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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四回 挑滇釁南方分裂 得俄牒北府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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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審判等特權,皆一律放棄,返還中國,不受何種報酬。

    并抛棄庚子賠款,勿以此款供前俄帝國駐京公使及駐各地領事雲雲。

    外交部接着此牒,并呈入總統府及國務總理。

    徐、靳兩人召集國務員等,開席會議,大衆以舊失權利,忽得返還,正是絕大幸事,但協約國對俄情形,尚未一緻,就是俄國勞農政府,亦未經各國公認,中國方與協約國同盟,不便驟允俄牒,單獨訂約。

    隻好将來牒收下,暫不答複,另派特員北往,與來使同赴莫斯科,先觇勞農政府情形,審明虛實,一面探聽協約國對俄态度,再行定議。

    嗣聞協約國各派代表到了丹麥,與勞農政府代表開議,因亦派駐丹代辦公使曹雲祥為代表,乘便交涉。

    曹代使複請詳示辦法,政府乃電示曹代使,令他将所定意見,轉告俄國勞農政府的代表。

    略雲: 中華民國對于俄國勞農政府前日提議将各種權利及租借地歸還中國,以為承認莫斯科新政府之報酬,此種厚意,實感激異常。

    惟中國為協約國之一,所處地位,不能對俄為單獨行動,如将來協約國能與俄恢複貿易與邦交,則中國政府對于俄政府此種之提議,自當尊崇。

    希望勞農政府善體此意,并希望即通令西伯利亞及沿海各省之官吏及委員,勿虐待中國人民及沒收其财産,并令伊城即伊犁。

    及崴埠即海參崴。

    之勞農政府官吏,對于前日所沒收中國商人之糧食及貨物,以赈濟西伯利亞之饑民,一律予以公平之賠償,以增進中俄國民之友誼,是所至盼! 過了旬餘,複接曹代使複電,謂已與勞農政府代表接洽,該代表已允斟酌辦理,政府卻也欣慰。

    這消息傳到滬上,全國各界聯合會等,統皆喜躍異常。

    從前俄國雄據朔方,屢為我患,所失權利,不可勝計,此次俄國勞農政府,竟肯一律返還,豈非極大機會?當即電達政府,請速解決中俄問題,收回前此已失權利,機不可失,幸勿稽遲等語。

    徐總統尚在遲疑,将來電暫從擱置。

    既而海參崴高等委員李家鏊,報稱:“崴埠俄國代表威林斯基,不承認有俄國通牒送達中國,恐就中有欺詐等情”,政府得報,又不禁疑慮叢生,諸多瞻顧。

    意外之利,卻是可防。

    偏滬上各界聯合會,疑政府無端延宕,錯過機宜,免不得大聲指摘,曆登報端,且雲政府難恃,不得不自行交涉。

    存心愛國,也不足怪。

    風聲傳到京師,政府又恐他激起政潮,急忙通電各省,饬令查禁。

    一年被蛇咬,三年怕爛稻索。

    電文如下: 查前次勞農政府通牒,雖有歸還一切權利之宣言,惟旋據高等委員李家鏊電稱:“詢據該政府代表威林斯基,此事恐有人以欺騙手段,施諸中國,危險莫甚。

    即使俄國人民,确與中國有特别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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