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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犯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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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二十一點五十分。

     …… 02 二十日七時半 老王聽人說過狗子槍法很準,但沒想到會有這麼準。

     被打倒的四人中,第一個正中眉頭,第二個打中額頭,第三個偏了些,從耳廓旁打了進去。

    估計是被害者轉身想逃,才給打偏了。

    第四個子彈是從腰際打進去的。

    從射擊這個角度來看,這應是個最佳位置。

    因為被害者已回過身去,想彎腰而逃。

    隻有這個位置是緻命的。

     四人中兩人當即斃命,兩人重傷,傷者正在醫院搶救。

    從傷情看,其中一人搶救過來的希望不大。

    另一人即使搶救過來,也沒什麼大用了。

    子彈從腰際打進去,穿透腎髒和脊椎,然後很結實地留在肝髒裡。

     會這麼準!老王從現場跑過來跑過去,跑過去跑過來。

    越想越覺得有點不可思議,簡直不可能!狗子用的槍是一枝老掉牙的舊式步槍。

    極大極沉極笨,而且是在深夜,而且是身負重傷……速度又是那麼快。

    從現場的情況看,兇手必須一槍接一槍地射擊。

    村裡所有聽到槍聲的人也都這麼說,槍聲很緊,像幾個大爆竹串在一起,叭叭叭叭,一下子就完了。

    人們原都以為狗子用的是自動步槍或沖鋒槍,沒想到是這種老步槍。

     老王和老所長在一塊兒算了算,試了試,打出了一發子彈,然後退膛取出彈殼,再取出子彈塞進槍膛,拉回栓,扣住扳機,瞄準,怎麼着也得四秒左右的時間。

    但四秒鐘在那時則絕對不行,時間用得太多,否則就不可能再打出第二槍。

    因為這四個人幾乎是一齊向狗子撲過去。

    距離很近,不到二十米遠,有四秒鐘肯定撲到身上了。

     最多隻能用兩秒多點的間隔時間,這才可能打倒第二個人。

    打倒第二個人,第三個人才會愣一愣,或者吓一跳,但這估計也隻能用去一兩秒鐘的時間,如果這時狗子仍然不能再一次舉起槍來,那個人就不可能轉臉往後逃,很可能一下子撲上去奪槍,因為距離太近了,也就是一二秒。

    第三個打倒,第四個才會猛然轉身回逃。

    但如果再慢一二秒,就可能打不準了,因為第四個被打倒的地方離窯門口還不到一米遠。

    如果再遲一秒,就會逃進窯裡去,肯定就逃了,實在不可想象。

    狗子當時實際上隻剩了一隻手…… 從現場看,這純粹是一起駭人聽聞、蓄意而為的惡性兇殺案。

     所幸,兇犯狗子并沒逃走,也不可能逃走。

    當他們趕到現場時,兇犯就一直昏迷不醒。

    估計是在打倒第四個人後,就失去了知覺。

    現在也一并在醫院搶救。

     派出所是淩晨四點二十二分接到報案,淩晨五點一刻趕到。

    救護車約遲十分鐘趕到。

    據目擊者和聽到的人說,案發時,是在淩晨三點四十分左右。

     根據現場的情況,案發時間确實在淩晨三點四十分左右。

    再準确完整一點,應該是十月二十日淩晨三時三十七分到四十二分之間。

     十九日二十二時五分 他好像一下子就醒了。

    一看表,竟過去了一個多小時! 要挺住,一定得挺下去。

    他明白,像他目前這種身體狀況,不斷地昏迷不醒是極度危險的。

     爬下去,一定要爬下去!他不斷地命令着自己,不斷地一下一下向前挪動。

     胸口火燒火燎的,好渴…… 越想越渴,越渴越想,一時間覺得真是渴極了。

    渾身上下如此多足以緻命的傷口,居然還能覺出如此強烈的渴來,确實是太渴了。

     應該想辦法弄些水。

    假如能喝上幾口,眼下的身體狀況也許會好轉些,他越來越明顯地感到自己的體力和心力正在迅速地衰竭下去。

    身上有幾處傷口仍在不斷地往出湧血。

    呼吸也越來越困難。

    心跳紊亂,急一陣,緩一陣。

    有時會突然覺到自己馬上就不行了,倒在這裡再也不會醒來。

     不!得堅持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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