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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與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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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長生殿》開頭就大筆點睛,說是“……感金石,回天地。

    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總由情至。

    ”而《戚序本石頭記》第二十六回回前題詩中也恰有“畫薔亦自非容易,解得(至情)臣忠子亦良”,正謂此也。

     見了此等曆史語言,如隻知“批判封建思想”而不悟中華古代人的情感實質,那就什麼文學藝術也難多講了。

     道家呢?雖說是“太上絕情”、“至人無夢”,講“滌除玄覽(心)”,摒除雜思,一心守靜,似乎無情了;可是濠上之遊,莊、惠二人互辯“樂哉魚乎”,知魚之樂,非情而何? 佛經裡說聞法者或悲感涕泣,或歡喜奉行——既有悲有喜,可見佛之說法也要感動聽者,此又非情而何? 看來,古今大哲人,大智慧,無不為“情”的問題而大費周折,盡管貌似不同,實則“其緻一也”。

     說到此處,再看雪芹公子才人,就見出他的“大旨談情”的見解主張,是非同小可了。

     寶玉(雪芹的化身或幻相)的最大特點是“情不情”——以“情”心來對待那一切無情、不情之人、物、事、境。

     他自幼率性任情,故有“狂癡”之罪名;但他最講道理,故最能體貼他人——此即“理”也。

    比如,他心憐平兒,欲稍盡心意,卻知她是兄長房中之人,亦嫂級等次也,便不能忘理而任情。

    比如他在嫂嫂鳳姐生日那日,因情而私出城外,為盡一禮,然又服膺書童茗煙之言,盡禮之後,還須即速回家,以慰祖母,以賀賢嫂——此又非“理”而何哉? 舉一可以反三,書中類此者,在在昭然,無俟枚舉。

     是故,雪芹未嘗将“情”、“理”絕對化起來,敵對起來,勢不兩立起來。

    說《紅樓》是一部“反理教”的書,豈其然耶? 孔孟等聖賢,出于治國安民的好心,把“情”倫理道德化了。

    雪芹則是:在倫理、社會關系上,承認“理”是适可而必要的;而在獨處自便之境中,則将“情”詩化起來,藝術化起來。

    兩者并不構成絕對矛盾沖突——甚且有時是相輔相成的關系。

     情,即“天”是也。

    理,即“人”是也。

    情與理諧,是即“天人合一”的大道理——亦即中華文化的最大特色與精髓所在。

     ——我的“思想方法”頗與雪芹有相近相通之處。

    是以我說我不喜歡把事理人情割裂兩截、制造人為的對立的那種識見主張。

     我們中華人至今日常生活用語從未廢棄“情理”一詞,相反,一直遵奉運用。

    寶玉不樂于高冠禮服地賀喜吊喪的純“表演性”俗禮,是因其中已失真情,而絕不可以舉此以為“反理”之證。

    寶玉不喜功名祿位,也隻因其間隻有官氣,而無真情——他特重者是一個“真”字。

    性真情真,待人以真,對事以真……是以十分感慨于“假作真時真亦假”的俗世僞裝,作奸取巧,利己害人。

     我尊重雪芹,喜愛《紅樓》,全在于此。

    什麼“愛情悲劇”,什麼“婚姻不自由”……還有“反封建”、“叛逆者”等等識見,那是另一回事,與在下的“思路與想法”,關系就很小了。

     詩曰: 後賢難議議前賢,“情”“理”相逢仇對煎。

     細究中華文化史,天人合一否耶然? 不悔——知愧 我還是服膺曹子雪芹的話:“愧則有餘,悔又無益。

    ”八個字像是隻不過一兩層道理,其實卻是千回百轉、回腸蕩氣的人生感歎。

    不是不悔。

    若真的不悔,那愧又何來?其愧既又有餘,則其悔之深可想而知矣。

    然而,悔到底是個“馬後課”,比及知悔能悟,事情早已明日黃花,成了“曆史”,故曰無益。

    俗話還常說“追悔莫及”。

    是以萬人能悔,雖是好事,畢竟那萬人已然做成了至少一萬件錯事壞事了。

    嗚呼,豈不可悲,豈不可痛! 這麼說,其實還是一層最淺的常理。

    倘若細究起來,雪芹是個大智慧者,他那話含蘊的内情恐怕還深還厚得多。

    那“無益”,也許并不是頑固不化,執迷不悟,死不回頭;而是這種悔者,本來絲毫沒做什麼錯事,倒是做極高尚極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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