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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回 乘俄亂徐樹铮籌邊 拒德約陸徵祥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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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均悉。

    該代表等關懷桑梓,注重國權,所述特為痛切。

    此次歐會和約,政府以關于山東問題各條,最為重要,疊經電饬專使,悉力争持,近據專使等電述保留一節,尚在多方進行,所有各代表等陳請,不能保留即拒絕簽字等情,昨亦經電達專使,遵照在案。

    國家領土主權,斷難絲毫放棄,政府與國民主張,初無二緻,無論如何,必将膠澳設法收回,此則夙具決心,可為國民正告者也。

    所稱高徐、順濟路約一節,查該路原系草約,自必多方磋議,力圖收回,斷不續訂正約,以慰群望。

    至中日二十一條密約,及高徐、順濟路約,經過情形,案牍具在,前經擇要宣布。

    共和國家,一切措施,悉當準諸法律,必有确實證據,乃受法律制裁。

    政府與國家利益,人民疾苦,無日不在注念之中,乃以國家多艱,緻該代表等遠涉京師,有妨本業,殊深轸念。

    其各歸告父老子弟,俾曉然于外交真相,及政府維持國權之苦心,各持鎮靜,勿滋疑慮!此批。

     各代表見了批示,比前批較為切實,雖未能盡如所求,也算得了三分之二,因各陸續出都,還鄉去訖。

    未幾,複由北京各團體公推代表五百餘人,排隊舉旗,亦赴總統府請願,備有公呈,要求三款:(一)不保留山東和約,決不應簽字。

    (二)決定廢除高徐、順濟兩路草約。

    (三)立即恢複南北和會。

    徐總統聞報,又遣龔代總理,及教育次長傅嶽棻,接見北京各代表。

    各代表求見總統,到晚未出,大衆不肯散歸,并在新華門外露宿一宵。

    翌日,始由徐總統召見,并即由國務院發出批詞,略雲:“所陳三事,政府具有決心,亟應竭力進行,慰從衆望。

    艱難困苦,當與國人共勉”等語。

    于是衆代表不複多言,相率退歸,靜候解決。

     到了七月二日,政府接到巴黎來電,乃是協約國對德和約,已經議決,即在凡爾賽宮正式簽字。

    獨中國專使,因山東問題,未得和約保留,隻好拒絕簽字,所以來電聲明。

    先是各國代表,共至巴黎,開議對德條約,德亦派出代表議和,總代表為藍超伯爵,餘為内閣閣員藍斯堡、吉斯白資,暨國會議長萊勒特,華白公司經理美爾恰,國際法學家休克金等,并至巴黎,共同談判。

    協約國疊經磋磨,公定對德議和草約十餘件,統計得八千字,大緻可分為數綱:(一)割讓和約指定的土地,(二)放棄歐洲以外一切殖民地及權利,(三)承認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各國獨立,(四)減少常備兵額,與所有軍艦,不得沿用征兵制,及潛水艇,軍用飛機,(五)懲罰前德皇威廉第二,(六)賠償各國損失全數為墨銀五百萬萬圓,(七)協約國商貨,得自由通過德國境内,尚有著名鐵道運河水道等,歸協約國管轄,(八)德國承認國際同盟,但一時不能加入,所有一切代管地,與國際公有地,均由國際同盟掌管。

    此外尚有細件,不及備載。

    此屬西史範圍,故從略叙。

    德國代表,當然不肯承認,提出抗議。

    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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