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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第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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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堅定信仰心 占蔔說要請堪布 請到堪布福不淺 調伏土地後 神鬼又作祟 堪布預言要請蓮花生 且說一定能請來 緣份不淺請到蓮花生大師 如今桑耶寺 不像人工所築成 俨若天成世少有 國王我不會忘此大恩德 在我赤德松贊棄世前 二位大師請留駐 佛身工程雖建成 佛語方面未動工 須要宏傳密宗法相經 消除吐蕃途中之黑暗 應該點燃二宗佛法燈 連連頂禮放哭聲 二位導師乃商議 吐蕃人不是信佛人 許多大臣恨佛法 國王再三作懇求 先前二位導師來 國王内心很高興 如今定要離吐蕃 國王實在難欣慰 不妨首先學讀書 學習書寫和語法 逐步在此立佛教 二位導師遂應允 要求國王訂綱紀 佛教法律須嚴明 第六十七章 赤松德贊訂法律 國王欣喜緻頂禮 佛教法律如綢結 王法壓人金牛轭 佛教法律緊而松 召集四翼之屬民 白紙黑字頒法律 法律一共有三種 佛教法律為其一 還有王法和家法 赤松德贊國王我 從此以後是法王 凡我屬下一切人 善舉惡行有果報 善舉就是信佛教 如此必須建僧寺 建立密宗師寺院 信仰何宗由己定 不論男女和老少 都學文字和算術 需要抄經和念經 更要學經和講經 凡能說話的兒子 都要習字學知識 生子應當行典禮 同時供奉密宗師 生病及時要醫治 祈禱三寶保佑之 伺侯病人要精細 莫讓老人失信心 恭敬老者善體恤 人亡應該做超度 佛法儀式誦密咒 富要放債準借貸 窮人償債要知恩 暫時不能償還時 講明情況日後還 警惕敵人睦親人 少年要聽老人言 多子家庭排輩份 哺乳先後以為序 無人贅婿服兵役 家庭必須要和睦 有事情示父母親 夫妻一方想離異 财産分割要公平 早起晚睡勤努力 未與妻商禁納妾 妻若無子又無女 經過協商可納妾 但妾沒有财産權 莫要小觑其他人 團結友愛很要緊 遠離厚顔無恥者 畸形作法須了解 注意相容圖共存 夫妻慎行莫嚴厲 掌握分寸為要義 不偷不搶不打架 互相不能有隐秘 出家堪布宣戒規[1] 依照三藏經記載 僧人渴飲奶與茶 食用糧食和糖果 蜂蜜酥油與糕點 衣紫袈裟住廟宇 不許喝酒戒淫欲 密宗師遵上師誓 按照密宗續規範 渴以酒汁作飲料 不占僧人之财富 饑餐什麼都可以 但是千萬莫吃毒 白紅黑衣密宗服 平時住在修行處 為護佛教行修持 僧人修行誦佛經 密宗師要設壇城 俗人修行拜二宗 悲憫一切無能者 适當救濟窮苦人 對于口有過失者 應該忍讓莫怨Y 路邊傳聞莫理睬 而對講經說法人 遠遠近近緻頂禮 莫使宗教相混同 各遵信仰祟宗教 勿将笨教當外道 笨布教徒已驅走 貶地不見桑耶寺 先是吉肖再俞唐 後來又到藏地方[2] 現在被逐完紮卡 誰做事情不依法 王法處治不輕饒 僧人聽命于堪布 徒弟要服從導師 奴仆要聽從長官 兒子要奉侍父母 弟弟要敬從哥哥 妻子要順從丈夫 如果違逆或殺人 火燒水淹重重罰 幹了壞事上腳鐐 投進牢房施酷刑 沒有王法惡行多 繩索勒脖棍棒打 用三五、七九、十一、十三法 十五、十七、十九、二十法 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七、二十九法 三十一、三十三、三十七、三十九法 四十一、四十三、四十五、四十七法 五十一、五十三、五十五、五十七法 六十一、六十三、六十五、六十七法 七種刑法可施用 火刑風刑和水刑 鐵木土刑和天刑[3] 根據情節量刑罰 殺人必須償命價 搶财剜卻膝蓋骨 偷了東西要賠償 私生要付撫養費 訴訟判決要分明 互相争頭要坐牢 打架鬥毆究責任 不服法者割耳朵 宗教不能相混合 各種教理要分開 說假話者須放逐 不還債者償實物 嚴厲駁斥無理者 無理取鬧要捕捉 青稞要用鬥來量 輕重要用秤來計算 每樣貨物要定價 稱量黃金用小秤 為防賊盜須養狗 掌握時間要養雞 善于克制受誠心 顯宗密宗各顯善 大臣應當盡職守 自尊自強不松懈 不善行為要廢棄 山路險地應安全 地方不能有壞人 必須摒棄非十善 發揚光大十大善[4] 人人平安且和睦 對待畜牲也寬容 有财富者可蓄财 無财赤貧可乞讨 注釋: 1.出家時堪布以釋迦牟尼佛的身份宣布戒律儀規。

     2.指後藏 3.這些法和刑法的具體内容待查。

     4.十大善即十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不貪欲、不Y恚、不邪見。

    受持十善為十善戒,是大乘之在家戒。

     第六十八章 慰王預告三譯師 國王從屬民的兒子中 遴選聰明伶俐漂亮者 準備送往印度學梵文 學習普通語文與佛法 堪布先教這些孩子念 南無佛陀耶 南無達摩耶 南無僧伽耶 這些吐蕃孩子口舌笨 糊裡糊塗而結念成了 馬茂佛巴耶 馬茂巴馬耶 馬茂帕巴耶 原話譯成吐蕃語意為 皈依佛祖并且緻頂禮 皈依佛法并且緻頂禮 皈依僧伽并且緻頂禮 嘴巴笨拙孩子們胡念 色幹塔塔毛巴胡河 曲拉塔塔毛巴胡河 利文亞塔塔毛巴胡河 這些發音全都有錯誤 蓮花生大師接着教導 南無古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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