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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回 撤軍院複歸統一 開國會再造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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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顯世、陸榮廷、陳炳焜、呂公望、蔡锷、李烈鈞、戴戡、劉存厚、羅佩金、李鼎新等,一并聯名,布告全國。

     其詞雲: 帝制禍興,滇黔首義,公理所趨,輿情一緻,桂、粵、浙、秦、湘、蜀,相繼仗義,其時因戰禍遷延,未知所屆,獨立各省,前敵各軍,不可無統一機關,爰暫設軍務院,為對内對外之合議團體,其組織條 例第十條規定,本院俟國務院依法成立時撤銷。

    今約法國會,次第恢複,大總統依法繼任,與獨立各 省最初之宣言,适相符合。

    雖國務院之任命,尚未經國會同意,然當國會閉會時,元首先任命以俟追 認,實為約法所不禁。

    本軍務院為力求統一起見,謹于本日宣告撤廢,其撫軍及政務委員長外交專使軍 事代表,均一并解除。

    國家一切政務,靜聽元首政府與國會主持。

    為此布告天下,鹹使聞知。

     軍務院既宣告撤銷,複将布告原文,電達北京。

    黎總統與段總理,自然欣慰,當由黎總統即日複電雲: 承電示撤銷軍院,愛國之忱,昭然若揭。

    溯自 帝制議興,波詭雲谲,輸赀造意,緣法飾非,舉國皆喑,莫前發難。

    滇黔首義,薄海從風,合議機關,應時成立,披雲見日,再締共和,則是軍院諸公,大有造于民國也。

    項城長逝,責在藐躬,猥承諸公擁 護之殷,提撕之切,約法國會,獲慰初心。

    雖幸免乎愆尤,猶自慚其濡滞,諸公乃主持正論,踐履前 盟,舉重光之日月,還我國民,挈百戰之山河,歸諸政府。

    從此民有常軌,國無曲師,藩禍不興,鄰 氛自戢,則是軍院諸公,尤大有造于後世也。

    共和國家,匹夫有責,同舟共濟,端賴群材,元洪憂患餘生,久夷權位,布衣歸老,于願已償,隻以約法所推,責任攸寄,思與諸公左提右挈,宏濟艱難,推誠以結邦交,虛己以從輿論,一日在位,萬民具瞻。

     方今财政拮據,吏治靃靡,内憂外患,紛至沓來,補救之難,百倍疇曩。

    尚望不我遐棄,相與有成,毋 以收拾軍隊,為天職已完,毋以召集國會,為人心已定,毋可恢複《約法》,為遂跻法治,毋以懲辦禍首,為永絕官邪,率此臨事而懼之心,或收通力合 作之效,此則元洪早作夜思,願與諸公共勉者也。

    軍務院既已撤銷,一切善後事宜,仍希随時電告,共 籌結束。

    其有奇材懋績,為國賢勞者,并希胪舉事實,借備延攬。

    元洪印。

     這複電中的大意,是從交際上着筆,并非正式公文。

     至七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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