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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異族終結者(清) 3、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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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筆端出文字獄。

     嚴酷的文字獄。

    朱元璋給人扒皮做成标本那個事兒,就屬于文字獄。

    從中國曆史上看,文字獄在清朝是達到了頂峰。

    古代文字獄,以清代為最甚。

     清代的文字獄,目的在于壓制漢人的反抗。

    大清是異族入主中原,所以它比較害怕漢人的反抗。

    文字獄可以樹立清朝的權威,造成社會恐怖的作用,它禁锢思想,摧殘人才,阻礙社會進步。

    文字獄主要是康、雍、乾三朝,順治時也有,世祖7次,聖祖12次,世宗17次,高宗130多次,乾隆的時候最厲害。

    像前兩朝,世祖、聖祖時候的文字獄,比如有一個著名的南山集案,有一個叫戴名世的知識分子,他寫了一本書叫《南山集》。

    《南山集》這本書後來被人看出有問題,問題就是清朝以後,還用明朝的年号,用南明的年号。

    因為大請入關之後,南明五個小朝廷又苟延殘喘了20多年,其中以桂王朱由榔建立的永曆政權時間最長,永曆年号用了18年。

    比如說,已經是康熙元年了,你的年号還寫永曆18年。

    那就等于你不奉清為正朔,按照我們今天的話講,就是反革命宣傳煽動罪,類似于這個。

     比如說,你寫1958年解放軍炮轟金門,沉重地打擊了國民黨反動派嚣張氣焰,你得這麼寫。

    結果你書裡不這麼寫,寫民國47年國軍在金門抗擊共匪,完了。

    你站在什麼立場上?它就是這個意思。

    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0年了,你還用民國年号,以台灣為正朔,這就肯定不行了。

    所以《南山集》案,被人告發。

    戴名世開棺戮屍滿門抄斬。

    清朝的法律是16歲判死刑,比現在少兩歲,也不像斯大林時期12歲就判死刑。

    清朝的法律是16歲判死刑。

    他的小兒子是15歲,監斬官就說,你不夠歲數,你回去吧!不殺你。

    他說父兄皆已殉難,不願獨活,你就給我寫個16,監斬官大呼,奇男子,寫上吧!16歲,殺!留着也是禍害。

     世祖、聖祖時候的文字獄,還多少都是這種性質。

    往後,世宗、高宗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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