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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回 廢舊約收回俄租界 拚餘生驚逝李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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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北方各省軍閥家,見了唐、劉兩人的通電,就由曹锟、張作霖兩使領銜,複電滇黔,也說得娓娓可聽。

    文雲: 接讀通電,尊重和平,促成統一,語長心重,感佩良深。

    就中要點,尤以注重法律外交為解決時局之根本,群情所向,國本攸關。

    锟等分屬軍人,對于維持法紀,擁護國權,引為天職,敢不益動初心,勉從兩君之後。

    所希望者,關于和議之進行,務期迅速,苟利于國,不尚空談,精神既同,形式可略。

    此次西南興師,揭橥者為二大義,一曰護法,一曰救國。

    南北當局,但能于法律問題,持平解決,所謂軍職問題,民治問題,均應根據國會,及國會制定之憲法,逐漸實施,決不宜舍代表民意之機關,而于個人或少數人之意思,為極端之主持,緻添紛擾。

    是法律問題之研究,當以國會問題為根本,即軍職之存廢,及民治之施行,亦當以國會為根本。

    現在新舊國會,怠棄職務,不能滿人民之希望;複以黨派關系,不足法定人數,開會無期,而時效經過,尤為法理所不許。

    值此時局艱危之際,欲求救濟,舍依法改選,更無他道之可循。

    果能根據舊法,重召新會,護法之義既達,則統一之局立成,此宜注意者一也。

    至于中國國家,實因列強均勢問題而存在,國際關系,與國家前途之興亡,至為密切。

    前次滬會停滞,實以外交問題為主因,即北方内部之紛争,亦由愛國者,與專恃奧援,不知有國,隻知有黨之軍閥,為公理與強權之決戰。

    試問自己良心,果能愛國否?差幸公理戰勝,違反民意之徒,業經匿迹銷聲。

    嗣後中央外交之政策,應以民意為從違。

    談何容易?在南北分裂之際,無論對于何國所訂契約,皆應舉而訴諸輿論。

    國本既固,庶政始成,此應注意者二也。

    若夫和議方式,允宜以早日觀成為旨歸,軍事收束,特設委員會,尤為施行時所必要。

    此皆中央屢征同意,期在必行,毋容過慮者也。

    總之時局日艱,民困已極,排難解紛,當得其道。

    凡我袍澤,果能及早覺悟,不事私争,所謂護法救國之宗旨,均經圓滿解決,則同心禦侮,共謀國是,人同此心,何敢自外?兩公主持和議,情真語摯,敬佩之餘,用敢貢其一得,希即亮察。

     看這電文,也是斟情酌理,釋躁平矜,南北兩方,應該由此接近,可望和平。

    及細覽語意,才知兩造仍多扞格,未盡通融。

    北方的主張,拟解散新舊國會,新國會為段派所組成,南方原是反對。

    但舊國會分徙滇、粵,方思恢複立法權,怎肯被他解散?是當然做不到的事情。

    段氏的武力統一主義,南方向與抗争,此時段派雖去,曹、張猶是軍閥家,怎能使南方信服?況徐總統為新國會所産出,南方未肯承認,欲要南北和平,還須改選總統,是又當然不易辦到的。

    所以雙方通電,仍是兩不相下,怎能遽達和平呢?诠釋甚明。

     湖南第七師及暫編一旅炮兵各一營,突在武穴騷動,當由馮玉祥率兵彈壓,始得平定,即令變兵繳械遣散。

    旅長張敬湯,系張敬堯兄弟,前曾在湘敗逃,經中央明令通緝,至武穴兵變,敬湯适暗中煽動,因所謀未遂,匿居漢中,被湖北督軍王占元察悉,派兵将敬湯拘住,訊明罪狀,電呈中央,奉令準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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