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他犯都不犯的,這是道共戒的力量。
見了無漏道之後,他天然有防非止惡的功能,叫無漏的道共戒。
這個道共戒也就是「聖所愛戒」。
四證淨(佛證淨、法證淨、僧證淨、戒證淨),見了道之後,對佛法僧的道理親自證到了,再也不懷疑三寶的事情。
無漏戒得到了,對戒的作用确認了,再不會說持戒是麻煩事情之類的話。
現在的人煩惱重,持戒感到不舒服,這裡也不順,那裡也不安逸,說戒不好,最好把戒改了,不要了。
這是煩惱習氣在害人。
我們以前叫大家少拿點銀錢,有的人還說是錯因果,跑掉了。
按照佛制,比丘一個錢都不能拿,沙彌也都不能拿,賺錢不是比丘的事情。
現在感到持戒不舒服,因為無始以來都是煩惱習氣,戒就是把你的煩惱習氣除掉,把你改成一個聖者,當然不會順你的煩惱。
你如果被煩惱牽着鼻子走,當然對戒不歡喜。
如果你認識到煩惱是不好的東西,它害得你無始以來在地獄、餓鬼、畜生裡邊轉,這一輩子要跟煩惱鬥争,那你天然會守戒。
戒是與煩惱反其道而行之的一個工具。
你不要戒,就不能解脫。
前面說戒叫解脫,為什麼?戒是因,解脫是果;因為戒有解脫的果,就叫解脫。
你如果想解脫,非持戒不可;你沒有戒,就是沒有因,解脫的果從哪裡來呢?
佛教是緣起論,要因緣具足纔有果出現。
解脫最重要的因——戒,你不要,怎麼感解脫的果呢?解脫是好事情,三惡道、煩惱、痛苦、一切病……全部解脫,要得到這麼殊勝的果,非持戒不可。
你說持戒不方便,現在時代在改變,要改戒,改了之後,那你就解脫不了。
戒是佛保證你得解脫的一個保障,你不要,那你就是不要解脫,所以這些都是愚癡。
現在有些人太差,持戒稍微嚴一點點,就感到不舒服,馬上跑掉了,跑掉隻能是害你自己。
乙九 得成就門
從此下第十五,得成就門。
依薩婆多宗,若得至生相名得,若得至現在名成就。
成就時不名得,得時不名成就。
言生相者,在未來世也。
論雲:如是已說異熟生等,今應思擇,若有眼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亦眼識耶?若眼識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亦眼界耶?如是等問,今應略答。
頌曰:
眼與眼識界 獨俱得非等
釋曰:眼與眼識,四句分别。
獨俱得非等者,獨是兩單句也,俱得者是俱句也,非者俱非句也。
等者,明成就不成就四句也。
「從此下第十五,得成就門」,得成就門,以「得」和「成就」來判十八界。
「得」是十四個不相應行裡第一個,可以參考「根品」裡邊十四個不相應行的得。
「依薩婆多宗,若得至生相名得,若得至現在名成就」,「得謂獲成就」,本來「得」是一個總名,它有兩種别相:獲、成就。
但這裡沒有提「獲」,以「得」代替「獲」。
根據薩婆多宗(有部)來說,「得」是什麼?假使一個有情成就一個眼根,開始得到的時候叫「得」;得了以後沒有失掉,一直維持下去叫「成就」。
一個法,開始纔起來,那就是「得」;得到之後不失掉,那就是「成就」。
「若得至生相」,生相是什麼?生、住、異、滅的生,還沒有住,正在生起來,所以在未來世;住、異是現在世;滅是過去,滅掉了。
所以就生、住、異、滅來說,正在生相的時候,是将要生起來,還沒有到現在世,從未來将要進入現在,就是生相。
在那個時候,這個法得到了,叫「得」,或者叫「獲」。
「若得至現在」,從「生」到「住」,已經到現在世,叫「成就」。
「成就時不名得,得時不名成就」,「成就」的時候,不能再叫「得」,因為它不是生相;在「得」的時候,還沒有到現世,不能叫「成就」。
這兩個内涵不一樣,是時間問題。
「言生相者」,什麼叫生相呢?屬于未來世的。
「論雲:如是已說異熟生等」,上邊的異熟生等等五類分别門講完了。
「今應思擇,若有眼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亦眼識耶」,要考慮這些問題,假使有一種眼界,先沒有成就,現在成就,是不是眼識也這樣?眼界、眼識是有聯系的,眼界成就,是不是眼識也成就?反過來,假使眼識界先不成就,現在成就,是不是眼界也這樣?「如是等問」,這一類的問題很多,眼、耳、鼻、舌、身等。
「今應略答」,這些問題,現在要回答一下。
「頌曰」,回答很簡單,「眼與眼識界,獨俱得非等」,一句話就把這個問題解決了。
這個若不解釋,單看頌,還是莫名其妙。
「釋曰:眼與眼識,四句分别」,眼界成就是不是眼識也成就,眼識成就是不是眼界也成就?這個要用四料簡來講,因為互有寛狹。
「獨俱得非等」,「獨」是兩個單句,是甲不是乙,是乙不是甲;「俱」,兩個都是的;「非」,兩個都不是。
在《俱舍論》裡邊,經常碰到四料簡。
天台宗四料簡用得更多。
這裡是眼根、眼識四料簡。
「獨是兩單句也,俱得者是俱句也,非者俱非句也」,「獨」是一個得,一個不得;「俱」是俱得;「非」是兩個都不得。
兩個單,一個俱,一個非——這是四料簡的格式。
「等者,明成就不成就四句」,得、不得有四句,成就、不成就也有四句;眼識、眼界有四句、八句,耳識、耳界也有四句、八句,這個「等」包含很多東西。
且獨中第一單句,謂得眼不得識。
謂生欲界漸得眼根。
漸得眼言,意顯胎卵濕生。
若是化生,根頓得故。
夫論眼根,是異熟無記,唯法俱得,故約漸得,但名得眼。
眼識通三性,有前後俱得,先中有位,已起眼識。
今此漸得眼根,是受生已後,識前成就故,故不名得。
及無色沒,生二三四靜慮時。
生二三四靜慮,中有初起唯有眼根而無眼識,眼識未起故,故不名得也。
第一句「得眼不得識」,得到眼根,沒有得到眼識。
舉個例,「謂生欲界漸得眼根」,欲界的六根——十二因緣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這時候眼根纔長起來,叫得眼根。
「漸得眼言,意顯胎卵濕生」,化生不是漸得,「若是化生,根頓得故」。
所以生在欲界漸得眼根,「漸得」兩個字是指胎生、卵生、濕生,它們的眼根是慢慢長起來的。
化生是一生下來根就全了,一下子得。
「夫論眼根,是異熟無記,唯法俱得,故約漸得,但名得眼」,眼根是異熟生,這是異熟果,是無記的。
無記的東西因為力量不大,隻有跟它同時生起的法俱得。
沒有法前得、法後得。
「故約漸得,但名得眼」,從「漸得」來說,它得到眼根,這裡指法俱得。
這個時候眼根得到,而識呢?「眼識通三性」,因為通三性的,有善、惡、無記,「有前後俱得」,有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
「法」跟「得」同時的,叫法俱得;法在後面,「得」在前面是法前得;法在前面,後頭還有「得」是法後得。
力量強的,通善惡的,纔有法前、法後;而力量薄弱的、無記的法,隻有法俱得,與法同時生起的得。
眼識是通三性,有法前得、法後得。
「先中有位,已起眼識」,在中有的時候,眼識已經起來,眼識本來有了。
「今此漸得眼根,是受生已後,識前成就故,故不名得」,眼根纔剛剛生起來,到生相的時候叫得;而眼識在中有的時候已經有了。
所以這個時候,眼識隻能叫成就,不能叫得。
這是第一種,「得眼不得識」的例子。
另外一個例子,「及無色沒,生二三四靜慮時」,無色界死掉,投生到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天的時候,「生二三四靜慮,中有初起唯有眼根而無眼識,眼識未起故,故不名得也」,因為無色界沒有眼根,當然也沒有眼識。
生到二三四禅,六根都是全的,所以纔開始生起眼根的時候,叫得眼根。
二三四禅的有情看東西,要借初禅的眼識來看,這時候還沒有去借用,所以眼識還沒有得。
隻得到眼根,沒有得眼識,這是第一句。
那麼眼識能不能成就呢?無色界沒有眼識,到了色界,還沒有借用初禅的眼識,當然也沒有成就。
第二單句,得識不得眼。
謂已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現起。
現之言正,起之言生,識在生相名為現起。
此所起識在生相位,正在未來,爾時名得。
其眼根在現在,名成就,不名得也。
「第二單句,得識不得眼。
謂已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現起」,生到二三四靜慮,眼識起了,什麼叫現起?「現之言正,起之言生」,「現」這個字解釋是正,「起」就是生,正生的時候,就是生、住、異、滅的生相,還沒有到現在,這個叫得。
眼識正在起來,得眼識;但是眼根在中有的時候已經有了,不能叫得,而是成就。
所以是得眼識,而不得眼根。
這是第二句,得眼識不得眼根。
第三俱句者,根識俱得。
謂無色沒,生欲界及梵世時,欲界、梵世中有初心,根、識俱有,爾時名得。
第三句,既得眼根又得眼識,「根識俱得」。
「謂無色沒,生欲界及梵世時,欲界、梵世中有初心,根、識俱有,爾時名得」,無色界本來沒有眼根,也沒有眼識,而生到欲界、初禅,本地就有眼識,中有的時候,眼根也有了,眼識也有了,都是得;注意不是二三四禅,二三四禅沒有眼識,要借下地的。
在無色界沒有,生到欲界或者梵天,眼識、眼根正在生的時候叫「得」,既得眼根又得眼識,這是「俱」,兩個都有。
第四俱非句者,謂除前相。
第四句,「俱非」,既不得眼識,又不得眼根。
「謂除前相」,把前面的排除,餘下的都屬于第四類。
頌言等者,等取成就四句。
第一句者,成就眼根,不成就眼識。
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不起。
第二句者,成就眼識,不成就眼根。
謂生欲界,未得眼根,及得已失。
謂生欲界,必成就識,地法成故。
未得眼根者,謂初受胎時也。
及得已失者,謂是生後盲人也。
既無眼根,故不成就。
第三句者,謂生欲界,得眼不失,及生梵世,若生二三四靜慮,正見色時,根、識俱成就也。
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頌言等者,等取成就四句」,「等」,除了「得」,還有「成就」也可以作四料簡。
眼根如此,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一樣的。
「第一句者,成就眼根,不成就眼識,謂生二三四靜慮地」,二三四靜慮地,就是二禅天、三禅天、四禅天。
「眼識不起」,眼根早就成就了,中有的時候已經生起。
生到二、三、四靜慮裡邊,入定不看東西,這個時候眼識沒有起來,眼識不成就。
第二句,「成就眼識,不成就眼根」。
第一個先要肯定,在欲界裡邊,眼識是肯定成就的,「地法成故」——欲界這個地法爾如此,眼識在欲界是肯定成就的。
但是眼根不一定成就。
「未得眼根」,胎兒還沒有到六處,還在識、名色的時候,不成就眼根,眼根還沒有生起來。
或者「得已失」,眼根本來是有的,後來壞掉了,盲人,不叫成就。
「既無眼根,故不成就」,既然眼根還沒有生,或者生了之後壞掉了,眼根不成就。
第三句,既成就眼根,又成就眼識,那很普遍。
「謂生欲界,得眼不失,及生梵世」,生在欲界,眼根沒有壞,或者生在初禅天,眼根也成就,眼識也成就。
「若生二三四靜慮,正見色時,根、識俱成就也」,二三四禅,眼根總是有的,眼識要借下邊的,但是正在看東西的時候,眼根成就,眼識也成就。
這是第三個俱句,「俱成就」。
第四句,俱不成就。
「謂除前相」,把前面的三個情況排除,餘下的是既不成就眼根,也不成就眼識。
這個看起來也顯得很輕松,但要理解恐怕不是一時抓得住的。
回去慢慢地咀嚼,好好消化一下,要把它弄懂。
順便說一下,讨論是從聞慧進入思慧的一個階段,希望大家透過讨論,能夠把裡邊的意思深刻理解。
最近有些人不願意讨論,可能方式對他不合适。
你們要去研究一下,如何能讓讨論引起大家的興趣。
一個組假使太大了,或者水平不一樣,可以分成兩組,但是差的組裡邊決定要有幾個水平高一點的輔導。
讨論是必須參加的,跟參加辯論一樣,辯論場不去是不行的,等于上殿不去不行一樣的。
希望大家不要自由散漫,讨論還是讨論,可以改進一下讨論方式,使每一個人能得益處。
真正要把東西搞透,單靠自己悶頭看書恐怕不行,要靠集體的智慧。
讨論的時候,不要說題外話。
通過讨論,第一個要求,把書上的東西搞懂;第二個要求,深入。
搞懂之後,還有其他枝節的問題,要辯的,那是要求智慧高一點的。
一般的人,文字上的意思一定要搞懂,否則的話,你現在不懂,以後更不懂。
因為《俱舍》跟數學一樣的,加減法不會的話,乘除也做不來;加減乘除都搞不懂,幾何、微積分更不要談。
那麼以後你聽得雲裡霧裡,慢慢就失去興趣了。
所以說開頭的時候一定要抓緊。
法相的東西隻要肯努力,總會明白的,就靠自己努力。
有人提個問題,二三四禅為什麼要借初禅的眼識?
前面講「五識唯尋伺」,前五識界有尋有伺,二三四禅,本地是無尋無伺地,沒有眼識。
并不是說不能看,他是用下地的眼識看。
無色界連眼根也沒有,談不上看不看的問題,都在定中。
二三四禅,六根是全的。
根雖然有,當地的識卻沒有,隻能借下地的眼識看。
至于香、味、鼻識、舌識是沒有了,因為他不吃段食,香、味境沒有,識也沒有。
色境是有的,可以借眼識來看。
乙十 内外門
從此第十六,内外門。
論雲:十八界中,幾内,幾外?頌曰:
内十二眼等 色等六為外
釋曰:内有十二,六根、六識。
此十二界,心所依故,所依親近,說名為内。
色等六境,為心所緣,所緣疎遠,說名為外。
「從此第十六,内外門」,這個好懂。
「論雲:十八界中,幾内,幾外」,前面說色藴「若内若外、若粗若細」的時候講過,這裡是十八界分内外。
「頌曰:内十二眼等,色等六為外」,十八界中,内界有十二個。
「眼等」,眼、耳、鼻、舌、身、意、眼識、耳識、鼻識、身識、意識,這是内。
「色等六為外」,色、聲、香、味、觸、法是外。
「釋曰:内有十二,六根、六識。
此十二界,心所依故」,心依托在六根上,識依這六根而生。
「所依親近,說名為内」,所依的比較接近,跟我們是親近的,所以是内,這是從補特伽羅(有情)來說。
「色等六境,為心所緣,所緣疎遠,說名為外」,色聲香味觸法這六境是心王、心所所緣的境,所緣比所依要疎遠一點,所以叫外。
内外門比較容易,六根、六識是心所依的,叫内;六境是所緣,遠一點、疎一點,叫外。
前面講的十二處裡邊有兩種标準,也可以參照。
乙十一 同分彼同分門
從此第十七,同分彼同分門。
論雲:十八界中,幾同分,幾彼同分?頌曰:
法同分餘二 作不作自業
釋曰:法同分者,法謂法界,此法界中,唯有同分,無彼同分。
泛論六境名同分者,與能緣識定為所緣。
定有二義:一如色等五境,與識定為所緣,名之為定。
謂五識名定,緣境不雜故。
今此五境得名定者,謂與五識,定為所緣故,五識緣時,說名同分。
雖被意識緣,以非定故,故非同分。
第二,法境名定,體即是定,唯意識緣,是決定故。
定被意識緣,所以望意識名同分。
「從此第十七,同分彼同分門」,這一門頭緒多。
什麼叫同分?這個原則掌握好。
「論雲:十八界中,幾同分,幾彼同分」,哪些是同分?哪些是彼同分?
「頌曰:法同分餘二」,十八界中法界總是同分的,「餘二」,其餘的有兩種情況,或者是同分,或者是彼同分。
什麼叫同分、彼同分呢?「作不作自業」,作自業,就是起作用的,叫同分;不作自業,不起作用的,叫彼同分。
什麼叫作自業?眼睛看色,色被眼睛看;耳朵聞聲,聲被耳朵聞,這是作自業。
耳朵不聞聲音,就是不作自業。
「釋曰:法同分者,法謂法界」,「法同分」的「法」就是十八界裡的法界。
「此法界中,唯有同分,無彼同分」,這個法界裡邊隻有同分,沒有彼同分。
色、聲、香、味、觸的色,可以有眼睛沒有看到的色。
但是法界總是有意識去緣它。
現在不緣,過去在緣;過去沒有緣,将來也要緣。
意識不緣的法界是沒有的。
色、聲、香、味、觸,眼識沒緣色,耳識沒緣聲,這個可以有,所以有彼同分。
「泛論六境名同分者」,先依六個境來分。
「與能緣識定為所緣」,能緣這個境的識,一定緣這個境,這個境叫同分。
「定為所緣」這個定有兩個意思,「定有二義」。
「一如色等五境,與識定為所緣,名之為定」,色、聲、香、味、觸,這五個境,決定是分别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所緣。
色一定是眼識所緣;聲音決定是耳識所緣,而不是被眼識或者鼻識所緣,這是決定的。
「謂五識名定,緣境不雜故」,五識緣的境是不雜亂的,叫定。
「今此五境得名定者,謂與五識,定為所緣故」,五境确定分别為五識所緣,這個境也叫定。
「五識緣時,說名同分。
雖被意識緣,以非定故,故非同分」,當五識緣這五個境的時候,假使眼睛看色,這個色就是同分——同分色。
意識也可以緣這個色境,比如眼睛看到一座山,心裡意識同時也在了别山:這個山好高?樹多不多?上邊有沒有田?這些都是意識的事情。
意識雖然也緣這個色境,但是不叫同分。
因為色、聲、香、味、觸、法,意識都能緣。
這個色的境,不一定是給意識作所緣的,而它決定為眼識所緣。
意識緣它不是決定的,不叫同分;決定要眼識緣那個色的時候,叫同分。
第一個定,是前五境的定。
「第二法境名定」,法本身是境,因為「唯意識緣,是決定故」。
因為法境隻能意識緣,眼睛不能緣法,耳朵也不能緣法,乃至鼻、舌、身都不能緣法境,它決定是意識所緣,所以跟前面五個境不一樣。
前面五個境可以有兩個識緣,或者是它自己相應的識——眼識,或者是意識。
而法界那個境決定隻能是意識所緣,「定被意識緣,所以望意識名同分」,決定被意識所緣,對意識來說,它決定是同分。
所以說「法同分」,能緣法境的是意識,意識總要緣它。
論雲:無一法界不于其中,已正當生無邊意識,故此法界,恒名同分。
無邊意識,是無我觀,緣境無邊故。
已正當生者,過去已生,現在正生,未來當生。
修觀,觀法最多的是無我觀。
無常觀,觀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無為法不是無常,不在裡邊。
假使觀空,隻觀一個空境。
觀不淨,那境就比較窄。
觀無我的時候,這個法是無我,那個法是無我,所有法都緣,除開能觀的法不能緣,它自己不能緣自己,但是第二念可以緣前面那個能觀的心。
所以一切法都可以被意識所緣。
「無邊意識」,這個意識可以緣所有的境、無邊的境。
這些境,或者是「正」在緣,或者是「已」經緣過了。
已經緣過了是同分,正在緣也是同分。
或者将來要緣,「當生」,将來要生起個意識來緣它。
沒有一個法界不「已、正、當生」無邊意識,就是生起觀無我觀、觀無邊境的意識,一定會生起那個意識,或者是已生,或者是當生,或者是正在生。
意識能觀無邊的境,所以所有的法界、無邊的法界都是同分。
餘二者,謂餘十七界皆有同分及彼同分,若作自業,名為同分,不作自業,名彼同分。
作自業者,業謂業用,如六根、六識,約能取境,名自業用。
若不能取境,名不作自業。
色等五境,約為境名作自業,不為境名不作自業。
法界都是同分的,一切的法都是意識所緣的。
修無我觀的時候,緣一切法,不管有為、無為,都是無我。
「餘二」,「餘」就是餘下的十七個界,有時候同分,有時候彼同分。
「若作自業,名為同分,不作自業,名彼同分」,餘下的十七個界,當它們起作用的時候,「作自業」,眼睛看色,耳朵聽聲,它們各自的作用起的時候,叫同分;不起自己的作業的時候叫彼同分。
比如,色境被意識所緣的時候,它本來該是被眼睛看的,但是意識緣它,眼識沒有緣,這個不是作自業,那就叫彼同分。
什麼叫作自業?「作自業者,業謂業用,如六根、六識,約能取境,名自業用」,以六根、六識來說,它取境的時候,就叫作自業,作自業就叫同分。
「若不能取境,名不作自業」,假使它不取境,叫不作自業,就是彼同分。
這是六根、六識,還有六個境。
法境講過了,再講色、聲、香、味、觸五個境。
當它「為境」,就是作為眼根的境,「作自業」,它被眼根看,生眼識,叫同分。
「不為境名不作自業」,不作那個境的時候,就叫不作自業,是彼同分。
此中眼根,于有見色,已見、正見、當見,名同分眼。
如是廣說,乃至意根,各于自業境,應說自業用。
彼同分眼,但有四種,謂不見色,已滅、正滅、當滅,及不生法。
如眼有四,乃至身界,亦有四種,準眼應知。
意彼同分,唯有一種,謂不生法,意生必同分,故唯不生,名彼同分也。
什麼叫同分?以六根來說,「此中眼根,于有見色」,眼睛能夠看到的這些色。
眼睛看不到「無見」的色,所以要有見色。
色有三種:有見有對、無見有對、無見無對,這個限于有見的色。
眼睛對有見色來說,它是能看的,或者已經看過、或者正在看、或者當看。
因為這是有部,三世都有實在的,不管過去、現在、未來,已經看過的、或者正在看的、或者将來要看的,這些都叫同分眼。
眼如此,耳、鼻、舌、身、意跟眼睛一樣,起自己作用的時候叫同分,「各于自業境,應說自業用」。
反過來,「彼同分眼」是什麼?沒有作自業的。
有幾種?「但有四種,謂不見色,已滅、正滅、當滅,及不生法」,眼睛沒有看東西,看的作用已經滅掉了,過去;或者正在滅,現在正要滅掉;當滅,将來要滅掉。
反正它沒有看東西,色境也滅掉了,不會再看了。
還有不生法,緣缺不生的,當然沒有看東西。
這四類都叫彼同分眼,因為它沒有起作用:過去沒有看、現在沒有看、将來沒有看,或者根本不生。
這四類都沒有起看的作用,沒有作自業,叫彼同分眼。
「如眼有四,乃至身界,亦有四種」,眼、耳、鼻、舌、身,這五種同樣都有四種。
「準眼應知」,根據眼的四種配上,不要多說了。
意的彼同分隻有一種。
不緣法界的意隻有一種,不生法。
這個意還沒有生出來,緣缺沒有生,永遠不生,當然不能緣境,這個叫彼同分。
所以,意的彼同分跟眼、耳、鼻、舌、身不一樣。
眼、耳、鼻、舌、身有四種,而意的彼同分隻有一種,因為不管已生、當生、正生,都是要了别法界的。
因為法界是它的對象,有意識,決定有法界顯出來。
色界為眼已、正、當見,名同分色。
彼同分色,但有四種,謂非眼見,已滅、正滅、當滅,及不生法。
如色既爾,乃至觸境,應知亦然。
同分亦三,彼同分四也。
六境,「色界為眼已、正、當見,名同分色」,色界,眼睛正在看,已經看,或者将來要看的。
反正有眼睛取它、起作用的,不管現在、未來、過去都叫「同分色」。
什麼叫「彼同分色」呢?也有四種。
不被眼睛看到的色,已經滅掉了,過去的;正滅,現在正在滅掉;當滅,将來要滅掉的。
這個滅掉之前都沒有看,當然滅掉之後更看不到,這個就是彼同分色。
還有一種「不生法」,緣缺不生,那當然看不到,這四種法是彼同分。
「如色既爾,乃至觸境,應知亦然」,色、聲、香、味、觸同樣。
法界總是同分的。
「同分亦三」,同分有三,彼同分四個,跟色境一樣。
眼等六識,同分有三,已生、正生、當生故。
彼同分一,唯不生法故,如意界說。
「眼等六識,同分有三」,六個識,同分的識有三個,「已生、正生、當生故」。
識生起,決定是了别境的。
已經生的,或者正在生、将來要生的,決定起作用。
這是同分的識。
彼同分,隻有一個不生法——緣缺不生。
沒有生就沒有起作用,是彼同分。
六根、六境、六識的同分、彼同分這些内容并不是很麻煩,這個要靠你自己去分析,人家的幫助隻能是一個助緣,真正的吸收、理解,要靠自己下工夫。
問:何故名同分彼同分耶?答:此有三解。
第一解雲:根境識三,更相交涉,故名為分;同有交涉分,故名同分。
第二解雲:或複分者,是已作用,作自業者,名已作業;同有作用分,故名同分。
第三解雲:或複分者,是所生觸,三和生觸;同有生觸,故名同分。
同分、彼同分的定義如何呢?有三個解釋,意思類似,是分别從三個側面來看的,東西是一個。
「第一解雲:根境識三,更相交涉,故名為分」,根、境、識三個,本來根、境各是各的,沒有産生關系,雖然眼睛對色,如果識不起來,就各了各的。
現在是互相地産生關系,這時候這個交涉就叫分。
「同有交涉分」,根也好、境也好、識也好,都有交涉的那一分,有交涉分,叫同分。
根、境、識互相交涉的時候,大家都同有交涉那個分,這個交涉分就是「同」,叫同分,所以同分是持業釋。
「第二解雲:或複分者,是已作用,作自業者,名已作業;同有作用分,故名同分」,這個「分」不是交涉分,而是起作用的分。
有那個作用的分叫同分,「同」,本身;「分」,本身是那個作用的分,也是持業釋。
「第三解雲:或複分者,是所生觸」,這個「分」不是作用,也不是交涉,而是生的果。
「三和生觸」,「三和合生觸」,根、境、識三個合起生一個觸,這個觸是緣受的,對我們的心要産生作用。
本來心、境漠不相幹,現在三個一和合,心境起了交涉作用。
「同有生觸」,大家都有生觸的那一分,這個觸是果,根境識同有那個觸的果,有财釋。
這三個意思是相近的。
交涉,從它們三個的互相關系說,同有交涉分,叫同分;作用,既然有交涉,就要起作用,同有作用分,叫同分;三和合,要産生一個觸的果,同有生觸的果,也可以說同分。
從這三個來說,都叫同分。
彼同分者,論雲:由非同分與彼同分,種類分同,名彼同分。
解雲:如不見色眼,名非同分。
此非同分,與彼見色眼,種類分同,名彼同分。
言種類分同者,同眼自性故,互相引起故,又相系屬故。
「彼同分者」,《俱舍論》裡邊說,「由非同分與彼同分,種類分同,名彼同分」,彼同分是沒有作用的那個。
非同分,不是同分,但「與彼同分」,即與起作用的「同分」種類是相同的。
看到東西的眼,跟沒有看到東西、不起作用的眼,都是眼,種類是同的。
它們互為等流果,同是一個類型的眼界,互相地引起作用,從這方面說,種類是相同的,叫彼同分。
「解雲:如不見色眼,名非同分」,看到顔色、看到色境的眼睛,是同分眼;不見色的叫非同分眼。
這個非同分眼跟看色的同分眼,種類一樣,都是眼界,「種類分同」,就種類這一分來說是同的,叫彼同分。
什麼叫種類分同?「同眼自性故,互相引起故,又相系屬故」,互為等流果的。
從它們這些相同類型的方面來說,叫同類,但是它不起作用,所以叫彼同分。
同分是起作用的那個,取境的根、了别境的識,被自己所對的根、識所取、所了别的境叫同分。
反過來,沒有起作用的根、識、境叫彼同分。
法界是意識的對象,總是同分,跟前五境有所不同。
講到這裡,如何把它領會、體會、掌握、應用,成為自己的東西,決定要靠思考的作用。
聞後進一步要思,真正要起大作用,就要修慧。
思慧我們要争取,這個工夫一定要下,不能停留在聞慧。
以前很多法師講大座,聽的人聽過了,聞所成慧到底有沒有還成問題,思慧階段就更進不去,這樣的效果是很小的。
乙十二 三斷門
從此第十八,三斷門。
論雲:十八界中,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非所斷?頌曰:
十五唯修斷 後三界通三 不染非六生 色定非見斷
釋曰:十五界者,五根、五識及與五境,唯修斷。
「三斷門」: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十八界裡哪些是見道時所斷的?哪些是修道的時候所斷的?哪些是非所斷,即不要斷的?
「頌曰:十五唯修斷」,前面十五界,隻有修道所斷。
「後三界通三」,後邊三界,意、法、意識界,通三個,見所斷也有、修所斷也有、非所斷也有。
「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見道所斷的,要排除三個情況:第一個是不染污的法,凡是見道所斷的都是染污法,不染污的,不是見道所斷;第二個是非六生,不是第六(意根)生的法,即前五識相應的法,或者其他的,不是見道所斷;第三個是色,色法決定不是見道所斷的。
這三個很重要,「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色法,決定不是見道所斷;不是意根生的,決定不是見道所斷;不是染污法,決定不是見道所斷。
這個原則掌握好之後,以後用處極大。
看法相書,碰到類似問題,如果沒有講原因,你自己一考慮,這三個情況一安,屬于哪一類的就很清楚了。
所以這些頌要背,對你将來學法大有幫助,同時你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講出來。
「釋曰:十五界者,五根、五識及與五境」,前面十五界,前五識、前五根、前五境,決定是隻有修所斷。
後三界通三者,意、法、意識通三種斷,若意界、意識界,與八十八随眠相應,及俱有法,并随行得,皆見所斷。
苦谛有十煩惱。
集滅各七,除身見、邊見、戒禁取也。
道谛有八,除身、邊見。
四谛合成三十二。
上界除瞋,有二十八,謂四谛下,各除瞋故,成二十八。
上二界各有二十八,合成五十六。
兼欲界三十二,成八十八。
此等随眠,是分别惑,迷理起故。
纔見谛時,彼皆斷故,名見所斷。
見謂見谛,見是能斷,惑是所斷,見之所斷,名見所斷,依主釋也。
俱有法者,謂與見惑相應心所,兼四相是也。
〖表一&ndash四三:見所斷八十八随眠〗
「後三界通三」,後面三界——意、法、意識界,三個都有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
「意、法、意識通三種斷,若意界、意識界,與八十八随眠相應,及俱有法,并随行得,皆見所斷」,意界、意識界,假使跟法界裡面的八十八種随眠相應,這個心王,還有它的俱有法,生、住、異、滅等,還有得,這些是跟它一起的法,這一類都是見所斷。
什麼叫八十八随眠?就是八十八使。
先說欲界,苦谛下有十個煩惱,集谛、滅谛各有七個煩惱,道谛有八個煩惱。
苦谛十個煩惱: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集谛、滅谛裡邊要減三個:身見、邊見、戒禁取(跟集滅沒有關系)。
道谛有八個,除開身見、邊見。
苦谛十個,滅谛、集谛各七個,再加道谛八個,這樣欲界一共有三十二個。
上二界,色界、無色界煩惱裡邊沒有瞋。
凡是生到色界、無色界的,或者得色界無色界定的人,瞋已經滅掉了,沒有現行,但根子還有,有漏法不能斷根。
所以色界瞋要除掉,本來欲界四谛是三十二個,各除掉一個瞋,色界是二十八,無色界也是二十八,一共八十八。
這八十八是見道所斷的煩惱。
「此等随眠,是分别惑,迷理起故。
纔見谛時,彼皆斷故,名見所斷」,這些煩惱都是分别惑,就是見惑。
分别惑是迷于道理而起的,道理不明而起的煩惱。
這些煩惱,隻要道理清楚,看到四谛的道理,馬上就解決,猶如「千年闇室,一燈照破」。
道理知道之後,永遠不會再迷掉。
假使有人從來沒有見過太陽,你說「太陽怎麼怎麼樣」,他總是模糊的。
如果他睜開眼睛一看,「噢,這麼一個太陽」,那永遠不會忘記。
見道也是這樣,一旦道理搞清楚,馬上就明白了。
這八十八個都是見所斷。
「見是能斷,惑是所斷,見之所斷,名見所斷,依主釋也」,這很容易懂。
「俱有法」,這八十八随眠跟它們同時生起的俱有法。
「謂與見惑相應心所,兼四相是也」,那些跟見惑相應的心所法,還有不相應行的生、住、異、滅(有為法決定有生、住、異、滅)。
見道見什麼?見苦、集、滅、道四谛,把八十八使斷掉就是見道。
此意等三,除見斷外,諸餘有漏,皆修所斷;通無漏故,名非所斷。
〖表一&ndash四四:修所斷八十一品随眠〗
再看修所斷的八十一品。
前面講過五部煩惱,見道有四部,分為苦集滅道——因為道理是一個一個分開看的,而修道就不分苦集滅道。
欲界修所斷的煩惱:貪瞋癡慢。
疑、身見等是迷理的,在見道的時候斷掉了,在修道的時候,欲界隻剩下貪瞋癡慢四個。
欲界也叫五趣雜居地,天、人、餓鬼、畜生、地獄這五趣,相雜地聚在欲界。
這裡邊,每一地的煩惱都分九品。
欲界有九品煩惱,上上品、上中品、上下品……乃至下下品,一品一品地斷。
色界裡邊沒有瞋,還有貪、癡、慢。
色界有四個地:離生喜樂地(初禅),分九品;定生喜樂地(二禅),也分九品;離喜妙樂地(三禅),也分九品;舍念清淨地(四禅),也分九品。
無色界也是貪、癡、慢,沒有瞋心。
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各分九品,九九八十一品。
這是修道斷的煩惱,八十一品。
見道斷的是八十八個,修道斷的是十個,八十八個加十個,九十八。
再加上十個纏:無慚、無愧、嫉、悭、悔、眠、掉舉、昏沉、忿、覆。
這十個纏,以後「随眠品」要講。
一共是一百零八。
佛教裡一百零八這個數字就是這麼來的。
一百零八顆念珠,就是斷一百零八煩惱。
另外一方面修功德,一百零八個三昧。
所以念珠一百零八,一方面是斷煩惱,一方面是修功德。
作為佛弟子不知道一百零八的含義,那就該慚愧了。
「除見斷外」,除了見道所斷的八十八使,以及它們的俱有法如得等等之外,「諸餘有漏」,其餘的有漏法,全部是修道所斷的。
前面說「意法意識通,所餘唯有漏」,意、法、意識這三界還有部分是無漏的,這個無漏的部分叫非所斷——不是要斷的。
無漏法斷它幹什麼?無漏是好的。
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者,此通外難。
謂經部宗,許異生性及招惡趣身語業等是見所斷。
謂得見道,彼異生等,永不複生。
既與見道,極相違故,應見所斷。
為答此難,故有斯頌。
雖爾,此法定非見斷。
「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此通外難」,這是回答外邊的一個問難。
「謂經部宗,許異生性及招惡趣身語業等是見所斷」,世親菩薩的立場是公正的,他認為經部的主張不對,還是駁掉。
經部這麼說,異生性,就是凡夫的那個性,及招感惡趣的身語業,都是見所斷。
為什麼呢?見道之後,就不是凡夫,凡夫的異生性,經部認為是見道所斷的,見道以後,再也不會去三惡道,能夠感三惡道的身語業,經部的說法也是見道所斷的。
「謂得見道,彼異生等,永不複生」,因為見道之後,異生性、招惡趣的身語業,再也不會起來了。
「既與見道,極相違故,應見所斷」,既然跟見道背道而馳,當然是見所斷。
這是經部的主張。
「為答此難」,為了回答這個問難,「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
他說:「你這個說法不對。
」「雖爾,此法定非見斷」,雖然見了道之後,異生性也不生了,招惡道的身語業也不生了,但是這個卻不是見道所斷。
為什麼呢?
略說非見斷,總有三種:一不染法,善無記也。
二非六生,謂五識也,不從第六意生,名非六生也。
三者,色法。
此三種法,定非見斷,非迷谛理親發起故。
謂不染、非六生,非迷谛理,色法非見惑親發也。
然異生性,是不染污,無記性攝,身語惡業,是色法故,故此二種,非見所斷。
「略說非見斷,總有三種」,略略地說一下,非見道所斷的東西,總的說有三種,這三種決定不是見道所斷的。
「一不染法」,就是善的、無覆無記的法。
見道所斷的都是染污的法;不染污的法(善的、無覆無記的),決定不是見道所斷。
「二非六生,謂五識也」,不從第六(意根)生的叫非六生,不是見所斷。
「三者,色法」,第三個是色法。
這三種法決定不是見所斷,為什麼?「非迷谛理親發起故」,不是迷四谛的道理,不是見惑親自發起的。
因為見道所斷的是迷理的惑親自發動的,現在它不是的,所以不是見道所斷。
哪一些不是迷谛理的?不染污的,不是第六識生的。
迷四谛的道理都是第六識的作用,如果不是第六生的,就不是見惑所發起的。
不染污的,更不是了。
這兩種絶對不能說是見道所斷,「非迷谛理」。
「色法非見惑親發也」,色法不是見道的煩惱親自發動的。
招惡趣的身語業(一個是音聲、一個是形色),不是見道的惑親自發起,而是迷事的惑(修惑)發起的。
見所斷的煩惱迷的是道理,修所斷的煩惱迷的是事情。
舉個例說,有的人書念得很多,知道這個做不得、那個做不得,當官不能貪污受賄等等,這些哪個都知道。
但事實上,鈔票來了,就迷掉了,管它犯不犯法,收了再說。
在敵僞時期,江浙一帶國民黨都退了,被日本人占領了。
那時候汪精衛成立一個僞政府,有一個司法官生活很困難,做司法官待遇很薄。
打官司的時候,這方面送他錢也收,那方面送他錢也收,幫哪一邊,他不管,有錢就要。
但他明明知道是不對的嘛,以前也是念過孔孟之書的。
這是迷事,不是迷理,修道所斷的煩惱都是迷事的。
這些不染污的、非六生的,不是迷理的。
色法不是由見道所斷的煩惱親自發動的,也不是見道所斷。
既不是迷谛理,也不是迷谛理親發動,所以這三種不是見道所斷。
「然異生性,是不染污,無記性攝」,異生性不是染污法,是無記的,所以不是見道所斷。
招惡趣的身語業是色法,按有部的說法,身業是形色,語業是聲音,都是色。
既然是色法,也不是見道所斷,「故此兩種,非見所斷」。
乙十三 是見非見門
從此第十九,是見非見門。
于中有二:一、正明,二、傍論。
「從此第十九,是見非見門」,十八界裡邊來分哪些是見,哪些不是見。
「于中有二」,分成二科。
「正明」,解釋這個問題。
「傍論」,附帶的一些問題。
丙一 正明
且初正明者,論雲: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慧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十八界裡邊,哪些是見,哪些不屬于見?「眼法界一分,八種說名見」,眼跟法界裡邊的一分,有八種都叫見。
「五識俱生慧,非見不度故」,前五識相應的心所也有慧心所,這個慧心所不叫見,為什麼?沒有計度分别。
「眼見色同分,非彼能依識,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這是辯論到底眼根在看,還是眼識在看。
有部有兩家:一個是識見家,一個是根見家。
一個主張能看的是眼識,一個主張能看的是眼根。
釋曰:眼全是見,觀照色故。
法界一分八種名見,謂身見等五染污見。
六世間正見,謂意識相應善有漏慧也。
七有學正見,謂有學身中諸無漏見。
八無學正見,謂無學身中諸無漏見。
此八是慧,推度境故,皆名為見,法界所攝,名一分也。
〖表一&ndash四五:眼法界一分名見〗
「釋曰:眼全是見」,眼界完全是見,為什麼叫見呢?「觀照色故」,眼睛能夠觀照色。
這是通俗的,大家都這麼說。
法界一部分,有八種也叫見。
哪八種呢?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這五種染污見(不正見)。
第六種,世間正見。
什麼叫世間正見?意識相應的、善的有漏慧,不是惡的,但不是無漏的。
第七種,有學正見。
有學是見道以上,沒有證無學的,他們的無漏見是有學正見。
第八種,無學正見——無學的無漏見。
這八種都屬于見。
「此八是慧」,這八個見的體是法界裡邊的慧心所。
為什麼叫見呢?「推度境故,皆名為見」,對境有推度的功能,跟觀察一樣的,所以叫見。
「法界所攝,名一分也」,慧心所是法界裡邊包含的,所以叫法界的一部分。
這八種加上眼,這些叫見。
眼,是觀照色故,叫見。
還有染污見五個,加上世間正見、有學正見、無學正見,這八個是慧心所,屬于法界一部分,因為它能推度境,也叫見。
其餘的是非見。
問:何故世間正見,唯意識相應?答:頌言五識俱生慧,非見不度故,
以無分别故,不能決度,是故非見。
下邊提一個問題。
為什麼世間正見,要标出意識相應的善有漏慧?正見是善,那沒有問題;因為是世間的,所以有漏,也沒有問題;但是為什麼一定要跟意識相應呢?能不能跟前五識相應?
「答:頌言五識俱生慧,非見不度故」,五識相應的慧心所不叫見,因為沒有計度分别。
前面講過「說五無分别,由計度随念」,因為它沒有計度分别、随念分别,隻有一個自性分别,這個分别力量太薄弱,所以叫它無分别。
「以無分别故,不能決度,是故非見」,它不能去推度、解決一些問題,不能叫見。
後四句頌,破識見家。
謂尊者法救許眼識見,尊者世友說眼根見。
故論雲:若爾眼根,不能決度,雲何名見?識見家難也。
以能明了觀照諸色,故亦名見。
眼見家答也。
「後四句頌,破識見家」,後面四個頌是破有些論師以識來見的主張。
「謂尊者法救許眼識見,尊者世友說眼根見」,以法救尊者為主的那些論師,認為能見的是眼識;以世友尊者為主的,說能見的是眼根。
一個是識見家,一個是根見家。
「論雲:若爾眼根,不能決度,雲何名見」,前說八種是見,五識相應的慧不叫見,因為它不能決度。
那麼眼根也不能決度,怎麼叫見呢?識見家主張不是眼根見,說識纔能見。
所以藉此發難:不能決度的不能叫見,眼根是色法,它怎麼能決度?五識相應的慧尚且不能叫見,眼根怎麼能叫見呢?
「以能明了觀照諸色,故亦名見」,主張眼根見的人回答:這個見與那個見不一樣,那個慧是決度、推度叫見;這個眼根是明了觀照色叫見,意思是能叫見,但見的作用不一樣。
若眼見者,餘識行時,亦應名見。
此難意:依此宗,六識不并起,故餘識行,眼便無識。
許眼見者,何故非見?非一切眼,皆能現見。
眼見家答也。
誰能現見?征也。
謂同分眼,與識合位,能見非餘。
釋第五句頌。
「若眼見者,餘識行時,亦應名見」,這是識見家難:你說眼根能見,那其他的識起的時候,也應當見。
「此難意:依此宗,六識不并起,故餘識行,眼便無識。
許眼見者,何故非見」,有部裡邊說,六個識不能夠同時生起,起了眼識,不起耳識,起了耳識,不起鼻識。
簡單地說,假使耳朵在聽聲音,眼根好好的,眼識卻沒有生起來,既然說眼根能看,沒有生識也該能看,為什麼看不到呢?這是識見家問難。
「非一切眼,皆能現見」,不是一切眼都能看,有些眼根能看,有些眼根不能看。
那麼識見家問:「誰能現見?」哪些眼能看呢?「謂同分眼,與識合位,能見非餘」,很簡單,正在起作用的眼,即同分眼能看;非同分眼,它沒有看東西,當然不能看,強調看的還是眼根。
根見家說:同分眼,根境識三和合,這個時候能看。
而非同分眼,沒有跟識和合生起來,不能見。
「釋第五句頌」,這是解釋第五句「眼見色同分」。
眼根看色,要同分眼纔能看,不是什麼眼都能看。
若爾,則應彼能依識見色非眼。
識見家難。
眼不爾,眼識定非能見。
釋第六句。
所以者何?征也。
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
眼根有對,于障外色,理不合見。
若識見者,識無對故,壁等不礙,應見障色。
此眼見家答。
釋第七、第八句也。
「若爾,則應彼能依識見色非眼」,既然說眼根要生眼識纔能看,就是眼識在看,怎麼叫眼根看呢?識見家又反駁。
「眼不爾,眼識定非能見」,眼根不是這樣的,眼識決定不能見!這是根見家強調。
「所以者何」?什麼道理說眼識不能看呢?這是識見家問。
你說眼識決定不能見,是眼根能見,什麼原因?
「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根見家答,根據有部傳承,我們的眼睛,隔一個牆壁能不能看?看不到。
因為眼根是色法,有對的,有障礙的色比如隔著牆壁就看不到;但識是無對的,它不是色法,不是極微所成,牆壁對它沒有礙,那它應當可以看到,為什麼看不到呢?那就證明不是眼識在看,而是眼根在看。
「若識見者,識無對故,壁等不礙,應見障色」,這是根見家,以第七第八句「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的答覆。
這樣證明是眼根在看。
依經部宗,說眼根見,假而非實。
故論雲:經部諸師,作如是說,如何共聚,揸掣虛空,眼色等緣,生于眼識,此等于見,孰為能所?但順世情,假興言說,眼名能見,識名能了,智者于中,不應封著。
依經部來說,「說眼根見,假而非實」,眼根見是假的,不是真正的能見。
前面根見家和識見家打官司,打來打去。
「經部諸師」,經部師說話:「如何共聚,揸掣虛空。
」你們怎麼在虛空裡抓,虛空沒有東西,東抓西抓幹什麼?就是說,眼根看、眼識看,都偏到一邊去了,怎麼呢?「眼色等緣,生于眼識」,内有眼根、外有色境,這些因緣就生眼識。
「此等于見,孰為能所」,這三個和合,起來見的作用,不能指定眼根見,也不能指定眼識見,它是因緣和合而見。
你一定要說眼根見,一定要說眼識見,等于在虛空裡抓東西,虛空根本沒有東西。
所以,「孰為能所」,哪個是能,哪個是所呢?和合,作用就起。
「但順世情」,順世間的習慣,假安立言說「眼名能見,識名能了」,有智慧的人不要太執著。
都是因緣和合能見,不要固定在眼根上,也不要固定在眼識上。
這是依經部的話來批評前面兩家。
前面「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的「傳說」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