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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回 停會議拒絕苛條 徇外情頒行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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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不甯,南方提出八項條件,又是嚴酷得很,簡直無一可行,自知統一希望,萬難辦到,不如召還朱總代表等,另作後圖,為下文派遣王揖唐張本。

    一面令國務院出面,召集參衆兩議院議員,商及青島問題,應該如何辦法。

    各議員當然說出不宜承認,應仍電令陸使力争,決勿簽字。

    國務院俟議員别去,即有電文遍緻各省雲: 青島問題,疊經電饬專使,堅持直接歸還,并于歐美方面,多方設法。

    嗣因日人一再抗議,協商方面,極力調停,先決議由五國暫收,又改為由日本以完全主權,歸還中國,但得繼續一部分之經濟權,及特别居留地。

    政府以本旨未達,正在躊躇審議,近得陸使來電,謂:“美國以日人抗争,英、法瞻顧,恐和會因之破裂,勸我審察;交還中國一語,亦未能加入條文。

    ”但和約正文,陸使亦未閱及,尚俟續電。

    此事國人甚為注重,既未達最初目的,乃并無交還中國之規定,吾國斷難承認。

    但若竟不簽字,則于協商及國際聯盟,種種關系,亦不無影響,故簽字與否,頗難決定。

    本日召集兩院議員,開談話會,佥以權衡利害,斷難簽字為辭。

    并謂:“未經簽字,尚可謀一事後之補救。

    否則鑄成定案,即前此由日交還之宣言,亦恐因此搖動。

    ”讨論結果,衆論一緻,現拟以此問題,正式提交國會,一面電囑陸使暫緩簽字。

    事關外交重要問題,務希卓見所及,速賜教益,不勝禱企。

    近日外交艱棘,因之風潮震蕩,群情厖雜,政府采納民意,堅持拒絕,固已表示态度,對我國人,在國人亦當共體斯意,勿再借口外交,有所激動。

    台端公誠體國,并希于晤各界時,切實曉導,共維大局為要。

     原來歐洲和會中,本有國際同盟的規定,為協約國和議草約第一條件。

    列席諸國委員,統入同盟會,應該簽字。

    惟同盟雖另訂約章,卻與和約有連帶關系,和約中若不簽字,便是同盟會不得加入。

    所以中國專使陸徵祥等,為了日人恃強,不肯将青島交還,列入和約,更生出許多困難,屢與政府電文往還,政府也想不出完全方法。

    國民但為意氣的主張,東嘩西噪,鬧成一片,惹得政府越昏頭磕腦,無從解決。

    再加南北和議,又複決裂,安福派且橫梗中間,這真是徐政府建設以後第一個難關。

    做總統與做總理的趣味,不過爾爾,奈何豪強還想争此一席?但中國到了這個地位,還虧有奔走呼号的士人,不甘屈辱,所以外人還有一點敬意,就是東鄰日本,也未免忌憚三分。

    自從我國排日風潮,疊起不已,歐洲和會,頗受影響,日本代表牧野男爵,方發表山東主權歸還陳述書,因此青島始有交還的傳聞。

    但日代表雖有此語,終未肯加入和約,故陸專使亦終未便簽字。

    此次國務院通電各省,各省督軍省長,多數麻木不仁,有幾個稍具天良,也無非寄一複電,反對簽約。

    獨安福派中人物,還要替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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