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種子沒有斷,一個是還有現行。
「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這兩種跟佛的淨智所行的不可言說的境界,當然不一樣,所以說「與佛無漏他心智異」,他們跟佛的無漏他心智不一樣,就是「不如實」。
關于「不如實」,疏主給你講了很多。
偈頌「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中的「不如實」,那還是好懂的,佛的境界最高、佛看得最清楚,但是經這麼一辯,反而讓人覺得唯識道理太深,有的人就鑽不進去了。
這後頭的内容,雖然是深一點,但唯識的觀念卻是更詳細地給我們展示出來了。
這個學懂了,唯識觀基本上能夠樹立起來。
這裡是從護法菩薩的觀點來說,不管是無漏智,還是有漏智,見、相二分都是有的。
為什麼菩薩以下的無漏智、有漏智不能像佛那樣地如實知呢?那是因為無漏的他心智裡邊,法執沒有斷完;有漏的他心智裡邊,還有虛妄現行。
所以跟佛清淨的智慧所行的不可言境,當然不能比,「與佛無漏他心智異」。
餘他心智,亦變為境,未斷執故,疎似他心,名不如實;以有執故,不知諸法體性離言。
故說有異。
那麼佛的他心智是怎麼樣的?「佛他心智,雖變為境」,佛的他心智,雖然也有見分相分,也變個境界,但是這個境「親似他心」,跟他人的心是一模一樣的,「名為如實」,這個纔叫如實。
而我們變的心跟他人的心有距離,就像照相那樣,照出來的相跟原來的東西是有差别的,本來是胖胖的,照出來很瘦;本來是亮亮的,照出來很黑,因為采光不一樣,相片的效果就不一樣。
這也就是說菩薩以下的人,他變的相分是不如實的。
而佛變的相分是一模一樣的,所以說「親似他心,名為如實」,這纔叫如實。
「以無執故」,為什麼如實、親似他心呢?沒有執著,法執的現行沒有,種子也沒有,能夠「知性離言」,他雖然緣那個境,但是知道這個境是離言的。
「餘他心智,亦變為境」,其他的他心智,同樣也變相分,也變一個境,「未斷執故,疎似他心,名不如實」,因為他法執沒有斷完,所以不是親似他心。
雖然像他心,但是有距離,跟他心不是一模一樣的,所以不如實。
「以有執故,不知諸法體性離言」。
一個是親似他心,一個是疏似他心;一個是無執,知諸法的離言性,一個是有執,不知諸法的體性離言。
所以有差異,「故說有異」,這是不如實的症結所在。
成唯識說:誰說他心非自識境,但不說彼是親所緣。
故佛亦變。
若說佛心親能了者,便與上說理教相違。
故佛之心,亦名唯識。
「此中通說除佛以外諸他心智,說不如實」,這裡總的講清楚了,除佛的他心智以外,其他的他心智,包括菩薩以下的,都不如實。
當然不如實的程度有高低不同,菩薩的不如實跟佛差得少一點,而二乘的不如實跟佛差得多一點,凡夫的不如實則跟佛差得更遠。
但是總的來說,都叫不如實。
「非佛此智親能照了他心等故,名為如實」,這是駁斥第二個論師的論點。
我們說的「如實」,并不是像前面第二個論師說的,佛的智慧能夠親自照了他心、親取他心,不要變相,直接能夠了知他心,這叫如實。
這個說法不對。
我們說的如實,是指因為沒有執著,所變的這個東西(相分)親似他心,跟他心一模一樣,而且是離言地知道,這個叫如實,并不是說不要相分、直接去了知他心叫如實。
「成唯識說:誰說他心非自識境,但不說彼是親所緣」,《成唯識論》說,哪個說他心不是自己識的境界呢?誰說自識不能緣他心?沒有人說不能緣他心啊!這是前面外人問難:假使你能緣他心,就不能稱「唯識」,因為超出識外去了!論主回答說:哪個跟你說我們的識不能緣他心呢?「但不說彼是親所緣」,但是它不是親所緣緣,不是親自緣他心,而是變個相來緣的,那還是「唯識」,并沒有超出識外。
這是護法菩薩的解釋,既把唯識的道理維護好,又把他心智能知他心的情形也講透,所以這樣子說是最圓滿的。
「故佛亦變」,所以佛也變相分、見分。
「若說佛心親能了者,便與上說理教相違」,若如第二個論師所說,佛心能夠親自照了他心,這就與上面所引的很多教與理相違背。
「故佛之心,亦名唯識」,所以,結論是:佛心,也是唯識。
這是最徹底的,從阿鼻地獄最苦惱的衆生,到這個三界最高的有頂,到二乘,一直到佛,都是唯識,都要變見相二分。
這是護法菩薩的主張。
先前的那個說法很勉強,碰到佛的境界,他們唯識的道理包不進去了,隻好說無漏的、不執著的境不是唯識,有執著的境纔叫唯識。
這個唯識道理不普遍。
而護法菩薩這個道理是徹底的。
再回顧一下。
先是複習昨天說的,不如實的兩種原因。
第一個原因,「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因為有法執,現起遍計執的虛妄顯現境,那當然不如實。
第二個原因,「能取所取分别未斷故」,這個講了很多,分有漏、無漏來講。
有漏的又分兩種:安慧說隻有自證分,沒有見、相二分,見、相二分是遍計所執,所變的相跟他的心當然不一樣,所以說不如實;而護法菩薩說的有漏他心智,見分、相分、自證分都有,三分都是依他起。
二者以共同的方式成立他心智:我們所知的他心隻是我們的識所變的相分,所變的相分跟他心是相似的,所以叫他心智。
不同之點:一個說隻有自證分,所說見相皆是所執;一個說也有依他起的見相二分。
然後,學習關于無漏智的三種說法:第一種說,跟有漏一樣,見相二分都是沒有的;第二種說,有見分沒有相分;第三種說,見相二分都有,這是護法菩薩的說法。
窺基大師把護法菩薩的道理講得最圓滿,就是說護法菩薩的這個見解是最正确的,也是最完備的。
第二種講有見無相,雖然「如實」這一方面講得通,但「唯識」的道理有點勉強,甚至說三界虛妄心是唯識,不虛妄的心(無漏心)不叫唯識,這跟前面教理違背,所以這個不能采取。
而第三種,護法菩薩說三分都是依他起,從凡夫講到佛,這個都能夠講得通,這是成立唯識的最圓滿的一個理論。
後面還有很多發揮,越鑽越深,看起來很吃力。
一旦掌握了,唯識的觀點也就掌握住了。
要有收獲,得下苦功夫。
我們要成佛,還要三大阿僧祇劫,犧牲頭目腦髓,利益衆生,修六度萬行。
這些都來之不易。
我們現在要學唯識的道理,不要你抛頭顱,也不要你灑熱血,就是要你多動一點腦筋。
如果你腦筋轉不動了,那還有一個辦法,嗡阿ra巴雜那的……求文殊菩薩加持,很靈。
這個求加持的方法,是最便宜的方法。
海公上師說,你們要講經,講經之前一定要靜坐,靜坐之後可以把經的道理會通。
海公上師講經,你們沒有聽過,那是如瓶瀉水、滔滔不絶,辯才無礙,講得非常好。
據他自己經驗,講經之前要備課,最重要的要靜坐,把學的那些義理,在定中整理一番。
他說還有一個方法,假使你很忙,在講經之前沒有工夫靜坐,怎麼辦?嗡阿ra巴雜那的……這個是救急的辦法,嗡阿ra巴雜那的……多念之後,講經也能得加持,也能講得很自在、很如法,準确、不錯。
因為,前一個是自己的力量,定力加持;後一個是文殊菩薩的加持。
文殊菩薩智慧第一,他的加持也很大。
你們學法也一樣,如果你感到腦筋轉不動了,很吃力、沒有辦法接受了,嗡阿ra巴雜那的……多念一些,念得好會開竅。
我記得有人寫給我一封信,他修歸依,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當然文殊菩薩也在裡頭,他歸依念了好多個十萬,他說他現在碰到一些事情,好像悟性有點起來了,好像以前想不通的道理都想通了。
這個就是加持來了。
末法時期,五濁惡世,自己的煩惱很重,無明很大,智慧不夠,那麼就要求三寶加持。
末法時期,我們沒有離開三寶、護法加持的。
要建立一個道場,要護法加持,因為天魔外道的擾亂很厲害,沒有護法菩薩是建不起來的。
你要學法,也要三寶加持;學法修法,若沒有三寶加持,自己力量有限得很。
有人要出家,父母不同意,你自己拼命做他們的工作行不行?很困難。
你自己力量有多少?你說你再怎麼勸、再怎麼說,他不睬你。
我們這裡有一位,他母親來了,他說了很多好話,甚至于說他如果不出家,他愁憂得很,将來會害病而死,她說:「死?叫他死好了,情願他死,不要他出家!」這樣子的母親,他死可以,出家不行!這樣子你怎麼辦呢?你離開三寶加持,恐怕沒有辦法。
那三寶加持有沒有效啊?有效。
很多人是通過三寶加持,很順利地來出家了。
所以我們鼓勵,如果感到學教困難的,多修歸依,或者是嗡阿ra巴雜那的……那一定會得到加持。
(第二十八講完) 有幾個問題先解答一下。
一、無見相二分,遍計所執性? 見分,護法菩薩說的見分是依他起,不是遍計執。
見分跟自證分不一樣,以護法菩薩的體系來說,一共四分:見分、相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我們學法,學一個體系就要依一個體系的說法,不要扯到另一邊去,安慧的體系跟護法的體系不要扯到一起。
安慧說的見相是沒有的,屬于遍計執,而護法則說是有的,是依他起。
既然說佛有見分的是護法菩薩的體系,那當然是依他起。
二、有漏、無漏界限是什麼? 有漏是煩惱随增,無漏煩惱不随增。
有漏的法,要增長煩惱,不但生起,還要增長;而無漏法,煩惱不會增長。
這個就是界限。
初果二果當然是無漏。
凡是見道以上的,都是無漏。
三、用唯識思想理解「六根清淨位、六根互用」應注意什麼? 天台宗是這麼說82。
依我們的看法,六根互用,耳根作眼根用,那還是發的眼識,眼識當然緣色境,這個還是不能錯的。
根可以互用,但是不能把見相分扯亂了,眼識的見分決定見色,耳識的見分決定是聞聲;耳根可以作眼根用,眼根能作耳根用……這個是六根互用,不能把見相二分扯亂了。
四、聖智皆能親照他境? 不能親照,書上講得很清楚了。
另外,除佛的他心智是如實的以外,其他的都不如實。
五、安慧等師無見相二分,為何用所緣緣去量它? 安慧菩薩的體系中,見相二分是沒有的,怎麼用所緣緣去量它?所緣緣不是一個能量的東西,不能量他。
這個問題提得有點不太合适。
因為所緣緣是一個境,它不能去量其他境;能量的是心法,不能是所緣緣。
這個問題想問什麼?等一下再跟我說一下。
這個表達方式不大對頭。
昨天我們講無漏他心智,有三種說法。
第一師說,見相俱無。
「離二取故,同有漏心初師所說」,見相二分都沒有,這跟有漏心的說法一樣。
見相二分是遍計執,後得智既然是無漏的,沒有遍計執,所以見相二分是沒有的。
第二師「見有相無」。
無漏的他心智,有見分沒有相分。
第三師說,「二分俱有」,見相二分都有,都是依他起。
第二師的說法,與唯識的道理有點違背。
既然有見沒有相,這個無漏的後得智不要相分就可以緣心外的法、親取識外之法,那怎麼能叫唯識?這有兩個解釋。
第一個,所謂唯識,指由有漏心而起的妄執境不是實在有,這個妄執境是不能緣的,亦即是說,「唯識但遮所執外法識能親取」,執為心外的那些不實在的法,自識不能親緣,「非執外法,何妨親取」,而非執著的心外的那些法,是可以親取的。
這樣子的解釋很勉強,唯識道理還算講得通。
第二個,「或唯識言,據妄心說;無漏心等,即非唯識」,虛妄的心叫唯識,而無漏心不叫唯識,他的依據是「經中但說三界唯心,不說無漏亦唯心故」,經裡邊有說三界唯心,而不說三界以外的也唯心。
這樣的說法,我們在前面講三界唯心的時候已經駁斥掉了。
無漏法,包括真如,都在唯識裡頭。
所以第二師的說法,于唯識的道理有點妨礙。
第三師說有見相二分,那是徹頭徹尾的唯識,從凡夫到佛,都是在唯識裡頭,把唯識貫徹得最圓滿。
下邊,看窺基大師的評論。
初說無漏心亦無相、見,亦有法執。
此不須說,如成唯識破無二分,佛地論中廣破,相分亦有,緣無之心,非所緣緣故。
然後二師,或說無漏親取所緣,或說佛心亦變影像。
「于此義中,略為褒貶」,窺基大師對這幾個說法評論一下,哪個好,哪個不好。
先說第一個,「初說無漏心亦無、相見,亦有法執」,第一師說,無漏的心沒有見相二分,還有法執。
「此不須說」,這個不要說了,「如成唯識破無二分」,《成唯識論》裡早就把它破掉了。
「佛地論中廣破,相分亦有,緣無之心,非所緣緣故」,《佛地經論》裡也破了:若沒有相分,假如你緣無的法(如龜毛兔角),那麼就不能緣它了。
事實上我們能緣,我們緣的是相分,雖然那個東西沒有,但相分是有的,能夠緣這個相分生起這個心來。
如果沒有相分,就有這個問題。
「然後二師,或說無漏親取所緣,或說佛心亦變影像」,這是二個師的不同:一個說,無漏的心不要相分,可以直接親取識外的所緣境;一個說,不要說其他的聲聞、緣覺、菩薩,哪怕是佛,亦變影像,也要變個相分。
觀所緣說,要具二支,是所緣義。
此師意說,此心不具所緣緣,餘具所緣心,必具二支故。
若許無法得為緣者,破經部師量有不定,自許無法得成緣故。
若破他為量,非述自宗,故無不定者,又唯識理,亦複相違:親取心外法,何得名唯識?破他心等取心外法,比量相違,及不定過。
此師意說,如下當知。
「若許親取,雲何應取無法」,假使說不要相分,心直接取識外的這個境,那麼「無法」怎麼能取?這個「無法」是沒有的法,比如龜毛兔角,這些法我們就緣不到。
為什麼?「無法無體,非所緣緣」,它沒有體,不能作所緣緣。
「觀所緣說,要具二支,是所緣義」,《觀所緣緣論》說,所緣緣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體,一是心裡有它的行相,這無法是無體的,隻能做所緣,不能做緣。
「此師意說,此心不具所緣緣,餘具所緣心,必具二支故」,第二師若允許親取所緣,「無法」就不能取,因為緣無法的心沒有所緣緣,「無法」不是色法,不能生起心來;其他的具所緣的心(不是緣無的那些心),必定具有二支,既是所緣,又是緣。
這就有個毛病,他評論哪裡有缺點。
「若許無法得為緣者,破經部師量有不定」,假使允許沒有的法也可以作緣,也可以生起心,那跟前面經部的說法一樣了,前面我們破經部的量就有不定之過。
前面破過經部的,大家可能還記得,經部可以緣無法,論主破他,說是不行的83。
「自許無法得成緣故」,因為你自己也承許無法可以作緣,而你又怎麼去破經部呢?破不成了。
「若破他為量,非述自宗,故無不定者,又唯識理,亦複相違:親取心外法,何得名唯識?」假使你狡辯說,雖然我自己也承認無法可以作緣,但是我這個不是說自己,非述自宗,是專門用來破他的,跟自己沒有相關,所以沒有不定過。
意思是說,自己摻進去的,有不定過,因為自己也有這個主張,那就不肯定;若把自宗撇開、專門破它,不定過就避免了。
盡管如此,這樣的說法與唯識道理也是相違的,「親取心外法,何得名唯識?」唯識是「無有少法能取少法」,你現在這個識能取外邊的法,這跟經上的道理也違背,跟唯識道理也違背,不能叫唯識。
「破他心等取心外法,比量相違,及不定過」,前面在破斥他心智能取心外法的時候,對方有個比量,「複立量言,汝他心智,應非唯識,許此智緣心外境故,如我此智」,就是指這個量。
在你破斥這個量「因不成立」的時候,你不承許他心親取心外之法,而現在又承許了,于是就有「比量相違」之過。
「及不定過」,還有不定之過。
「此師意說,如下當知」,第二師的意思,下面還要講。
這是評論前二師,下面說第三師護法菩薩的說法。
由此故知,二說皆是,二說并非。
此則雙貶。
「其第三師,若佛之心亦變影像,不親取者」,若按照第三師的說法,佛的他心智也有賴于所變的影像(相分),不能親取心外法的,那麼就「應不知無,心内相分是有法故」,因為你緣的相分是有的,相分是依他起,而真正的「無」,你應當不能親自知道。
如果要變個相纔知道,就不能知「無」。
「又不應說遍計所執是凡夫境」,遍計所執本來是凡夫所緣的,現在佛也可以緣遍計所執,那你就不能說遍計所執隻是凡夫的境了。
意思是說這個觀點有毛病。
「由此故知,二說皆是,二說并非」,從這點看,第二、第三師的說法,從好的地方說都對,但是從他的缺點來說,都有過失。
「此則雙貶」,這是兩邊都貶。
所以者何?既說諸心,同鏡照物,必有影生,理無乖返;若無影像,違親所緣。
如佛地論、成唯識、瑜伽論說,心心所法,從四緣生,說緣于無,無漏之心無此緣者,便違聖教,及違比量。
「若别褒者」,如果要分别哪一種觀點好,「護法等說,除無分别,必有影像,其理稍勝」,護法菩薩的說法比較殊勝。
護法菩薩說,「除無分别,必有影像」,無分别智緣真如的時候,能緣、所緣是合一的,沒有相分、見分,除此以外,其他的,都有影像,都有相分。
這個道理比較殊勝,比較好。
「所以者何?既說諸心,同鏡照物,必有影生」,為什麼說護法菩薩的說法比較好呢?不管是經還是論,都說心緣境的時候,跟鏡子照物一樣,必有一個相生出來,「理無乖返」,這個話于道理沒有乖謬。
這是說心緣境時,如鏡子照物那樣,照出現一個相,不是親自緣那個東西。
「若無影像,違親所緣」,假使沒有影像(相分),那麼親所緣緣就沒有了,「如佛地論、成唯識、瑜伽論說,心心所法,從四緣生」,《佛地經論》《成唯識論》《瑜伽師地論》裡邊都說,心王、心所要從四個緣生(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
「說緣于無,無漏之心無此緣者」,若說無漏心緣無的時候沒有所緣緣,「便違聖教,及違比量」,那就違背聖教,也違比量,因為一切心王、心所都要四個緣生的。
所以,說有影像,是符合聖教的。
下面他再作發揮,牽涉到難度更高的一些問題。
這有利于深入理解唯識。
意說凡夫若心起執,必變為依他内影像相分,此性離言,及離假智。
識有執故,執此以為色聲法等,不稱所變離言影像。
說能執心,名為遍計;遍計所取,名為所執。
此是無法,不能與識作所緣緣;所變影像,體是有法,與能遍計作所緣緣,亦不違理。
但是凡夫起能執心,當情顯現,名凡夫境。
非說為境故,即是所緣緣。
但作所緣,不能作緣,當情現故,無體性故。
這是把三性比較一下。
這裡邊道理實在很好。
以前我們學《唯識二十論》,沒有采用這部《述記》,用的是講義,這一深層次的道理沒有寫進去。
所以後來學《攝大乘論》時,感到這個能所二取,一會兒說是遍計執,一會兒又說是依他起,容易混淆不清。
在今天的這個問題裡邊,也有這個混淆:第一個師說見相二分是遍計執,怎麼佛還有見分?這個是很微妙的,卻是很要緊。
沒有悟到這個道理,好像很混淆;一旦悟到了,會感到很微妙。
我們感到,如果能夠早一點把這個掌握住,那麼以後學其他的唯識論典,會占大便宜,就像我們先介紹一下有相唯識今學跟無相唯識古學,對學習本論有幫助一樣。
這裡他把遍計、依他,見分、相分,所執、能執,分别地講清楚了,兩個不是一個。
這對我們學唯識,的确有極大幫助。
那麼我們看下去,先說遍計所執性。
「遍計所執,說凡夫境」,遍計所執是沒有的(體無),是凡夫境,隻有凡夫能緣到。
聖者的後得智不緣虛妄的遍計所執,而是緣依他起,依他是因緣和合而生、似有非有。
這個遍計所執境隻有凡夫能緣,因為凡夫有執著。
「意說凡夫若心起執,必變為依他内影像相分」,意思是說,當凡夫心起執的時候,心裡就有分别,這個分别心本身是客觀的一個識,這個識變一個依他起的相分。
「此性離言,亦離假智」,這個依他起的相分是離言的,而帶名言的假智是不能緣它的。
「識有執故,執此以為色聲法等,不稱所變離言影像」,因為這個能緣的識有執著,就把這個離名言的、如幻的影像,執著為帶名言的東西,說這是色、這是聲、這是香、這是法等等,而這個所執著的東西(遍計所取,或遍計所執),跟原來的依他起相分(離言影像)不相稱。
「說能執心,名為遍計;遍計所取,名為所執」,那麼就把這個能緣心稱為「遍計」,而把這個遍計所取的帶名言的色聲香味觸法叫做「所執」。
所以,所執不同于相分:相分是因心起分别而顯現的内識影像,離名言的,依他起的,有體的;所執則是在這個相分上心起執著而現的凡夫境,帶名言的,遍計執的,無體的。
在護法菩薩的唯識的體系裡,相分是依他起,是離名言的。
因為心裡有虛妄分别,自然會變現出這個離名言的相分。
這個相分雖然是變出來的,其體是有,是離名言,是依他起。
當我們以有執著的心去看這個相分的時候,就看錯了。
就像繩子,本來繩子是客觀的,是依他起,但是你把它看成蛇。
蛇跟繩子是兩碼事,雖然有點像,但決定不是一個東西:一個是有情,一個是無情;一個是有毒的,一個是沒有毒的;一個是不會動的,一個是會動的;一個是有心識的,一個是沒有心識的。
這個相差甚遠,「不稱所變」。
凡夫于相分上執著為色聲香味觸等法,這跟原來的離言影像(相分)根本不相符合的。
在這個見相二分交叉起作用的時候,産生一層妄執,這個能夠執的心叫遍計,所執的境叫遍計所取,也叫遍計所執、所執。
「此是無法,不能與識作所緣緣」,這個所執的境是沒有的,是你自己變出來的,本來是一條繩子,怎麼說成蛇呢?這個所執的無法根本沒有,怎麼能成為心的所緣緣呢?作所緣緣要有體,無體的東西不能引生這個識。
「所變影像,體是有法,與能遍計作所緣緣」,而這個相分卻是依他起的有體的法,可以與能執的那個心作所緣緣。
它本身是有實在的法,可以作所緣緣。
既能作所緣,又能作緣。
「亦不違理」,這個道理是不違背的。
他這裡講,在見相二分裡邊還有一層妄執。
當能緣的見分去緣所緣的相分的時候,這個見分夾帶了一層妄執,于是把相分搞錯了。
這個本身帶妄執的見分當然是錯的,相分也跟着錯了。
這個能遍計、遍計所執都是不對的,跟原來的見相二分是不相幹的:見相二分是依他起,是有體的;而經這樣子一變,變出的能遍計是夾帶妄執的,而遍計所執就成了無體的。
「但是凡夫起能執心,當情顯現,名凡夫境」,凡夫能執著的遍計心所執著的那個東西(遍計所執),當體是妄情顯現的,沒有體,叫「凡夫境」。
因為你緣的遍計所執境是你妄情顯出來的,而聖者沒有妄情,不會現那個境,所以說是凡夫境。
「非說為境故,即是所緣緣」,不是說,凡是作境的就是所緣緣。
所緣緣可以作境;可以作境的,不一定都是所緣緣。
例如,這個遍計所執,它本身是一個境,卻不是所緣緣,它當體是沒有的,沒有體的不能成為所緣緣。
「但作所緣,不能作緣」,隻能作所緣,不能作緣,心去緣它是可以的。
比如你心裡緣一個假的東西,它沒有實體,不能作一個緣引生你的心,這要有實體纔行。
而相分是有體的,能作所緣緣。
所以遍計所執境跟相分不是一碼事。
你們提的第一個問題裡邊,把它當成一回事情了。
他這裡分得很清楚,分兩層說:妄情所交織于其中的那個東西是遍計所執;而實際上,原來沒有起妄情、客觀的這個見分相分,卻是依他起。
「當情現故,無體性故」,遍計所執隻能作所緣,不能作緣,是因為它由凡夫的妄情所現,沒有體性。
下面舉喻。
推薦內容
0.30843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