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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則 黑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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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真僞。

    ”包公唯唯出去。

    府尹即命一起人犯可在包爺衙門外伺候。

     包公升堂,先調月桂審道:“你自說來,哪個是你真丈夫?”月桂道:“潘貴是真丈夫。

    ”包公道:“洪昂曾與你相識否?”月桂道:“并未會面。

    昨日在船上,偶因子饑取乳與食,被他看見乳下有痣,那光棍即起謀心。

    及至上岸,小婦與夫往東路回母家,被他扯往西路,因而厮打。

    二人扭往太爺台前,太爺問可有記驗,洪昂遂以痣為憑。

    太爺不察,信以為實,遂将小婦斷與洪昂。

    乞爺嚴究,斷還丈夫,生死相感。

    ”包公道:“潘貴既是你丈夫,他與你各有多少年紀?”月桂道:“小婦今年二十三歲,丈夫二十五歲,成親三載,生子方才八個月。

    ” 包公道:“有公婆否?”月桂道:“公喪婆存,今年四十九歲。

    ”包公道:“你父母何名姓?多少年紀?有兄弟否?”月桂道:“父名鄭泰,今年八月十三日五十歲,母張氏,四十五歲,生子女共三人,二兄居長,小婦居幼。

    ”包公道:“帶在西廊伺候。

    ”又叫潘貴進來聽審。

    包公道:“這婦人既是你妻,叫做何名?姓誰氏?多少年紀?潘貴道:“妻名月桂,鄭氏,年二十三歲。

    ”以後所言皆合。

    包公又令在東廊伺候。

    喚洪昂聽審。

     包公道:“你說這婦人是你的妻,他說是他的妻,何以分辨?” 昂道:“小人妻子左乳下有黑痣。

    ”包公道:“那黑痣在乳下,取乳出養兒子,人皆可見,何足為憑?你可報她姓名,多少年紀?”洪昂一時無對,久之乃道:“秋桂乃妻名,今年二十二歲,嶽父姓鄭,明日五十歲。

    ”包公道:“成親幾年?幾時生子?”洪昂道:“成親一年,生子半歲。

    ”包公怒道:“這厮好大膽,無故争占人妻,還自強硬。

    重打四十,邊外充軍。

    ” 依府拟,潘貴夫婦拆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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