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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内鬥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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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的不擇手段,提供了具體的例證。

     白崇禧底定東南後,蔣介石自江西到京滬,成為軍事強人,四一二清黨,大肆殺戮;又以政治威脅,逼迫上海中國銀行張嘉璈“捐納”軍費一千萬元(參閱楊天石《民國掌故》,頁一七二至一七五),大展強人威風。

    八月兵敗不得已引退,但一切部署妥當,下野實同度假,二百保镖随行,權勢未減,正好趁暇進行婚事,時時出入宋府。

    從一封情書可知,蔣介石還利用下野後的“寂寞”來赢得宋美齡的芳心,并說在廣州時就已傾心,曾向宋子文與宋慶齡表白,但沒有結果,現在他退居“山林”,一心仰慕的就是你宋美齡一人。

    (見Crozier,TheManWhoLostChina,P.116)中外消息都曾披露宋子文初不贊成婚事,惟藹齡最為積極,而美齡時已芳齡三十,尚待字閨中,雖曾與同學劉紀文訂婚,但遠不如蔣介石威風神氣,實已相許。

    蔣宋定親遂于九月十六日在上海孔府,由藹齡向親友宣布。

    十日後蔣複向上海《字林西報》記者透露,來滬“為料理個人私事,并規劃與宋美齡結婚之事”,并謂一九二一年已與元配離婚,卻不提當時離婚是為了與陳潔如結婚。

    又說:“五年前,餘在廣州常于孫總理處,以是獲見宋女士,以為欲求伴侶,當在是人矣。

    ”五年前為一九二二,則公然自認與陳潔如結婚不到一年,即已見異思遷,陳立夫在其回憶錄中亦招認蔣介石與宋美齡早已暗通款曲,稱之為“愛情的長跑”(見《陳立夫首度透露六十年來的政治秘辛》,頁二十三),足證陳潔如感情早已被騙而不自知。

    最有趣的是,蔣介石又畫蛇添足向記者說“此種結婚,并非政治結婚,諸人皆從事于政治生涯,乃屬偶然巧合”雲,豈非“此地無銀三百兩”嗎?顯然由于應宋家之要求,蔣介石自九月二十八日起在《民國日報》上,連載《家事啟事》三天如下: 各同志對于中正家事,多有來書質疑者,因未及遍複,特奉告如下:民國十年,元配毛氏與中正正式離婚,其他二氏,本無婚約,現已與中正脫離關系。

    現在除家有二子外,并無妻女,唯恐傳聞失實,易資淆惑,嵩此奉複。

     更加正式地否認與陳潔如的婚約,根本連姓名都不提了,但是跟随蔣介石革命的芸芸衆生都知道從一九二一到一九二七年的蔣夫人或蔣師母就是陳潔如,連蔣與李宗仁的蘭譜裡,還有妻子陳潔如的芳名,居然就這樣一筆抹殺!而當時已被逼出國的陳潔如,外國人都以蔣夫人稱之。

    蔣介石居然聲言乃政敵造他的謠!真假蔣夫人以及蔣介石到底有幾個老婆,真教《紐約時報》的記者傻了眼。

     登過報之後,蔣介石于九月二十九日攜未婚妻宋美齡、小舅子宋子文,以及一大批随從由上海乘海輪前往日本長崎。

    一行人遊覽雲仙、奈良、神戶、湯本、熱海、東京等地。

    到神戶後特赴有馬溫泉,拜訪養疴的宋太夫人,并得其允諾婚事。

    蔣介石在日時,忽謂将留半年、忽謂将赴歐美,結果都是障眼法。

    他覺得複職時機已到,即于十一月八日離日回國。

     返抵上海,積極籌備婚禮,于十一月二十六日,登出如下一則結婚啟事: 中正奔走革命,頻年戎馬驅馳,未遑家室之私……茲定十二月一日在上海與宋女士結婚,爰拟撙節婚禮費用,宴請朋友筵資,發起廢兵院……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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