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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則 港口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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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要回去,還是在此間同我過活。

    ”琴童道:“主人遭難,不見下落,如何回去得?願随公公在此。

    ”漁翁道:“從容為你訪問劫賊是誰,再作理會。

    ”琴童拜謝不提。

     再說當夜那天秀屍首流在蘆葦港裡,隔岸便是清河縣,城西門有一慈惠寺。

    正是三月十五,會作齋事和尚都在港口放水燈,見一屍首,鮮血滿面,下身衣服尚在。

    僧人道:“此必是遭劫客商,抛屍河裡,流停在此。

    ”内有一老僧道:“我等當發慈悲心,将此屍埋于岸上,亦是一場善事。

    ”衆僧依其言,撈起屍首埋訖,放了水燈回去。

     是時包公因往濠州赈濟,事畢轉東京,經清河縣過。

    正行之際,忽馬前一陣旋風起處,哀号不已。

    包公疑怪,即差張龍随尋此風下落。

    張龍領命随旋風而來,至岸中乃息。

    張龍回複,包公遂留止清河縣。

    包公次日委本縣官帶公牌前往根勘,掘開視之,見一死屍,宛然頸上傷一刀痕。

    周知縣檢視明白,問:“前面是哪裡?”公人回道:“是慈惠寺。

    ”知縣令拘僧問之,皆言:“日前因放水燈,見一死屍流停在港内,故收埋之,不知為何而死。

    ”知縣道:“分明是你衆人謀死,尚有何說?” 因此令将這一起僧人監于獄中,回複包公。

    包公再取出根勘,各稱冤枉,不肯招認。

    包公自思:既是僧人謀殺人,其屍必丢于河中,豈肯自埋于岸上?事有可疑。

    因令散監衆僧,将有二十餘日,尚不能明。

     時四月盡間,荷花盛開,本處仕女有遊船之樂。

    忽一日琴童與漁翁正在河口賣魚,正遇着陳、翁二艄在船上賞花飲酒,特來買魚。

    琴童認得是謀死他主人的,密與漁翁說知。

    漁翁道:“你主人之冤雪矣,今包大人在清河縣斷一獄事未決,留止在此,你宜即往報告。

    ”琴童連忙上岸,徑到清河縣公廳中,見包公哭告主人被船艄謀死情由,現今賊人在船上飲酒。

    包公遂差公牌李、黃二人,随琴童來河口,将陳、翁二艄捉到公廳。

    包公令琴童去認死屍,回報哭訴:“正是主人,被此二賊謀殺。

    ”包公吩咐重刑拷問。

    陳、翁二艄見琴童在證,疑是鬼使神差,一款招認明白。

    便用長枷監于獄中,放回衆僧。

    次日,包公取出賊人,追取原劫銀兩,押赴市曹斬首訖。

    當下隻未捉得董家人。

    包公領琴童給領銀兩,用棺盛殓屍首,帶喪回鄉埋葬。

    琴童謝了漁翁,帶喪轉揚州不提。

    後來天秀之子蔣士卿讀書登第,官至中書舍人。

    董仆得财成巨商。

    後來在揚子江被盜殺死。

    天理昭彰,分毫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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