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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回 罷參戰改設機關 撤自治收回藩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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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山東問題,未曾解決,國民當然不服,屢有排日舉動。

    山東齊魯大學生,常在通商要港,調查日貨出入,不許華商販售。

    一日,見有車夫運糧,輸往海口,學生疑他私濟日人,趨往過問。

    偏被日人瞧見,号召日警,竟将學生拘去。

    事為學商各界聞知,即聚集數千人,共至省長公署,請向日本領事交涉。

    當由省長派員勸慰,許即轉告日領,索回學生。

    大衆待至晚間,未見釋歸,又向省長署中要求,直至次日始得将學生放歸,衆始散去。

    嗣又有鄉民數千人,因日人在膠濟鐵路橋洞旁,抽收人畜經過稅,亦至省長公署,要請與日人理論。

    經省長婉言勸導,教他少安毋躁,待政府解決青島問題,自不至有此等情事。

    鄉民無可奈何,隻好退歸。

    惟排斥日貨,始終未懈。

    不但山東如是,各省亦皆如是。

    駐京日使,專用強力壓迫我國政府,嚴行禁止,政府不得不通電各省,但說是:“陸專使拒絕簽字,正當統籌全局,亟謀補救,各省排斥日貨,徒然意氣用事,反損友邦感情,務希責成軍警,實力制止”等語。

    各省長官,雖亦照式曉示,惟國民不買日貨,乃是交易自由,并非犯法,所以禁令屢申,也是徒然。

    政府也不過虛循故事。

    既而上海租界内,有懸挂日皇形像,當衆指詈等情。

    四川重慶境内,日本領事宴請中國官紳,轎夫馬弁,群集領事署門,用泥土塗抹門首的菊花徽章。

    兩事又經日使提出,請中國政府設法消弭,并查辦犯人,嚴行懲罰雲雲。

    政府也隻好通電各省,申谕人民,毋得再犯友邦國徽及君主肖像。

    此外尚有各種交涉,不勝枚舉。

    惟巴黎和會中陸專使等,對德條約,已不簽字。

    接連是對奧條約,亦由協約國與奧使議定,迫令承認。

    奧使倫納爾等,起初也極力抗辯,終因兵敗國危,無能為力,沒奈何忍辱簽字。

    協約國當然簽約,陸專使等對着奧國,沒甚關礙,也即簽字。

    奧約與德約略同,無非是割讓土地,裁損軍隊,放棄歐洲以外一切權利,承認匈牙利獨立,奧、匈本聯邦國,至此匈始獨立。

    及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新建諸國,并賠償各國戰争損失等情。

    中國專使既經簽字,便即電達中央,時已為九月中旬了。

    徐總統乃連下二令道: 我中華民國于六年八月十四日,宣告對德國立于戰争地位,主旨在乎擁護公法,維持人道,阻遏戰禍,促進和平。

    自加入戰團以來,一切均與協約各國,取同一之态度。

    現在歐戰告終,對德和約,業經協約各國全權委員,于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巴黎簽字,各國對德戰事狀态,即于是日告終。

    我國因約内關于山東三款,未能贊同,故拒絕簽字,但其餘各款,我國固與協約各國,始終一緻承認。

    協約各國對德戰事狀态,既已終了,我國為協約國之一,對德地位,當然相同。

    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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