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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論篇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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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

    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于聲音,形于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是矣。

    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氣無由得接焉。

    是先王立樂之方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譯文】 音樂,就是歡樂的意思,它是人的情感絕對不能缺少的東西。

    人不可能沒有歡樂;歡樂了就一定會在歌唱吟詠的聲音中表現出來,在手舞足蹈的舉止中體現出來;可見人的所作所為——包括聲音、舉止、性情及其表現方式的變化,就全都體現在這音樂之中了。

    所以,人不可能不快樂,快樂了就不可能不表現出來,但這種表現如果不進行引導,就不可能沒有禍亂。

    古代的聖王憎惡那禍亂,所以創作了《雅》、《頌》的音樂來引導他們,使那歌聲足夠用來表達快樂而不淫蕩,使那歌詞足夠用來闡明正确的道理而不流于花巧,使那音律的宛轉或舒揚、繁複或簡單、清脆利落或圓潤豐滿、節制停頓或推進加快,都足夠用來感動人的行善之心,使那些邪惡肮髒的風氣沒有途徑能和民衆接觸。

    這就是古代聖王設置音樂的原則啊。

    但是墨子卻反對音樂,又能怎麼樣呢? 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内,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裡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

    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飾節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萬變。

    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譯文】 所以音樂在祖廟之中,君臣上下一起聽了它,就再也沒有人不和諧恭敬的了;在家門之内,父子兄弟一起聽了它,就再也沒有人不和睦相親的了;在鄉村裡弄之中,年長的和年少的一起聽了它,就再也沒有人不和協順從的了。

    音樂,是審定一個主音來确定其他和音的,是配上各種樂器來調整節奏的,是一起演奏來組成衆音和諧的樂曲的;它足能用來率領統一的原則,足能用來整治各種變化。

    這就是古代聖王設置音樂的方法啊。

    可是墨子卻反對音樂,又能怎麼樣呢? 故聽其雅頌之聲,而志意得廣焉;執其幹戚,習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奏,而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

    故樂者、出所以征誅也,入所以揖讓也;征誅揖讓,其義一也。

    出所以征誅,則莫不聽從;入所以揖讓,則莫不從服。

    故樂者、天下之大齊也,中和之紀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

    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譯文】 所以,人們聽那《雅》、《頌》的音樂,志向心胸就能寬廣了;拿起那盾牌斧頭等舞具,練習那低頭擡頭彎曲伸展等舞蹈動作,容貌就能莊重了;行動在那舞蹈的行列位置上,迎合那舞曲的節奏,隊列就能不偏不斜了,進退就能整齊一緻了。

    所以音樂,對外可用來征伐,對内可用來行禮讓。

    對于征伐與禮讓,音樂的作用是一樣的。

    對外用音樂作為征伐的工具,那就沒有人不聽從;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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