷斥,解粵民之倒懸,仁惠既遍于一省,使貪虐者知儆,視聽實動夫萬方。

    倘蒙賞其知兵,師長之席固衆,若或多其治績,他省不難量移。

    萬一論其取消獨立之功,則有勳章諸等具在,粵民雖不敢望大總統伐罪以救民,大總統亦何忍驅粵民以示德?昔者所謂國家用人自有權衡一語,本為專制作威作福之言,已違自我民視民聽之義。

    況以該督罪迹昭著,敢請派人遍詢婦孺,除彼所親一二狐鼠之外,但有舉其毫發微末之功者,則誣罔之刑,某等所不敢避。

    此實千夫所指,鹹以該督為寇仇,當蒙一線之仁,早出粵民于水火。

    大總統以共和為幟,當不以民意為嫌,儀等無憑借可言,敢先以哀詞上請,無任翹企待援之至! 政府接到此電,大費躊躇,不期湖南軍民,又拒絕陳宦,自舉劉人熙為督軍,請政府下令特任。

    那時大總統黎元洪,與國務總理段祺瑞,左右為難,也隻好開起閣議來了。

    小子有詩歎道: 自古佳兵号不祥,幹戈在握即強梁。

     東崩西應成常事,從此朝綱漸不綱。

     畢竟湘、粵兩省,如何處置,且看下回叙明。

     ---------- 恢複舊《約法》,召集舊國會,并舉袁氏惡制,大略更張,不可謂非段合肥之政績。

    惟組織閣員,始終不離一調劑性質,民黨居三之一,中立派居三之一,袁氏舊僚亦居三之一。

    政見不同,必有傾軋之慮,段氏更事已久,甯見不及此,而仍組此不倫不類之内閣耶?夫天下未有不任勞任怨,而可以當大事者,段氏第願任勞,不敢任怨,故撮舉三派而混合之,示無左袒之意,讵知将來沖突,萬不能免,始基不慎,後患随之,此中外政法家言,所由以政黨内閣為職志也。

    他若周、陳之争,龍、李之争,無非視政府之模棱,乃敢僥幸以圖逞;迨至亂事粗平,而人民已受禍不淺矣。

    且曲者未見所謂曲,直者亦未見所謂直,曲直不明,但憑武力為解決,則後之強有力者,幾何不挾權生變耶?故我嘗為段氏諒,而又不禁為段氏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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