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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扶不起的蔣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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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Kaplan,FireoftheDragon,P.468—469)顯然受到台灣官方的威脅,使在海外的竹聯幫人馬投鼠忌器,不敢再事聲張。

     台灣官方同時發動宣傳機器,并利用香港中性刊物《九十年代》,公布所謂江南七封信,把江南降格在情報局線民一級的層次。

    他們認為把被害人名譽破壞,則暗殺被害人就是可以被接受的道德行為了。

    殺了人,還要“殺人家的品格”(characterassassination)。

    其實,江南不僅與國民黨的情報機構有往還,亦與美國以及中國大陸的情報機構有往來,我們可以罵他是線民,但他絕非某一方面的間諜,更不可能是三方面的間諜。

    沒有一個間諜會如此抛頭露面、明目張膽地寫有争論性的文章。

    國民黨無論如何貶低江南,也不能說殺江南有理,更不能彌補殺江南所造成的後遺症。

     對蔣氏王朝而言,後遺症尤其是災難性的。

    美國人為其本國利益不願趕盡殺絕,追究禍首,但亦雅不欲再見蔣家再傳子接代。

    蔣經國在内外交困,以及美國強大的壓力下,無可奈何花落去,宣稱蔣家人不能也不會接班,并将孝武“流放”到新加坡去當“代表”。

    孝武之流放就像當年王升之流放,權一放再難收矣。

    從孝武離台一刻起,蔣經國必然明白,不可能繼續再走他父親蔣介石走順的路子了。

     江南案與蔣孝武有關,應無可疑,與蔣經國是否有關呢?陸铿在《江南案對台局的影響》一文中說,涉及“蔣經國似乎有點離譜”(見《李敖千秋評論叢書》第八十三期,頁二三七),其實并不離譜。

    蔣孝武雖插手指揮特務,但特務的最高領導仍是蔣經國。

    蔣孝武幹這樣一件事沒有理由瞞他自己的父親,何況他們殺人的動機自認是制裁叛徒的愛國行為,特務們津津樂道的愛國行為,蔣經國從來沒有制止過,甚至批評過這種行為。

    強人如蔣經國也不可能被自己的兒子和特務們瞞住。

    最大的可能性是,蔣經國事前默許,事後掩遮。

    即使退一萬步說,他事前不知,也難逃道義上的責任。

    一家公司出了纰漏,董事長能卸得掉責任嗎? 我們眼看蔣氏王朝樓起樓塌。

    蔣介石于一九一二年槍殺陶成章,始有聞于世;蔣孝武于一九八四年命令竹聯幫槍殺劉宜良,驚動太平洋兩岸。

    相隔七十三年的兩度槍聲,象征一個開始與一個終結,亦可謂有始有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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