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章 野狗和外交官

首頁
常任秘書多默思是第一個意識到這起謀殺案可能造成的後果的人。

    1898年,剛滿19歲的他加入英國外交部門并被派駐北平。

    幾年後他因健康問題辭職,但仍然待在中國,在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找了份工作,并逐漸以高效、熟練和寸步不讓的談判者身份聞名。

    他的性格特征可能遺傳自其父——一位精明的什魯斯伯裡[19]牛販子。

    多默思很清楚:中國政府将倭讷視為友好人士,他們會給北平警方施加壓力,令其盡快破案。

     當有外僑在北平死亡且死因存疑時,标準程序是請該國公使館指定一位專員監督調查過程。

    就該專員本身而言,他沒有逮捕權,也不能在獲得中國警方許可前訊問嫌犯。

    他不過是一個觀察員、一位“中間人”。

     多默思知道英國方面肯定希望指派一位專員來監督案件偵破過程,而這位專員會從公使館的工作人員中挑選。

    帕梅拉是一位高等外僑的女兒,無論其父是否退休,此案都将備受矚目。

    但英國領事尼古拉斯·菲茨莫裡斯(NicholasFitzmaurice)不喜歡倭讷,幾年前這兩人因工作上的事鬧翻了。

    這一情況會使事态更加複雜。

     不過,對于韓世清來說,英國公使館派來的專員會是個大問題。

    當和多默思一同在犯罪現場時,他就反對這一點,認為專員會妨礙偵破工作。

    而且,此案并非隐蔽小巷裡臨時起意的持刀殺人,也不是搞錯了對象的攔路搶劫,更不是酒吧裡的心髒病發作。

    這是一樁深不可測、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

    要麼它是一場家人間的争吵,最後戲劇性地升級成為暴力事件;要麼是情殺、仇殺或兩者兼而有之。

    情況已經夠糟糕了。

    在城中之人正如此緊張不安的時刻,一位年輕英國女性在北平(名義上)的華人區被殺害,這種事無疑會使當局驚恐擔憂。

     多默思意識到他們必須迅速采取行動,于是他建議兩人各退一步。

    韓世清應該占取先機,搶在英國公使館之前提名某位英方無法反對的人作為專員。

    常任秘書明白:在公使館的下屬人員中,沒有人擁有足以勝任此任務的資曆和經驗。

    同樣,考慮到該罪案的重要程度,使館區巡捕房裡也沒人能擔負這一使命。

     多默思認為公使館可能會從上海請人來擔任專員。

    英國在上海的公租界執掌大權;而在公租界,司法和秩序的實際維護者是個性強硬、經驗豐富的首席常任秘書賈爾德(FrederickGerrard)少校。

    此人來自蘇格蘭高地,曾在駐印度的軍隊和英國警署服役,随後長期在美索布達米亞地區的巴士拉(Basrah)[20]擔任警局副警監之職。

    多默思知道賈爾德很優秀,是警務人員中的佼佼者;但也認為最近形勢不妙,以至于賈爾德須同時照管警界和英國情報機關駐上海特勤部(BritishIntelligenceandSpecialBranchinShanghai)。

    此外,賈爾德還在全力與黑幫作戰。

    為掌握有利可圖的毒品交易和賣淫業,黑幫正在上海灘上龍争虎鬥,以芝加哥街頭槍戰的方式大打出手。

    最近,許多上海顯要人士突然被綁架;日益好戰的日本人也制造了太多麻煩。

    賈爾德自己要解決的謀殺案就不少了,肯定不情願派他的人過來,更不用說讓他親身前來了。

     幸運的是:多默思告訴韓署長,他知道有一位背景無可挑剔的警官可來監督案件調查。

    他指的是天津英租界總督察、警務處處長譚禮士(RichardDennis)。

    譚禮士十分能幹、經驗豐富且頗有主見。

    他曾在蘇格蘭場受訓。

     公使館不能輕易質疑一位前蘇格蘭場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
0.05124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