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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七回 吳司令計敗段芝貴 王督軍誘執吳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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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會之公評,而主張直接交涉;國會可去,總統可去,而挑釁煽亂之徐樹铮,必不可去;人民生命财産,可以犧牲,國家主權,森林礦産,可以犧牲,而彼輩引外殘内之政會,必不可以犧牲。

    兇殘如朱溫、董卓,而兼鬻國肥私,媚外如秦桧、李完用,而更擁兵好亂。

    綜其罪惡,罄竹難書。

    古人權奸,殆無其極。

    軍府恭承民意,奮師南服,緻讨于毀法賣國之段祺瑞,及其黨徒,亦已三稔于茲,不渝此志。

    徒以世界弭兵,内争宜戢,周旋壇坫,冀遂澄清。

    而段祺瑞狼心不化,鷹瞵猶存,嗾使其心腹王揖唐者,把持和局,固護私權,揖盜談廉,言之可醜。

    始終峻拒,甯有他哉?亂源不清,若和奚裨。

    吳師長佩孚,久駐南中,洞見症結,痛心國難,慷慨撤防。

    直奉諸軍,為民請命,仗義執言,足見為國鋤奸,南北初無二緻也。

    乃段祺瑞怙惡飾過,獎煽奸回,盤踞北都,首構兵釁,以對南黩武之政策,戕其同袍,以不許對内之邊軍,痛毒畿輔。

    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但知異己即噬,不惜舉國為仇,故曩诿為南北之争者,實未徹中邊之論也。

    道路傳言,佥謂該軍有某國将校,陰為之助,某氏顧問,列席指揮,友邦親善,知必讏言,揣理度情,當不如是。

    然而敬瑭猶在,終覆唐室,慶父不除,莫平魯難。

    今者直省諸軍,聲罪緻讨,大義凜然,為國家振綱紀,為民族争人格,揮戈北指,薄海風從。

    軍府頻年讨賊,未集全勳,及時鷹揚,義無反顧,是用獎率三軍,與愛國将士,無間南北,并力一向,誅讨元兇。

    其有附逆兵徒,但知自拔,鹹與維新。

    若更徘徊,必贻後悔。

    維我有衆,壹乃心力。

    除惡務盡,共建厥勳。

    褫奸雄之魄,毋或後時,抉郿邬之藏,相偕飲至。

    昭告遐迩,盍興乎來! 據這電文,明明是岑春煊主張,與曹、吳遙相呼應,直派聯合岑、陸,已見一百十四回中。

    曹、吳大喜,頒示将士,遂令軍心益奮,慷慨臨戎。

    小子有詩歎道: 武夫本是國幹城,禦侮原應不愛生。

     可惜局中差一着,奮身誤作阋牆争。

     欲知兩軍再戰情形,請看下回便知。

     ---------- 絕交不出惡聲,是謂之君子人。

    試觀直、皖之争彼此相诟,無異村妪鄉童之所為。

    試思同袍同澤,本有偕作偕行之義務,就使意見不合,偶與絕交,亦當為國家起見,各就本職,守我範圍,豈可自相诋诽,自相攻擊乎?況虛詞架誣,情節支離,徒快一時之意氣,甘作兩造之讏言,本欲欺人,适以欺己。

    天下耳目,非一手可掩,何苦為此山膏罵豚之伎倆也。

    彼段芝貴之遭敗,與吳光新之被拘,皆失之躁率,均不足譏,即勝人執人者,亦為君子所不齒。

    朝為友朋,暮成仇敵,吾不願聞此豆萁相煎之慣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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