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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犯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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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心底深處。

    他甚至懷疑起來,在下午的殘暴毆打中,小夥子是否也是那一群人中的一個…… 他不禁後悔起來,也許,他早該找機會同小夥子好好談談。

    他知道,對今晚的他來說,這個機會已經永遠不可能再有了…… 緊接着又有一個念頭襲來,如若你同小夥子早就有過機會,早就在一起談過,那麼,他會聽你的麼?他會在今晚給你開門讓你喝水麼? ……未必!從今晚小夥子的态度來看,也許你真是把這個社會看得太簡單了,把這個社會的人看得太簡單了…… 看來剛才的分析是對的,你必須直面現實。

    在孔家峁,隻要四兄弟還在,任何美好的計劃和設想都隻能是白日做夢…… 四兄弟,四隻虎!孔家峁的災星! 壓抑在心頭的怒火猛然間又熊熊燃起。

    他又奮然拼力地爬了起來。

    過去的就讓它都過去吧!他沒有更多的時間來考慮了。

    是非對錯也隻能存在在還得活下去的人們心裡,讓他們評判去吧。

     他看了看表,再一次計算着剩餘的路程。

    他緩了緩,他爬動的速度又加快了一些。

    不能再遲了,再遲,也許會再次失去這個永遠也無法挽回的機會…… 爬了一陣子,渾身突然一陣機械的大抖顫,他不得不立即停下來喘一口氣。

    一股難以抑制的強烈欲望再次陣陣襲來,嗓子如火在燎。

     水…… 已經到村子中間了,狗叫聲此起彼伏。

    他絕望地瞅着四處黑黝黝的門戶。

    除了狗叫,看不到一絲動靜,也不見一個人影。

    這是住戶密集的地方,大大小小的院落幾乎一處挨着一處,然而面臨着他的好像依舊是一片幹涸。

     ……水! 他再一次絕望地向四處瞅去。

    突然,他的心劇烈地抖動起來。

     一個低矮破舊的窯洞,一股濃烈的膻氣撲面而來。

     羊圈!離路旁也就十多米遠! 他幾乎連想也沒想,就不由自主地向羊圈爬了過去。

     羊圈鎖着?他愣了一愣。

    但緊接着,他便從粗大的山木栅欄裡,看到了一條石槽。

    石槽裡一閃一閃的,積存着寸把深的一槽底水! 他激動得簡直要死。

    他使勁爬近一步,讓手從栅欄裡探過去,正好夠着!他把手并攏成勺狀,掏了一把連看也不看便飲了下去。

    緊接着又是一把,又是一把…… 49 一口氣飲了十幾把,直喝得氣喘眼黑,渾身無力。

    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大量失血和重傷後過多飲用生水,那将是緻命的…… 他喘了一陣子,禁不住又飲了幾把。

     朦胧的月色中,他看到了有十幾隻羊都靜靜地卧着,一邊輕輕地咀嚼着一邊安詳慈和地瞅着他。

     他感到了一陣說不出的難過和悲涼。

     他突然低下頭去,好像一下子就睡着了。

     兩顆晶瑩的淚珠從他那青腫的眼角很費勁地慢慢滾落下來。

     …… 二十日十三時五十分 “狗子……兇犯的作案時間,經調查已初步證實是在昨晚,也就是在今日淩晨三點四十分左右。

    ”老王清了清嗓子,便像照本宣科念材料似的講了起來。

    其實他本子上的東西記得很簡單。

    他向來都是這樣,拿本子看本子隻是個樣子,大段的書面講話稿似的陳述,都隻是臨場的應變和發揮。

    習慣了,就顯得很自然,就會給人一種準備得極為充分的感覺。

    這在那種崇尚材料、不講内容的彙報場合中,往往極為奏效。

    今天也一樣,他努力地使自己的發揮能盡快正常起來,盡量慢一些,清楚一些: “現已查明,兇犯為護林員李狗子。

    複轉軍人。

    甲級一等殘廢。

    現年三十二歲,國家正式職工。

    被害人為本村運輸專業戶四兄弟孔金龍,孔銀龍,孔钰龍,孔水龍。

    四人均為農民。

    年齡分别為三十四、三十、二十七、二十三歲。

    兇犯所持兇器,為五六式老式步槍。

    該槍歸護林站所有。

    屬自衛性武器。

     “據初步調查,案發時,被害人金龍、銀龍、钰龍、水龍,還有另外兩名司機,一名雇工正在家中打麻将。

    兇犯是從正門進入被害人家中,行兇地點是在院中距離家門二十米處。

    被害人中有兩名即老二銀龍、老四水龍當場死亡,老三钰龍死在醫院,老大金龍重傷現尚在醫院搶救。

    四人所受傷害均系子彈射中而造成的。

    傷害情況附有醫院的傷情報告單。

     “兇犯共攜帶子彈十發,現存六發。

    與射出子彈相符。

    在現場查驗時,我們發現,兇犯行兇時,業已身負重傷。

    這裡附有醫院的傷情報告單。

    據初步了解,兇犯身上的傷痕,主要是由以四兄弟為首的部分村民所緻。

    具體情況将做進一步調查。

     “案情分析:從現場和死者傷者的情況來看,這似乎應是一起屬報複性的兇殺案件。

    案發原因,主要是兇犯在村小賣部買東西時發生糾紛而引起的。

    據了解,兇犯買飲料時,一方要買,一方不給。

    由此引起口角,繼而謾罵,最後導緻鬥毆。

    在打鬥中,兇犯狗子被拳、腳、石塊、木棍、重器、尖刀擊傷多處,當場昏迷數次。

    有幾處傷口為深度刺傷和緻命傷,并伴有大量失血。

    兇犯被打成重傷後,因無人看護,緻使其獨自走出現場,爬回護林口,取出步槍和子彈,又連夜爬下山來,進入被害人院中,将被害人一一擊倒。

    從下午鬥毆到晚上發案,前後總共将近十三個小時。

    在此期間,并無人過問阻攔其事,也無人向有關部門報案,更無人對兇犯進行看護,任其惡性發展,終于導緻了這場可以說是人為的駭人聽聞的兇殺大案。

     “據我們分析,從村中到護林點,約有五華裡的路程。

    兇犯從現場回到山上,用了三個小時左右。

    返回村裡時,則用了将近九個小時。

    這說明兇犯由于傷情惡化和失血過多,身體狀況越來越虛弱,越來越難以支持。

    在這種長距離的爬動中,從兇犯肘部,腕部,膝部等部位衣服和皮肉磨損的情況來看,兇犯的體力消耗殆盡,幾近死亡,已基本喪失了徒手攻擊能力,而且兇犯的目的好像也隻有一個,就是要槍殺四兄弟。

    對别人則不會加以傷害。

    這個從現場情況看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在這種情況下,别的任何一個人出面,都可以阻止住這場兇殺案的發生。

    即使是沒人阻攔,隻要能及時報告,都可以完全阻止這場兇殺案的發生。

    奇怪的是,并沒有任何人這樣去做。

    我們從兇犯爬過的路線發現,兇犯在爬往村内行兇時,曾經敲過三戶人家的院門。

    從現場的情況分析,兇犯很可能是因為口渴,想要點水喝。

    據這三戶人家說,他們都沒有聽到兇犯敲門聲。

    但這種說法很值得懷疑,在半夜裡敲門,尤其是其中有一戶還養着狗,戶主不可能沒有聽到敲門聲。

    唯有兩種情況是可能的。

    一是開了門,二是聽到了沒開門。

    有一點是可信的,這三戶好像确實都沒有讓兇犯喝水。

    因為兇犯最後在羊圈喝到了水。

    這就是說,這三戶人家都聽到了敲門聲,而且都沒有讓兇犯喝水,原因隻有一個,他們都發現到敲門要水喝的人正是兇犯狗子!既然聽到了,而且發現了敲門要水喝的是狗子,就很有可能發現兇犯背着槍。

    但令人不解的是,居然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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