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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則 江岸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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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身上不時藏有利刀。

    包公令公人搜惜身上,并無利刀。

    其父複道:“必是留在睡房中。

    ”包公差張龍前到程惜睡房搜檢,果于席下搜出一把鼠尾尖刀,回衙呈上。

    包公以刀審問,程惜無語。

    包公不能決,将鄰裡一幹人犯都收監中,退入後堂。

    自忖道:彼嫡親父子,并無他故,如何其子如此行兇?此事深有可疑。

    思量半夜,輾轉出神。

    将近四更,忽得一夢。

    正待喚渡艄過江,忽江中出現一條黑龍,背上坐一神君,手執牙笥,身穿紅袍,來見包公道:“包大人休怪其子不肖,此乃是二十年前之事。

    ”道罷竟随龍而沒。

    包公俄而驚覺,思忖夢中之事,頗悟其意。

     次日升堂,先令獄中取出程某一幹人審問。

    喚程永近前問道:“你的家私還是祖上遺下的,還是自己創起的?”程永答道:“當初曾做經紀,招接往來客商,得牙錢成家。

    ”包公道:“出入是自己管理麼?”程永道:“管簿書皆由家人張萬之手。

    ” 包公即差人拘張萬來,取簿視之,從頭一一細看,中間印寫有一人姓江名龍,是個和尚,于某月日來宿其家,甚注得明白。

     包公憶昨夜夢見江龍渡江的事,豁然明白,就獨令程永進屏風後說與永道:“你子大逆,依律該處死,隻你之罪亦所難逃。

     你将當年之事從直供招,免累衆人。

    ”程永答道:“我子不孝,既蒙處死,此乃甘心。

    小人别無什事可招。

    ”包公道:“我已得知多時,尚想瞞我?江龍幼僧告你二十年前之事,你還記得麼?” 程永聽了“二十年前幼僧”一句,毛發悚然,倉皇失措,不能抵飾,隻得直吐招供。

    包公審實,複出升堂,差軍牌至程家客舍睡房床下,果然掘出一僧人屍首,骸骨已朽爛,惟面肉尚留些。

    包公将程永監收獄中,鄰裡幹證并行釋放。

    因思其子必是幼僧後身,冤魂不散,特來投胎取債,乃喚其子再審道:“彼為你的父親,你何故欲殺之?”其子又無話說。

    包公道:“赦你的罪,回去别做生計,不見你父如何?”程惜道:“某不會做什生計。

    ”包公道:“你若願做什麼生理,我自與你一千貫錢去。

    ”惜道:“若得千貫錢,我便買張度牒出家為僧罷了。

    ”包公信其然,乃道:“你且去,我自有處置。

    ”次日,委官将程永家産變賣千貫與程惜去。

    遂将程永發去遼陽充軍,其子竟出家為僧。

    冤怨相報,毫發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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