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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韬——論軍事組織 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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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本篇首先提出了“将何以為威,何以為明,何以禁止而令行”的問題。

    接着回答道:“将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以罰審為禁止而令行。

    ”最後強調:“刑上極,賞下通,是将威之所行也。

    ” 【譯文】 武王問太公說:“将帥用什麼辦法來樹立威信?用什麼辦法來體現聖明?用什麼辦法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 大公答道:“将帥通過誅殺地位高貴的人來樹立威信,通過獎賞地位低下的人來體現聖明,通過審慎而嚴明的賞罰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

    因此,殺一人而能使全軍震駭的,就殺掉他;賞一人而能使全軍高興的,就獎賞他。

    誅殺貴在誅殺地位高貴的人,獎賞重在獎賞地位低下的人。

    能誅殺那些官高位顯擔當重要職務的人,是刑罰能觸及最上層;能獎賞牛僮、馬夫、飼養人員等地位低下的人,是獎賞能達到最下層。

    刑罰及于最上層,獎賞達到最下層,這就是将帥的威信得以樹立,命令能夠執行的原因所在。

    ” 【原文】 武王問太公曰:“将何以為威?何以為明?何以為禁止而令行?” 太公曰:“将以誅大①為威,以賞小②為明,以罰審③為禁止而令行。

    故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說者,賞之。

    殺貴大,賞貴小。

    殺其當路④貴重之臣,是刑上極也;賞及牛豎⑤、馬洗⑥、廄養之徒,是賞下通也。

    刑上極,賞下通,是将威之所行也。

    ” 【注釋】 ①誅大:誅殺地位尊貴的人。

     ②賞小:獎賞地位低微的人。

     ③審:審慎。

    此處意為适當。

     ④當路:指執掌大權、身居要職。

     ⑤牛豎:牧牛的僮仆。

     ⑥馬洗:馬夫。

     【例證】 軍隊要步調一緻,令行禁止,離不開嚴明的軍紀。

    而嚴明的軍紀又必須依靠賞與罰這兩種手段來保障。

    賞與罰的原則是公正嚴明,罰不避親,賞不避過,“刑上極,賞下通”。

    唐朝開國皇帝李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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