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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回 代總統啟節入都 投照會決謀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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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國務總理段祺瑞,勘定亂禍,重造民國,中外已多數贊同,惟國民黨中人物,仍拟扶持黎元洪。

    黎既去職,黨人失主,勢不能無所觖望,于是唐紹儀、汪兆銘等,同詣上海運動海軍總司令程璧光、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怿,否認國會解散後的政府,即于七月二十一日,宣告獨立,電文如下: 中華民國海軍總長程璧光、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怿,謹率各艦隊暨各将士,布告天下曰:自倪嗣沖首揭叛旗,毀棄《約法》,蹂躏國會,而中華民國之實亡;自張勳擁兵入京,公然僭竊,而中華民國之名亦亡。

    今張勳覆滅,中華民國之名,已亡而複存矣。

    然《約法》毀棄,國會蹂躏,國家綱紀,蕩然已盡,豈中華民國僅以存其名為已足,而其實乃可置之于不問耶?夫綱紀陵夷,則奸宄橫行,故一切假托名義者,乃得悍然無所顧忌,竟至罪惡貫盈之倪嗣沖,亦複當安徽督軍之大任,益以南路司令之特權,頤指氣使,叱咤四省,天下皆指為首禍,而顧以首義自居,天下皆指為元兇,而顧以元勳自居,循是以往,中華民國不複為國民之公器,特為權奸之面具而已。

    應加指摘。

    長此隐忍,何以為國?魚爛之兆已見,陸沈之禍安逃?所為中夜斫劍,臨流擊楫者也。

    夫我海軍将士,既以鐵血構造共和,即以鐵血擁護之,未免過誇。

    當丙辰之際,帝制已消,國命未續,我海軍将士,以三事自矢,一曰擁護将士,二曰恢複國會,三曰懲辦禍首,蓋所求者,共和之實際,非共和之虛名,耿耿此心,可質天日。

    今者以言《約法》,則已滅裂矣,以言國會,則已破散矣,以言禍首,則鸱張者淩厲而無前,蟄伏者呼嘯而競起矣,國基颠簸,人心震撼,愕眙相顧,莫敢誰何! 嗚呼!我海軍将士,豈惟初心之已戾,亦惟責任之未盡也。

    用是援枹而起,仗義而言,必使已僵之《約法》,回其效力,已散之國會,複其原狀,元惡大憝,為國蟊賊者,無所逃罪,然後解甲。

    自《約法》失效,國會解散之日起,一切命令,無所根據,當然無效,發此命令之政府,當然否認。

    謹此布告,鹹使聞知。

     自發表電文後,便率同艦隊,開往廣東,唐紹儀、汪兆銘相偕同行。

    廣東督軍陳炳焜,早與中央脫離關系,見八十四回。

    當然歡迎海軍,無庸細表。

    惟段祺瑞聞海軍獨立,急電告馮國璋,請褫奪程璧光職。

    國璋也即允行,免璧光官,另派海軍總長劉冠雄,暫行兼領,一面使人慰谕海軍第二艦隊司令饒懷文,及練習艦隊司令曾兆麟,還算籠絡得住,由饒、曾通電中外,謂:“此次滬上海軍宣言,我等絕不與聞,現在海軍第二隊暨練習隊,一切行動,惟有禀承馮大總統意旨,以服從中央、保衛地方為職志。

    ”段祺瑞稍稍放心,暗思海軍宣言文中,未嘗無理。

    惟第一條是懲辦倪嗣沖等,這項是不便照行的。

    嗣沖為安徽颍州人,與祺瑞籍隸同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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