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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新學僞經”和“托古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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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比得上“康聖人”呢? 康有為不但自封為今日的親王,他的五位及門弟子也各有逾越孔門“十哲”的名号。

    試列如後: 陳子秋号“超回”——超越顔回也。

     梁啟超号“轶賜”——轶義為超卓。

    啟超超過子貢也。

     麥孟華号“駕孟”——騎在孟子頭土也。

     曹泰号“越伋”——孔伋(子思)何能與曹某相比也。

     韓文舉号“乘參”——把曾子當馬騎也。

     這個康門五哲之名(見馮自由《革命逸史》)如果真是康聖人自己取的,他的自大狂也可想見了。

    所以梁啟超說康“先生最富于自信力之人也。

    其所執主義,無論何人不能動搖之。

    于學術亦然;于治事亦然。

    不肯遷就主義以徇事物,而每镕取事物以佐其主義。

    常有六經皆我注腳、群山皆其仆從之概。

    ”(見同上) 6.7 “最高領導”都是獨夫 乍聞之下,我們會覺得康有為害了自大狂。

    其實非也。

    這是我國傳統知識分子的通病。

    傳統儒生治學有了自信心,往往就有“以天下為己任”的自大心理——一種舍我其誰的個人英雄主義。

    我們中國知識分子幾乎全是個人英雄的“單幹戶”和“個體戶”。

    他們真要“在位”,中了頭獎,當了個“總統”、“主席”、“大元帥”、“最高領導”等等,未有不是“獨夫”的。

    得不了獎,齑志以殁的,也不甘心與草木同朽。

    他們還是要以“帝王師”自诏。

    大家都有“舍我其誰”的抱負;誰也不會想到“以天下為‘公’任”。

    顧炎武說“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孫文說“天下為公”;毛澤東說“為人民服務”。

    這些話其實也都是一種“舍我其誰”的隽語名言。

    最近才去世,有“中國脊梁”之譽的梁漱溟先生,便是一位标準的“以天下為己任”的傳統儒生。

    不幸他這“舍我其誰”的脊梁,卻碰到一個“唯我獨尊”的腦袋,所以漱老就被罵得名滿天下了。

    再反看過去四十年,避秦海外的所謂“三聖七賢”諸大師,和大師的弟子們,哪一個又不是超回駕孟,以“脊梁”自任呢?隻是沒有這天賜良緣,在金殿挨罵就是了。

    事實上這些大師和他們的弟子們,也确有其“治國平天下”之才,隻是時代下同了。

    他們乃至那些總統主席們如早生二百年,都不失為明君賢相。

    因為在那個時期,當明君、作賢相,自有其固定的框框可循。

    這框框是數千年億萬勞碌子民,和數不清的明君賢相,智慧與經驗慢慢累積起來的。

    明君賢相們,隻要笃守框框,按理出牌,再讀他“半部《論語》”,也就可以馬馬虎虎地治國平天下了。

    不幸他們卻生在我輩這個受西方“文化侵略”(中山語)和“文化污染”(小平語)的時代,要來搞個張文襄公的“五知”(見《勸學篇》),可就不那麼簡單了。

    “五知”者: 一、知恥——恥不如日本…… 二、知懼——懼為印度、懼為埃及…… 三、知變——不變其習、不能變法…… 四、知要——西藝非要、西政為要……(小平應三複此言!) 五、知本——在海外不忘國,見異俗不忘親,多智巧不忘聖…… 張之洞這項“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高論,用句目前的新名詞來說,便叫做“文化融彙”(acculturation)——也就是不同文化之間的截長補短。

    可是鐵鏡公主說得好,“驸馬爺,您要我怎麼‘長’,怎麼‘短’呀?”要“知道”中西文化之間的“長短”,不但驸馬爺不夠格,康有為、張之洞也不具備“知道”的條件;鄧小平、陳雲也要傻眼。

    連個“中西之學俱粹”的胡适,縱粗知其長短,亦不知如何去“融彙”,因為acculturation不單是“智慧”(wisdom)的問題;它牽涉到“實驗”(experimentation)、“時機”(timing)甚至“機運”(chances)等多種條件的彙合。

    這是整個社會長期的運作;佛語所謂“福慧雙修”,不可一蹴而就的。

    所以少說大話,搞點“黑貓白貓”,從頭來起,也未始非解決之道。

     如此說來,則康有為所搞的不但不是acculturation,反而是一種culturaldivision(文化割裂)。

    他把那些原不成問題的學術問題,所謂“今古文”的教條(dogmatism),搬出來和人吵架,使它成為變法維新的絆腳石,就是本末倒置了。

     曆史不會重演,而前車則可以為鑒。

    如今大陸上總算天不亡中國,把個大教條專家放進玻璃棺材裡去了。

    而繼起的小教條們,還在搞什麼他們自己也一竅不通的“姓社姓資”的空頭主義,吾為之掩卷歎息也。

     當康有為在一八九五年搞其“公交車上書”和“強學會”之時,全國風從,連李鴻章、張之洞、袁世凱等都甘附骥尾,是何等聲勢?!其不旋踵而滅者,亦是空談主義,以短取敗。

    讀者如不憚煩,下篇再結論之。

     *原載于台北《傳記文學》第六十卷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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