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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之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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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雲:“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惡殺,麟在郊野。

    ”大抵是一種兆示“天下太平”的仁義之獸。

    所以後儒贊先王之聖明,則眉飛色舞于“麒麟在圃,鸾鳳來儀”;孔子生春秋亂世,則為魯哀公之“獲麟”而泣,以為麟出非時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詩所傳達的熱烈贊美之情了。

    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兩幅美好畫面的化出和疊印:眼間剛出現那“不踐生草、不履生蟲”的仁獸麒麟,悠閑地行走在綠野翠林,卻又恍然流動,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來。

    仁獸麒麟與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輝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贊歎之情。

    于是“于嗟麟兮”的贊語,便帶着全部熱情沖口而出,刹那間振響了短短的詩行。

    二、三兩章各改動二字,其含義并沒有多大變化:由“麟”之趾,贊到“之定”、“之角”是對仁獸麒麟贊美的複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變化,則正如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所說“此詩公姓猶言公子,特變文以協韻耳。

    公族與公姓亦同義”如此三章回旋往複,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斷交替閃現,耳際是“于嗟麟兮”贊美之聲的不斷激揚回蕩。

    視覺意象和聽覺效果的交彙,經了疊章的反覆唱歎,所造出的正是這樣一種興奮、熱烈的畫意和詩情。

     前文說到這是一首贊美貴族公子的詩,似乎已沒有異議。

    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種場合,實在又很難判明。

    方玉潤以為此乃“美公族龍種盡非常人也”(《詩經原始》),大抵為慶賀貴族生子的贊美詩,似乎較近原意。

    古代的王公貴族,總要自誇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們的後代,也定是“龍種”、“麟子”這首詩用于恭賀貴族得子的場合,大約正能滿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虛榮、自尊之心。

    然而,自從卑賤如陳勝、吳廣這樣的氓隸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甯有種乎”的不平之語揭竿而起以後,凡俗之家便也有了願得“麟子”的希冀。

    在這樣的背景上反觀“麟之趾”則能與仁獸麒麟媲美,而可熱情贊美的,就決非隻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貴族“龍種”最終被曆史證明隻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麼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風雲的一代“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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