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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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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他犯都不犯的,這是道共戒的力量。

    見了無漏道之後,他天然有防非止惡的功能,叫無漏的道共戒。

    這個道共戒也就是「聖所愛戒」。

    四證淨(佛證淨、法證淨、僧證淨、戒證淨),見了道之後,對佛法僧的道理親自證到了,再也不懷疑三寶的事情。

    無漏戒得到了,對戒的作用确認了,再不會說持戒是麻煩事情之類的話。

     現在的人煩惱重,持戒感到不舒服,這裡也不順,那裡也不安逸,說戒不好,最好把戒改了,不要了。

    這是煩惱習氣在害人。

    我們以前叫大家少拿點銀錢,有的人還說是錯因果,跑掉了。

    按照佛制,比丘一個錢都不能拿,沙彌也都不能拿,賺錢不是比丘的事情。

    現在感到持戒不舒服,因為無始以來都是煩惱習氣,戒就是把你的煩惱習氣除掉,把你改成一個聖者,當然不會順你的煩惱。

     你如果被煩惱牽着鼻子走,當然對戒不歡喜。

    如果你認識到煩惱是不好的東西,它害得你無始以來在地獄、餓鬼、畜生裡邊轉,這一輩子要跟煩惱鬥争,那你天然會守戒。

    戒是與煩惱反其道而行之的一個工具。

    你不要戒,就不能解脫。

    前面說戒叫解脫,為什麼?戒是因,解脫是果;因為戒有解脫的果,就叫解脫。

    你如果想解脫,非持戒不可;你沒有戒,就是沒有因,解脫的果從哪裡來呢? 佛教是緣起論,要因緣具足纔有果出現。

    解脫最重要的因——戒,你不要,怎麼感解脫的果呢?解脫是好事情,三惡道、煩惱、痛苦、一切病……全部解脫,要得到這麼殊勝的果,非持戒不可。

    你說持戒不方便,現在時代在改變,要改戒,改了之後,那你就解脫不了。

    戒是佛保證你得解脫的一個保障,你不要,那你就是不要解脫,所以這些都是愚癡。

    現在有些人太差,持戒稍微嚴一點點,就感到不舒服,馬上跑掉了,跑掉隻能是害你自己。

     乙九 得成就門 從此下第十五,得成就門。

    依薩婆多宗,若得至生相名得,若得至現在名成就。

    成就時不名得,得時不名成就。

    言生相者,在未來世也。

    論雲:如是已說異熟生等,今應思擇,若有眼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亦眼識耶?若眼識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亦眼界耶?如是等問,今應略答。

    頌曰: 眼與眼識界 獨俱得非等 釋曰:眼與眼識,四句分别。

    獨俱得非等者,獨是兩單句也,俱得者是俱句也,非者俱非句也。

    等者,明成就不成就四句也。

     「從此下第十五,得成就門」,得成就門,以「得」和「成就」來判十八界。

    「得」是十四個不相應行裡第一個,可以參考「根品」裡邊十四個不相應行的得。

     「依薩婆多宗,若得至生相名得,若得至現在名成就」,「得謂獲成就」,本來「得」是一個總名,它有兩種别相:獲、成就。

    但這裡沒有提「獲」,以「得」代替「獲」。

    根據薩婆多宗(有部)來說,「得」是什麼?假使一個有情成就一個眼根,開始得到的時候叫「得」;得了以後沒有失掉,一直維持下去叫「成就」。

    一個法,開始纔起來,那就是「得」;得到之後不失掉,那就是「成就」。

     「若得至生相」,生相是什麼?生、住、異、滅的生,還沒有住,正在生起來,所以在未來世;住、異是現在世;滅是過去,滅掉了。

    所以就生、住、異、滅來說,正在生相的時候,是将要生起來,還沒有到現在世,從未來将要進入現在,就是生相。

    在那個時候,這個法得到了,叫「得」,或者叫「獲」。

    「若得至現在」,從「生」到「住」,已經到現在世,叫「成就」。

    「成就時不名得,得時不名成就」,「成就」的時候,不能再叫「得」,因為它不是生相;在「得」的時候,還沒有到現世,不能叫「成就」。

    這兩個内涵不一樣,是時間問題。

     「言生相者」,什麼叫生相呢?屬于未來世的。

     「論雲:如是已說異熟生等」,上邊的異熟生等等五類分别門講完了。

    「今應思擇,若有眼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亦眼識耶」,要考慮這些問題,假使有一種眼界,先沒有成就,現在成就,是不是眼識也這樣?眼界、眼識是有聯系的,眼界成就,是不是眼識也成就?反過來,假使眼識界先不成就,現在成就,是不是眼界也這樣?「如是等問」,這一類的問題很多,眼、耳、鼻、舌、身等。

    「今應略答」,這些問題,現在要回答一下。

    「頌曰」,回答很簡單,「眼與眼識界,獨俱得非等」,一句話就把這個問題解決了。

    這個若不解釋,單看頌,還是莫名其妙。

     「釋曰:眼與眼識,四句分别」,眼界成就是不是眼識也成就,眼識成就是不是眼界也成就?這個要用四料簡來講,因為互有寛狹。

    「獨俱得非等」,「獨」是兩個單句,是甲不是乙,是乙不是甲;「俱」,兩個都是的;「非」,兩個都不是。

    在《俱舍論》裡邊,經常碰到四料簡。

    天台宗四料簡用得更多。

     這裡是眼根、眼識四料簡。

    「獨是兩單句也,俱得者是俱句也,非者俱非句也」,「獨」是一個得,一個不得;「俱」是俱得;「非」是兩個都不得。

    兩個單,一個俱,一個非——這是四料簡的格式。

    「等者,明成就不成就四句」,得、不得有四句,成就、不成就也有四句;眼識、眼界有四句、八句,耳識、耳界也有四句、八句,這個「等」包含很多東西。

     且獨中第一單句,謂得眼不得識。

    謂生欲界漸得眼根。

    漸得眼言,意顯胎卵濕生。

    若是化生,根頓得故。

    夫論眼根,是異熟無記,唯法俱得,故約漸得,但名得眼。

    眼識通三性,有前後俱得,先中有位,已起眼識。

    今此漸得眼根,是受生已後,識前成就故,故不名得。

    及無色沒,生二三四靜慮時。

    生二三四靜慮,中有初起唯有眼根而無眼識,眼識未起故,故不名得也。

     第一句「得眼不得識」,得到眼根,沒有得到眼識。

    舉個例,「謂生欲界漸得眼根」,欲界的六根——十二因緣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這時候眼根纔長起來,叫得眼根。

    「漸得眼言,意顯胎卵濕生」,化生不是漸得,「若是化生,根頓得故」。

    所以生在欲界漸得眼根,「漸得」兩個字是指胎生、卵生、濕生,它們的眼根是慢慢長起來的。

    化生是一生下來根就全了,一下子得。

     「夫論眼根,是異熟無記,唯法俱得,故約漸得,但名得眼」,眼根是異熟生,這是異熟果,是無記的。

    無記的東西因為力量不大,隻有跟它同時生起的法俱得。

    沒有法前得、法後得。

    「故約漸得,但名得眼」,從「漸得」來說,它得到眼根,這裡指法俱得。

     這個時候眼根得到,而識呢?「眼識通三性」,因為通三性的,有善、惡、無記,「有前後俱得」,有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

    「法」跟「得」同時的,叫法俱得;法在後面,「得」在前面是法前得;法在前面,後頭還有「得」是法後得。

    力量強的,通善惡的,纔有法前、法後;而力量薄弱的、無記的法,隻有法俱得,與法同時生起的得。

    眼識是通三性,有法前得、法後得。

     「先中有位,已起眼識」,在中有的時候,眼識已經起來,眼識本來有了。

    「今此漸得眼根,是受生已後,識前成就故,故不名得」,眼根纔剛剛生起來,到生相的時候叫得;而眼識在中有的時候已經有了。

    所以這個時候,眼識隻能叫成就,不能叫得。

    這是第一種,「得眼不得識」的例子。

     另外一個例子,「及無色沒,生二三四靜慮時」,無色界死掉,投生到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天的時候,「生二三四靜慮,中有初起唯有眼根而無眼識,眼識未起故,故不名得也」,因為無色界沒有眼根,當然也沒有眼識。

    生到二三四禅,六根都是全的,所以纔開始生起眼根的時候,叫得眼根。

    二三四禅的有情看東西,要借初禅的眼識來看,這時候還沒有去借用,所以眼識還沒有得。

    隻得到眼根,沒有得眼識,這是第一句。

    那麼眼識能不能成就呢?無色界沒有眼識,到了色界,還沒有借用初禅的眼識,當然也沒有成就。

     第二單句,得識不得眼。

    謂已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現起。

    現之言正,起之言生,識在生相名為現起。

    此所起識在生相位,正在未來,爾時名得。

    其眼根在現在,名成就,不名得也。

     「第二單句,得識不得眼。

    謂已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現起」,生到二三四靜慮,眼識起了,什麼叫現起?「現之言正,起之言生」,「現」這個字解釋是正,「起」就是生,正生的時候,就是生、住、異、滅的生相,還沒有到現在,這個叫得。

    眼識正在起來,得眼識;但是眼根在中有的時候已經有了,不能叫得,而是成就。

    所以是得眼識,而不得眼根。

    這是第二句,得眼識不得眼根。

     第三俱句者,根識俱得。

    謂無色沒,生欲界及梵世時,欲界、梵世中有初心,根、識俱有,爾時名得。

     第三句,既得眼根又得眼識,「根識俱得」。

    「謂無色沒,生欲界及梵世時,欲界、梵世中有初心,根、識俱有,爾時名得」,無色界本來沒有眼根,也沒有眼識,而生到欲界、初禅,本地就有眼識,中有的時候,眼根也有了,眼識也有了,都是得;注意不是二三四禅,二三四禅沒有眼識,要借下地的。

    在無色界沒有,生到欲界或者梵天,眼識、眼根正在生的時候叫「得」,既得眼根又得眼識,這是「俱」,兩個都有。

     第四俱非句者,謂除前相。

     第四句,「俱非」,既不得眼識,又不得眼根。

    「謂除前相」,把前面的排除,餘下的都屬于第四類。

     頌言等者,等取成就四句。

    第一句者,成就眼根,不成就眼識。

    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不起。

    第二句者,成就眼識,不成就眼根。

    謂生欲界,未得眼根,及得已失。

    謂生欲界,必成就識,地法成故。

    未得眼根者,謂初受胎時也。

    及得已失者,謂是生後盲人也。

    既無眼根,故不成就。

    第三句者,謂生欲界,得眼不失,及生梵世,若生二三四靜慮,正見色時,根、識俱成就也。

    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頌言等者,等取成就四句」,「等」,除了「得」,還有「成就」也可以作四料簡。

    眼根如此,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一樣的。

     「第一句者,成就眼根,不成就眼識,謂生二三四靜慮地」,二三四靜慮地,就是二禅天、三禅天、四禅天。

    「眼識不起」,眼根早就成就了,中有的時候已經生起。

    生到二、三、四靜慮裡邊,入定不看東西,這個時候眼識沒有起來,眼識不成就。

     第二句,「成就眼識,不成就眼根」。

    第一個先要肯定,在欲界裡邊,眼識是肯定成就的,「地法成故」——欲界這個地法爾如此,眼識在欲界是肯定成就的。

    但是眼根不一定成就。

    「未得眼根」,胎兒還沒有到六處,還在識、名色的時候,不成就眼根,眼根還沒有生起來。

    或者「得已失」,眼根本來是有的,後來壞掉了,盲人,不叫成就。

    「既無眼根,故不成就」,既然眼根還沒有生,或者生了之後壞掉了,眼根不成就。

     第三句,既成就眼根,又成就眼識,那很普遍。

    「謂生欲界,得眼不失,及生梵世」,生在欲界,眼根沒有壞,或者生在初禅天,眼根也成就,眼識也成就。

    「若生二三四靜慮,正見色時,根、識俱成就也」,二三四禅,眼根總是有的,眼識要借下邊的,但是正在看東西的時候,眼根成就,眼識也成就。

    這是第三個俱句,「俱成就」。

     第四句,俱不成就。

    「謂除前相」,把前面的三個情況排除,餘下的是既不成就眼根,也不成就眼識。

     這個看起來也顯得很輕松,但要理解恐怕不是一時抓得住的。

    回去慢慢地咀嚼,好好消化一下,要把它弄懂。

    順便說一下,讨論是從聞慧進入思慧的一個階段,希望大家透過讨論,能夠把裡邊的意思深刻理解。

    最近有些人不願意讨論,可能方式對他不合适。

    你們要去研究一下,如何能讓讨論引起大家的興趣。

    一個組假使太大了,或者水平不一樣,可以分成兩組,但是差的組裡邊決定要有幾個水平高一點的輔導。

    讨論是必須參加的,跟參加辯論一樣,辯論場不去是不行的,等于上殿不去不行一樣的。

    希望大家不要自由散漫,讨論還是讨論,可以改進一下讨論方式,使每一個人能得益處。

    真正要把東西搞透,單靠自己悶頭看書恐怕不行,要靠集體的智慧。

    讨論的時候,不要說題外話。

     通過讨論,第一個要求,把書上的東西搞懂;第二個要求,深入。

    搞懂之後,還有其他枝節的問題,要辯的,那是要求智慧高一點的。

    一般的人,文字上的意思一定要搞懂,否則的話,你現在不懂,以後更不懂。

    因為《俱舍》跟數學一樣的,加減法不會的話,乘除也做不來;加減乘除都搞不懂,幾何、微積分更不要談。

    那麼以後你聽得雲裡霧裡,慢慢就失去興趣了。

    所以說開頭的時候一定要抓緊。

    法相的東西隻要肯努力,總會明白的,就靠自己努力。

     有人提個問題,二三四禅為什麼要借初禅的眼識? 前面講「五識唯尋伺」,前五識界有尋有伺,二三四禅,本地是無尋無伺地,沒有眼識。

    并不是說不能看,他是用下地的眼識看。

    無色界連眼根也沒有,談不上看不看的問題,都在定中。

    二三四禅,六根是全的。

    根雖然有,當地的識卻沒有,隻能借下地的眼識看。

    至于香、味、鼻識、舌識是沒有了,因為他不吃段食,香、味境沒有,識也沒有。

    色境是有的,可以借眼識來看。

     乙十 内外門 從此第十六,内外門。

    論雲:十八界中,幾内,幾外?頌曰: 内十二眼等 色等六為外 釋曰:内有十二,六根、六識。

    此十二界,心所依故,所依親近,說名為内。

    色等六境,為心所緣,所緣疎遠,說名為外。

     「從此第十六,内外門」,這個好懂。

    「論雲:十八界中,幾内,幾外」,前面說色藴「若内若外、若粗若細」的時候講過,這裡是十八界分内外。

    「頌曰:内十二眼等,色等六為外」,十八界中,内界有十二個。

    「眼等」,眼、耳、鼻、舌、身、意、眼識、耳識、鼻識、身識、意識,這是内。

    「色等六為外」,色、聲、香、味、觸、法是外。

     「釋曰:内有十二,六根、六識。

    此十二界,心所依故」,心依托在六根上,識依這六根而生。

    「所依親近,說名為内」,所依的比較接近,跟我們是親近的,所以是内,這是從補特伽羅(有情)來說。

    「色等六境,為心所緣,所緣疎遠,說名為外」,色聲香味觸法這六境是心王、心所所緣的境,所緣比所依要疎遠一點,所以叫外。

    内外門比較容易,六根、六識是心所依的,叫内;六境是所緣,遠一點、疎一點,叫外。

    前面講的十二處裡邊有兩種标準,也可以參照。

     乙十一 同分彼同分門 從此第十七,同分彼同分門。

    論雲:十八界中,幾同分,幾彼同分?頌曰: 法同分餘二 作不作自業 釋曰:法同分者,法謂法界,此法界中,唯有同分,無彼同分。

    泛論六境名同分者,與能緣識定為所緣。

    定有二義:一如色等五境,與識定為所緣,名之為定。

    謂五識名定,緣境不雜故。

    今此五境得名定者,謂與五識,定為所緣故,五識緣時,說名同分。

    雖被意識緣,以非定故,故非同分。

    第二,法境名定,體即是定,唯意識緣,是決定故。

    定被意識緣,所以望意識名同分。

     「從此第十七,同分彼同分門」,這一門頭緒多。

    什麼叫同分?這個原則掌握好。

    「論雲:十八界中,幾同分,幾彼同分」,哪些是同分?哪些是彼同分? 「頌曰:法同分餘二」,十八界中法界總是同分的,「餘二」,其餘的有兩種情況,或者是同分,或者是彼同分。

    什麼叫同分、彼同分呢?「作不作自業」,作自業,就是起作用的,叫同分;不作自業,不起作用的,叫彼同分。

    什麼叫作自業?眼睛看色,色被眼睛看;耳朵聞聲,聲被耳朵聞,這是作自業。

    耳朵不聞聲音,就是不作自業。

     「釋曰:法同分者,法謂法界」,「法同分」的「法」就是十八界裡的法界。

    「此法界中,唯有同分,無彼同分」,這個法界裡邊隻有同分,沒有彼同分。

    色、聲、香、味、觸的色,可以有眼睛沒有看到的色。

    但是法界總是有意識去緣它。

    現在不緣,過去在緣;過去沒有緣,将來也要緣。

    意識不緣的法界是沒有的。

    色、聲、香、味、觸,眼識沒緣色,耳識沒緣聲,這個可以有,所以有彼同分。

     「泛論六境名同分者」,先依六個境來分。

    「與能緣識定為所緣」,能緣這個境的識,一定緣這個境,這個境叫同分。

    「定為所緣」這個定有兩個意思,「定有二義」。

     「一如色等五境,與識定為所緣,名之為定」,色、聲、香、味、觸,這五個境,決定是分别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所緣。

    色一定是眼識所緣;聲音決定是耳識所緣,而不是被眼識或者鼻識所緣,這是決定的。

    「謂五識名定,緣境不雜故」,五識緣的境是不雜亂的,叫定。

    「今此五境得名定者,謂與五識,定為所緣故」,五境确定分别為五識所緣,這個境也叫定。

    「五識緣時,說名同分。

    雖被意識緣,以非定故,故非同分」,當五識緣這五個境的時候,假使眼睛看色,這個色就是同分——同分色。

    意識也可以緣這個色境,比如眼睛看到一座山,心裡意識同時也在了别山:這個山好高?樹多不多?上邊有沒有田?這些都是意識的事情。

    意識雖然也緣這個色境,但是不叫同分。

    因為色、聲、香、味、觸、法,意識都能緣。

    這個色的境,不一定是給意識作所緣的,而它決定為眼識所緣。

    意識緣它不是決定的,不叫同分;決定要眼識緣那個色的時候,叫同分。

    第一個定,是前五境的定。

     「第二法境名定」,法本身是境,因為「唯意識緣,是決定故」。

    因為法境隻能意識緣,眼睛不能緣法,耳朵也不能緣法,乃至鼻、舌、身都不能緣法境,它決定是意識所緣,所以跟前面五個境不一樣。

    前面五個境可以有兩個識緣,或者是它自己相應的識——眼識,或者是意識。

    而法界那個境決定隻能是意識所緣,「定被意識緣,所以望意識名同分」,決定被意識所緣,對意識來說,它決定是同分。

    所以說「法同分」,能緣法境的是意識,意識總要緣它。

     論雲:無一法界不于其中,已正當生無邊意識,故此法界,恒名同分。

    無邊意識,是無我觀,緣境無邊故。

    已正當生者,過去已生,現在正生,未來當生。

     修觀,觀法最多的是無我觀。

    無常觀,觀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無為法不是無常,不在裡邊。

    假使觀空,隻觀一個空境。

    觀不淨,那境就比較窄。

    觀無我的時候,這個法是無我,那個法是無我,所有法都緣,除開能觀的法不能緣,它自己不能緣自己,但是第二念可以緣前面那個能觀的心。

    所以一切法都可以被意識所緣。

     「無邊意識」,這個意識可以緣所有的境、無邊的境。

    這些境,或者是「正」在緣,或者是「已」經緣過了。

    已經緣過了是同分,正在緣也是同分。

    或者将來要緣,「當生」,将來要生起個意識來緣它。

    沒有一個法界不「已、正、當生」無邊意識,就是生起觀無我觀、觀無邊境的意識,一定會生起那個意識,或者是已生,或者是當生,或者是正在生。

    意識能觀無邊的境,所以所有的法界、無邊的法界都是同分。

     餘二者,謂餘十七界皆有同分及彼同分,若作自業,名為同分,不作自業,名彼同分。

    作自業者,業謂業用,如六根、六識,約能取境,名自業用。

    若不能取境,名不作自業。

    色等五境,約為境名作自業,不為境名不作自業。

     法界都是同分的,一切的法都是意識所緣的。

    修無我觀的時候,緣一切法,不管有為、無為,都是無我。

    「餘二」,「餘」就是餘下的十七個界,有時候同分,有時候彼同分。

     「若作自業,名為同分,不作自業,名彼同分」,餘下的十七個界,當它們起作用的時候,「作自業」,眼睛看色,耳朵聽聲,它們各自的作用起的時候,叫同分;不起自己的作業的時候叫彼同分。

    比如,色境被意識所緣的時候,它本來該是被眼睛看的,但是意識緣它,眼識沒有緣,這個不是作自業,那就叫彼同分。

     什麼叫作自業?「作自業者,業謂業用,如六根、六識,約能取境,名自業用」,以六根、六識來說,它取境的時候,就叫作自業,作自業就叫同分。

    「若不能取境,名不作自業」,假使它不取境,叫不作自業,就是彼同分。

    這是六根、六識,還有六個境。

    法境講過了,再講色、聲、香、味、觸五個境。

    當它「為境」,就是作為眼根的境,「作自業」,它被眼根看,生眼識,叫同分。

    「不為境名不作自業」,不作那個境的時候,就叫不作自業,是彼同分。

     此中眼根,于有見色,已見、正見、當見,名同分眼。

    如是廣說,乃至意根,各于自業境,應說自業用。

    彼同分眼,但有四種,謂不見色,已滅、正滅、當滅,及不生法。

    如眼有四,乃至身界,亦有四種,準眼應知。

    意彼同分,唯有一種,謂不生法,意生必同分,故唯不生,名彼同分也。

     什麼叫同分?以六根來說,「此中眼根,于有見色」,眼睛能夠看到的這些色。

    眼睛看不到「無見」的色,所以要有見色。

    色有三種:有見有對、無見有對、無見無對,這個限于有見的色。

    眼睛對有見色來說,它是能看的,或者已經看過、或者正在看、或者當看。

    因為這是有部,三世都有實在的,不管過去、現在、未來,已經看過的、或者正在看的、或者将來要看的,這些都叫同分眼。

    眼如此,耳、鼻、舌、身、意跟眼睛一樣,起自己作用的時候叫同分,「各于自業境,應說自業用」。

     反過來,「彼同分眼」是什麼?沒有作自業的。

    有幾種?「但有四種,謂不見色,已滅、正滅、當滅,及不生法」,眼睛沒有看東西,看的作用已經滅掉了,過去;或者正在滅,現在正要滅掉;當滅,将來要滅掉。

    反正它沒有看東西,色境也滅掉了,不會再看了。

    還有不生法,緣缺不生的,當然沒有看東西。

    這四類都叫彼同分眼,因為它沒有起作用:過去沒有看、現在沒有看、将來沒有看,或者根本不生。

    這四類都沒有起看的作用,沒有作自業,叫彼同分眼。

     「如眼有四,乃至身界,亦有四種」,眼、耳、鼻、舌、身,這五種同樣都有四種。

    「準眼應知」,根據眼的四種配上,不要多說了。

     意的彼同分隻有一種。

    不緣法界的意隻有一種,不生法。

    這個意還沒有生出來,緣缺沒有生,永遠不生,當然不能緣境,這個叫彼同分。

    所以,意的彼同分跟眼、耳、鼻、舌、身不一樣。

    眼、耳、鼻、舌、身有四種,而意的彼同分隻有一種,因為不管已生、當生、正生,都是要了别法界的。

    因為法界是它的對象,有意識,決定有法界顯出來。

     色界為眼已、正、當見,名同分色。

    彼同分色,但有四種,謂非眼見,已滅、正滅、當滅,及不生法。

    如色既爾,乃至觸境,應知亦然。

    同分亦三,彼同分四也。

     六境,「色界為眼已、正、當見,名同分色」,色界,眼睛正在看,已經看,或者将來要看的。

    反正有眼睛取它、起作用的,不管現在、未來、過去都叫「同分色」。

    什麼叫「彼同分色」呢?也有四種。

    不被眼睛看到的色,已經滅掉了,過去的;正滅,現在正在滅掉;當滅,将來要滅掉的。

    這個滅掉之前都沒有看,當然滅掉之後更看不到,這個就是彼同分色。

    還有一種「不生法」,緣缺不生,那當然看不到,這四種法是彼同分。

     「如色既爾,乃至觸境,應知亦然」,色、聲、香、味、觸同樣。

    法界總是同分的。

    「同分亦三」,同分有三,彼同分四個,跟色境一樣。

     眼等六識,同分有三,已生、正生、當生故。

    彼同分一,唯不生法故,如意界說。

     「眼等六識,同分有三」,六個識,同分的識有三個,「已生、正生、當生故」。

    識生起,決定是了别境的。

    已經生的,或者正在生、将來要生的,決定起作用。

    這是同分的識。

    彼同分,隻有一個不生法——緣缺不生。

    沒有生就沒有起作用,是彼同分。

     六根、六境、六識的同分、彼同分這些内容并不是很麻煩,這個要靠你自己去分析,人家的幫助隻能是一個助緣,真正的吸收、理解,要靠自己下工夫。

     問:何故名同分彼同分耶?答:此有三解。

    第一解雲:根境識三,更相交涉,故名為分;同有交涉分,故名同分。

    第二解雲:或複分者,是已作用,作自業者,名已作業;同有作用分,故名同分。

    第三解雲:或複分者,是所生觸,三和生觸;同有生觸,故名同分。

     同分、彼同分的定義如何呢?有三個解釋,意思類似,是分别從三個側面來看的,東西是一個。

     「第一解雲:根境識三,更相交涉,故名為分」,根、境、識三個,本來根、境各是各的,沒有産生關系,雖然眼睛對色,如果識不起來,就各了各的。

    現在是互相地産生關系,這時候這個交涉就叫分。

    「同有交涉分」,根也好、境也好、識也好,都有交涉的那一分,有交涉分,叫同分。

    根、境、識互相交涉的時候,大家都同有交涉那個分,這個交涉分就是「同」,叫同分,所以同分是持業釋。

     「第二解雲:或複分者,是已作用,作自業者,名已作業;同有作用分,故名同分」,這個「分」不是交涉分,而是起作用的分。

    有那個作用的分叫同分,「同」,本身;「分」,本身是那個作用的分,也是持業釋。

     「第三解雲:或複分者,是所生觸」,這個「分」不是作用,也不是交涉,而是生的果。

    「三和生觸」,「三和合生觸」,根、境、識三個合起生一個觸,這個觸是緣受的,對我們的心要産生作用。

    本來心、境漠不相幹,現在三個一和合,心境起了交涉作用。

    「同有生觸」,大家都有生觸的那一分,這個觸是果,根境識同有那個觸的果,有财釋。

     這三個意思是相近的。

    交涉,從它們三個的互相關系說,同有交涉分,叫同分;作用,既然有交涉,就要起作用,同有作用分,叫同分;三和合,要産生一個觸的果,同有生觸的果,也可以說同分。

    從這三個來說,都叫同分。

     彼同分者,論雲:由非同分與彼同分,種類分同,名彼同分。

    解雲:如不見色眼,名非同分。

    此非同分,與彼見色眼,種類分同,名彼同分。

    言種類分同者,同眼自性故,互相引起故,又相系屬故。

     「彼同分者」,《俱舍論》裡邊說,「由非同分與彼同分,種類分同,名彼同分」,彼同分是沒有作用的那個。

    非同分,不是同分,但「與彼同分」,即與起作用的「同分」種類是相同的。

    看到東西的眼,跟沒有看到東西、不起作用的眼,都是眼,種類是同的。

    它們互為等流果,同是一個類型的眼界,互相地引起作用,從這方面說,種類是相同的,叫彼同分。

    「解雲:如不見色眼,名非同分」,看到顔色、看到色境的眼睛,是同分眼;不見色的叫非同分眼。

    這個非同分眼跟看色的同分眼,種類一樣,都是眼界,「種類分同」,就種類這一分來說是同的,叫彼同分。

    什麼叫種類分同?「同眼自性故,互相引起故,又相系屬故」,互為等流果的。

    從它們這些相同類型的方面來說,叫同類,但是它不起作用,所以叫彼同分。

     同分是起作用的那個,取境的根、了别境的識,被自己所對的根、識所取、所了别的境叫同分。

    反過來,沒有起作用的根、識、境叫彼同分。

    法界是意識的對象,總是同分,跟前五境有所不同。

     講到這裡,如何把它領會、體會、掌握、應用,成為自己的東西,決定要靠思考的作用。

    聞後進一步要思,真正要起大作用,就要修慧。

    思慧我們要争取,這個工夫一定要下,不能停留在聞慧。

    以前很多法師講大座,聽的人聽過了,聞所成慧到底有沒有還成問題,思慧階段就更進不去,這樣的效果是很小的。

     乙十二 三斷門 從此第十八,三斷門。

    論雲:十八界中,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非所斷?頌曰: 十五唯修斷 後三界通三 不染非六生 色定非見斷 釋曰:十五界者,五根、五識及與五境,唯修斷。

     「三斷門」: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十八界裡哪些是見道時所斷的?哪些是修道的時候所斷的?哪些是非所斷,即不要斷的? 「頌曰:十五唯修斷」,前面十五界,隻有修道所斷。

    「後三界通三」,後邊三界,意、法、意識界,通三個,見所斷也有、修所斷也有、非所斷也有。

    「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見道所斷的,要排除三個情況:第一個是不染污的法,凡是見道所斷的都是染污法,不染污的,不是見道所斷;第二個是非六生,不是第六(意根)生的法,即前五識相應的法,或者其他的,不是見道所斷;第三個是色,色法決定不是見道所斷的。

    這三個很重要,「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色法,決定不是見道所斷;不是意根生的,決定不是見道所斷;不是染污法,決定不是見道所斷。

    這個原則掌握好之後,以後用處極大。

    看法相書,碰到類似問題,如果沒有講原因,你自己一考慮,這三個情況一安,屬于哪一類的就很清楚了。

    所以這些頌要背,對你将來學法大有幫助,同時你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講出來。

     「釋曰:十五界者,五根、五識及與五境」,前面十五界,前五識、前五根、前五境,決定是隻有修所斷。

     後三界通三者,意、法、意識通三種斷,若意界、意識界,與八十八随眠相應,及俱有法,并随行得,皆見所斷。

    苦谛有十煩惱。

    集滅各七,除身見、邊見、戒禁取也。

    道谛有八,除身、邊見。

    四谛合成三十二。

    上界除瞋,有二十八,謂四谛下,各除瞋故,成二十八。

    上二界各有二十八,合成五十六。

    兼欲界三十二,成八十八。

    此等随眠,是分别惑,迷理起故。

    纔見谛時,彼皆斷故,名見所斷。

    見謂見谛,見是能斷,惑是所斷,見之所斷,名見所斷,依主釋也。

    俱有法者,謂與見惑相應心所,兼四相是也。

     〖表一&ndash四三:見所斷八十八随眠〗 「後三界通三」,後面三界——意、法、意識界,三個都有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

    「意、法、意識通三種斷,若意界、意識界,與八十八随眠相應,及俱有法,并随行得,皆見所斷」,意界、意識界,假使跟法界裡面的八十八種随眠相應,這個心王,還有它的俱有法,生、住、異、滅等,還有得,這些是跟它一起的法,這一類都是見所斷。

     什麼叫八十八随眠?就是八十八使。

    先說欲界,苦谛下有十個煩惱,集谛、滅谛各有七個煩惱,道谛有八個煩惱。

    苦谛十個煩惱: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集谛、滅谛裡邊要減三個:身見、邊見、戒禁取(跟集滅沒有關系)。

    道谛有八個,除開身見、邊見。

    苦谛十個,滅谛、集谛各七個,再加道谛八個,這樣欲界一共有三十二個。

    上二界,色界、無色界煩惱裡邊沒有瞋。

    凡是生到色界、無色界的,或者得色界無色界定的人,瞋已經滅掉了,沒有現行,但根子還有,有漏法不能斷根。

    所以色界瞋要除掉,本來欲界四谛是三十二個,各除掉一個瞋,色界是二十八,無色界也是二十八,一共八十八。

    這八十八是見道所斷的煩惱。

     「此等随眠,是分别惑,迷理起故。

    纔見谛時,彼皆斷故,名見所斷」,這些煩惱都是分别惑,就是見惑。

    分别惑是迷于道理而起的,道理不明而起的煩惱。

    這些煩惱,隻要道理清楚,看到四谛的道理,馬上就解決,猶如「千年闇室,一燈照破」。

    道理知道之後,永遠不會再迷掉。

    假使有人從來沒有見過太陽,你說「太陽怎麼怎麼樣」,他總是模糊的。

    如果他睜開眼睛一看,「噢,這麼一個太陽」,那永遠不會忘記。

    見道也是這樣,一旦道理搞清楚,馬上就明白了。

     這八十八個都是見所斷。

    「見是能斷,惑是所斷,見之所斷,名見所斷,依主釋也」,這很容易懂。

    「俱有法」,這八十八随眠跟它們同時生起的俱有法。

    「謂與見惑相應心所,兼四相是也」,那些跟見惑相應的心所法,還有不相應行的生、住、異、滅(有為法決定有生、住、異、滅)。

     見道見什麼?見苦、集、滅、道四谛,把八十八使斷掉就是見道。

     此意等三,除見斷外,諸餘有漏,皆修所斷;通無漏故,名非所斷。

     〖表一&ndash四四:修所斷八十一品随眠〗 再看修所斷的八十一品。

    前面講過五部煩惱,見道有四部,分為苦集滅道——因為道理是一個一個分開看的,而修道就不分苦集滅道。

    欲界修所斷的煩惱:貪瞋癡慢。

    疑、身見等是迷理的,在見道的時候斷掉了,在修道的時候,欲界隻剩下貪瞋癡慢四個。

    欲界也叫五趣雜居地,天、人、餓鬼、畜生、地獄這五趣,相雜地聚在欲界。

    這裡邊,每一地的煩惱都分九品。

    欲界有九品煩惱,上上品、上中品、上下品……乃至下下品,一品一品地斷。

    色界裡邊沒有瞋,還有貪、癡、慢。

    色界有四個地:離生喜樂地(初禅),分九品;定生喜樂地(二禅),也分九品;離喜妙樂地(三禅),也分九品;舍念清淨地(四禅),也分九品。

    無色界也是貪、癡、慢,沒有瞋心。

    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各分九品,九九八十一品。

    這是修道斷的煩惱,八十一品。

     見道斷的是八十八個,修道斷的是十個,八十八個加十個,九十八。

    再加上十個纏:無慚、無愧、嫉、悭、悔、眠、掉舉、昏沉、忿、覆。

    這十個纏,以後「随眠品」要講。

    一共是一百零八。

    佛教裡一百零八這個數字就是這麼來的。

    一百零八顆念珠,就是斷一百零八煩惱。

    另外一方面修功德,一百零八個三昧。

    所以念珠一百零八,一方面是斷煩惱,一方面是修功德。

    作為佛弟子不知道一百零八的含義,那就該慚愧了。

     「除見斷外」,除了見道所斷的八十八使,以及它們的俱有法如得等等之外,「諸餘有漏」,其餘的有漏法,全部是修道所斷的。

     前面說「意法意識通,所餘唯有漏」,意、法、意識這三界還有部分是無漏的,這個無漏的部分叫非所斷——不是要斷的。

    無漏法斷它幹什麼?無漏是好的。

     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者,此通外難。

    謂經部宗,許異生性及招惡趣身語業等是見所斷。

    謂得見道,彼異生等,永不複生。

    既與見道,極相違故,應見所斷。

    為答此難,故有斯頌。

    雖爾,此法定非見斷。

     「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此通外難」,這是回答外邊的一個問難。

    「謂經部宗,許異生性及招惡趣身語業等是見所斷」,世親菩薩的立場是公正的,他認為經部的主張不對,還是駁掉。

    經部這麼說,異生性,就是凡夫的那個性,及招感惡趣的身語業,都是見所斷。

    為什麼呢?見道之後,就不是凡夫,凡夫的異生性,經部認為是見道所斷的,見道以後,再也不會去三惡道,能夠感三惡道的身語業,經部的說法也是見道所斷的。

    「謂得見道,彼異生等,永不複生」,因為見道之後,異生性、招惡趣的身語業,再也不會起來了。

    「既與見道,極相違故,應見所斷」,既然跟見道背道而馳,當然是見所斷。

    這是經部的主張。

     「為答此難」,為了回答這個問難,「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

    他說:「你這個說法不對。

    」「雖爾,此法定非見斷」,雖然見了道之後,異生性也不生了,招惡道的身語業也不生了,但是這個卻不是見道所斷。

    為什麼呢? 略說非見斷,總有三種:一不染法,善無記也。

    二非六生,謂五識也,不從第六意生,名非六生也。

    三者,色法。

    此三種法,定非見斷,非迷谛理親發起故。

    謂不染、非六生,非迷谛理,色法非見惑親發也。

    然異生性,是不染污,無記性攝,身語惡業,是色法故,故此二種,非見所斷。

     「略說非見斷,總有三種」,略略地說一下,非見道所斷的東西,總的說有三種,這三種決定不是見道所斷的。

     「一不染法」,就是善的、無覆無記的法。

    見道所斷的都是染污的法;不染污的法(善的、無覆無記的),決定不是見道所斷。

    「二非六生,謂五識也」,不從第六(意根)生的叫非六生,不是見所斷。

    「三者,色法」,第三個是色法。

     這三種法決定不是見所斷,為什麼?「非迷谛理親發起故」,不是迷四谛的道理,不是見惑親自發起的。

    因為見道所斷的是迷理的惑親自發動的,現在它不是的,所以不是見道所斷。

    哪一些不是迷谛理的?不染污的,不是第六識生的。

    迷四谛的道理都是第六識的作用,如果不是第六生的,就不是見惑所發起的。

    不染污的,更不是了。

    這兩種絶對不能說是見道所斷,「非迷谛理」。

    「色法非見惑親發也」,色法不是見道的煩惱親自發動的。

    招惡趣的身語業(一個是音聲、一個是形色),不是見道的惑親自發起,而是迷事的惑(修惑)發起的。

     見所斷的煩惱迷的是道理,修所斷的煩惱迷的是事情。

    舉個例說,有的人書念得很多,知道這個做不得、那個做不得,當官不能貪污受賄等等,這些哪個都知道。

    但事實上,鈔票來了,就迷掉了,管它犯不犯法,收了再說。

    在敵僞時期,江浙一帶國民黨都退了,被日本人占領了。

    那時候汪精衛成立一個僞政府,有一個司法官生活很困難,做司法官待遇很薄。

    打官司的時候,這方面送他錢也收,那方面送他錢也收,幫哪一邊,他不管,有錢就要。

    但他明明知道是不對的嘛,以前也是念過孔孟之書的。

    這是迷事,不是迷理,修道所斷的煩惱都是迷事的。

     這些不染污的、非六生的,不是迷理的。

    色法不是由見道所斷的煩惱親自發動的,也不是見道所斷。

    既不是迷谛理,也不是迷谛理親發動,所以這三種不是見道所斷。

     「然異生性,是不染污,無記性攝」,異生性不是染污法,是無記的,所以不是見道所斷。

    招惡趣的身語業是色法,按有部的說法,身業是形色,語業是聲音,都是色。

    既然是色法,也不是見道所斷,「故此兩種,非見所斷」。

     乙十三 是見非見門 從此第十九,是見非見門。

    于中有二:一、正明,二、傍論。

     「從此第十九,是見非見門」,十八界裡邊來分哪些是見,哪些不是見。

    「于中有二」,分成二科。

    「正明」,解釋這個問題。

    「傍論」,附帶的一些問題。

     丙一 正明 且初正明者,論雲: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慧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十八界裡邊,哪些是見,哪些不屬于見?「眼法界一分,八種說名見」,眼跟法界裡邊的一分,有八種都叫見。

    「五識俱生慧,非見不度故」,前五識相應的心所也有慧心所,這個慧心所不叫見,為什麼?沒有計度分别。

     「眼見色同分,非彼能依識,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這是辯論到底眼根在看,還是眼識在看。

    有部有兩家:一個是識見家,一個是根見家。

    一個主張能看的是眼識,一個主張能看的是眼根。

     釋曰:眼全是見,觀照色故。

    法界一分八種名見,謂身見等五染污見。

    六世間正見,謂意識相應善有漏慧也。

    七有學正見,謂有學身中諸無漏見。

     八無學正見,謂無學身中諸無漏見。

    此八是慧,推度境故,皆名為見,法界所攝,名一分也。

     〖表一&ndash四五:眼法界一分名見〗 「釋曰:眼全是見」,眼界完全是見,為什麼叫見呢?「觀照色故」,眼睛能夠觀照色。

    這是通俗的,大家都這麼說。

    法界一部分,有八種也叫見。

     哪八種呢?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這五種染污見(不正見)。

    第六種,世間正見。

    什麼叫世間正見?意識相應的、善的有漏慧,不是惡的,但不是無漏的。

    第七種,有學正見。

    有學是見道以上,沒有證無學的,他們的無漏見是有學正見。

    第八種,無學正見——無學的無漏見。

    這八種都屬于見。

    「此八是慧」,這八個見的體是法界裡邊的慧心所。

    為什麼叫見呢?「推度境故,皆名為見」,對境有推度的功能,跟觀察一樣的,所以叫見。

    「法界所攝,名一分也」,慧心所是法界裡邊包含的,所以叫法界的一部分。

    這八種加上眼,這些叫見。

     眼,是觀照色故,叫見。

    還有染污見五個,加上世間正見、有學正見、無學正見,這八個是慧心所,屬于法界一部分,因為它能推度境,也叫見。

    其餘的是非見。

     問:何故世間正見,唯意識相應?答:頌言五識俱生慧,非見不度故, 以無分别故,不能決度,是故非見。

     下邊提一個問題。

    為什麼世間正見,要标出意識相應的善有漏慧?正見是善,那沒有問題;因為是世間的,所以有漏,也沒有問題;但是為什麼一定要跟意識相應呢?能不能跟前五識相應? 「答:頌言五識俱生慧,非見不度故」,五識相應的慧心所不叫見,因為沒有計度分别。

    前面講過「說五無分别,由計度随念」,因為它沒有計度分别、随念分别,隻有一個自性分别,這個分别力量太薄弱,所以叫它無分别。

    「以無分别故,不能決度,是故非見」,它不能去推度、解決一些問題,不能叫見。

     後四句頌,破識見家。

    謂尊者法救許眼識見,尊者世友說眼根見。

    故論雲:若爾眼根,不能決度,雲何名見?識見家難也。

    以能明了觀照諸色,故亦名見。

    眼見家答也。

     「後四句頌,破識見家」,後面四個頌是破有些論師以識來見的主張。

    「謂尊者法救許眼識見,尊者世友說眼根見」,以法救尊者為主的那些論師,認為能見的是眼識;以世友尊者為主的,說能見的是眼根。

    一個是識見家,一個是根見家。

     「論雲:若爾眼根,不能決度,雲何名見」,前說八種是見,五識相應的慧不叫見,因為它不能決度。

    那麼眼根也不能決度,怎麼叫見呢?識見家主張不是眼根見,說識纔能見。

    所以藉此發難:不能決度的不能叫見,眼根是色法,它怎麼能決度?五識相應的慧尚且不能叫見,眼根怎麼能叫見呢? 「以能明了觀照諸色,故亦名見」,主張眼根見的人回答:這個見與那個見不一樣,那個慧是決度、推度叫見;這個眼根是明了觀照色叫見,意思是能叫見,但見的作用不一樣。

     若眼見者,餘識行時,亦應名見。

    此難意:依此宗,六識不并起,故餘識行,眼便無識。

    許眼見者,何故非見?非一切眼,皆能現見。

    眼見家答也。

    誰能現見?征也。

    謂同分眼,與識合位,能見非餘。

    釋第五句頌。

     「若眼見者,餘識行時,亦應名見」,這是識見家難:你說眼根能見,那其他的識起的時候,也應當見。

    「此難意:依此宗,六識不并起,故餘識行,眼便無識。

    許眼見者,何故非見」,有部裡邊說,六個識不能夠同時生起,起了眼識,不起耳識,起了耳識,不起鼻識。

    簡單地說,假使耳朵在聽聲音,眼根好好的,眼識卻沒有生起來,既然說眼根能看,沒有生識也該能看,為什麼看不到呢?這是識見家問難。

     「非一切眼,皆能現見」,不是一切眼都能看,有些眼根能看,有些眼根不能看。

    那麼識見家問:「誰能現見?」哪些眼能看呢?「謂同分眼,與識合位,能見非餘」,很簡單,正在起作用的眼,即同分眼能看;非同分眼,它沒有看東西,當然不能看,強調看的還是眼根。

    根見家說:同分眼,根境識三和合,這個時候能看。

    而非同分眼,沒有跟識和合生起來,不能見。

    「釋第五句頌」,這是解釋第五句「眼見色同分」。

    眼根看色,要同分眼纔能看,不是什麼眼都能看。

     若爾,則應彼能依識見色非眼。

    識見家難。

    眼不爾,眼識定非能見。

    釋第六句。

    所以者何?征也。

    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

    眼根有對,于障外色,理不合見。

    若識見者,識無對故,壁等不礙,應見障色。

    此眼見家答。

    釋第七、第八句也。

     「若爾,則應彼能依識見色非眼」,既然說眼根要生眼識纔能看,就是眼識在看,怎麼叫眼根看呢?識見家又反駁。

     「眼不爾,眼識定非能見」,眼根不是這樣的,眼識決定不能見!這是根見家強調。

     「所以者何」?什麼道理說眼識不能看呢?這是識見家問。

    你說眼識決定不能見,是眼根能見,什麼原因? 「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根見家答,根據有部傳承,我們的眼睛,隔一個牆壁能不能看?看不到。

    因為眼根是色法,有對的,有障礙的色比如隔著牆壁就看不到;但識是無對的,它不是色法,不是極微所成,牆壁對它沒有礙,那它應當可以看到,為什麼看不到呢?那就證明不是眼識在看,而是眼根在看。

    「若識見者,識無對故,壁等不礙,應見障色」,這是根見家,以第七第八句「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的答覆。

    這樣證明是眼根在看。

     依經部宗,說眼根見,假而非實。

    故論雲:經部諸師,作如是說,如何共聚,揸掣虛空,眼色等緣,生于眼識,此等于見,孰為能所?但順世情,假興言說,眼名能見,識名能了,智者于中,不應封著。

     依經部來說,「說眼根見,假而非實」,眼根見是假的,不是真正的能見。

    前面根見家和識見家打官司,打來打去。

    「經部諸師」,經部師說話:「如何共聚,揸掣虛空。

    」你們怎麼在虛空裡抓,虛空沒有東西,東抓西抓幹什麼?就是說,眼根看、眼識看,都偏到一邊去了,怎麼呢?「眼色等緣,生于眼識」,内有眼根、外有色境,這些因緣就生眼識。

    「此等于見,孰為能所」,這三個和合,起來見的作用,不能指定眼根見,也不能指定眼識見,它是因緣和合而見。

    你一定要說眼根見,一定要說眼識見,等于在虛空裡抓東西,虛空根本沒有東西。

    所以,「孰為能所」,哪個是能,哪個是所呢?和合,作用就起。

    「但順世情」,順世間的習慣,假安立言說「眼名能見,識名能了」,有智慧的人不要太執著。

    都是因緣和合能見,不要固定在眼根上,也不要固定在眼識上。

     這是依經部的話來批評前面兩家。

    前面「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的「傳說」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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