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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三回 對日使疊開交涉 為魯案公議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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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長非别,就是曹锟。

    锟實非将才,得吳佩孚為屬校,遇事與商,皆為锟智所未及,因此漸加倚重,由營長薦擢旅長。

    至曹锟統兵援湘,已密保佩孚署第三師長,任前敵總司令。

    嶽州長沙,依次克複,應推佩孚為首功。

    锟既北返,受四省經略使職銜,留佩孚駐守湘南,于是佩孚權力所及,不止第三師全部,就是曹锟所有舊僚屬,也悉聽佩孚指揮。

    佩孚知恩感恩,願為曹氏盡力。

    但曹系直派,與段派貌合神離,并見前文。

    佩孚向曹盡忠,當然反對段派。

    湘督張敬堯,為段氏心腹,竭力主戰,獨佩孚駐防以後,隐承直派意旨,舍戰主和。

    兩人宗旨,既已不同,更兼長沙收複,功由吳氏,張敬堯後來居上,竟将湘督一席,安然據去,佩孚心實不甘。

    嗣經段祺瑞意圖籠絡,表薦佩孚為孚威将軍,促赴前敵,佩孚得了一個虛名頭銜,有何用處?越恨段氏使詐,反對益甚。

    青島交涉,段派或主張讓步,為親日計,佩孚既感念薰莸,複系情桑梓,所以一意抗日,特聯結同鄉軍吏四五十人,同聲勸阻。

    靳吳誼關師弟,平時信件,嘗相往還,佩孚對内主和平,對外主強硬,已是說不一說,時有所陳,靳氏豈無感動?怎好專顧那親日派,與日人直接交涉,坐将那青島讓去?故對着日使公文,初主延宕,至此延無可延,宕無可宕,不得不将王占元等一篇大文,取示大衆,表明微旨。

    大衆原多數拒日,便以為今日要着,莫如複絕,就使有幾個親日派在旁,也隻好随聲附和罷了。

    乃拟定複文,約略如下: 關于解決交還青島及其山東善後問題一事,準四月二十六日照開等因。

    查此事前一月準貴公使面交節略,所述貴國因條約實施之結果,拟為交還青島及膠濟沿線之準備各節,本國政府,均已了解。

    無如中國對于膠濟問題,在巴黎大會之主張,未能貫徹,因之對德和約,并未簽字,自未便依據德約,徑與貴國開議。

    且全國人民,對于本問題态度之激昂,尤為貴公使所熟悉。

    本國政府基于以上原因,為顧全中日邦交起見,自不容率爾答複。

     至續準送交改正節略釋文,獲見貴國政府願将膠濟沿線軍隊之撤退,本國政府與該地方官,籌商辦法,從事編制警衛隊以任保護全路之責。

    又準照開前因,當經本部長将上述本國政府不能遽行與貴國開議各情形,面達在案。

    惟根據目前事實上之情狀,對德戰争之狀态,早經終止,所有貴國在膠濟環界内外軍事設施,自無繼續保持之必要。

    而膠濟沿路之保衛,從速恢複歐戰以前之狀态,實為本國政府及人民所最欣盼,自當于最短之期間,為相當之組織,以接貴國沿路軍隊維持沿路之安甯。

    此節與解決交還青島問題,純為兩事,想貴國政府必不執定曾否開議,借以遲延其實行之期,緻益滋本國人民及世界觀聽之誤會也。

    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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