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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犯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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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我會不走!我就要走哩!到省裡、到北京,挨着個兒告你們去!我明白你們都是什麼人啦!要铐你就來铐來!帶着铐告你們那才有告頭!我就不信告不倒你們!怪不得哩,我男人讓我下山時,硬給我塞了個筆記本本,他說這筆記本本日後興許有用!到這會兒我才清楚啦,那上頭就記着你們的醜事鬼事!山裡的木頭丢了多少,你敢說你們不曉得!村裡,鄉裡,縣裡,他找了你們多少回!敢說你們不曉得,你們不曉得,這筆記本本上曉得!你們不記得,這筆記本本上記得!我認不得你們這些頭頭,這筆記本本認得!他每次跑回來都在這上面記呀記的,敢情都記的是你們這些見不得人的事!什麼人,什麼事,什麼話,一個個都記得清清楚楚!他是殺人犯,咱就看看到底誰是殺人犯!四兄弟是個什麼東西!他靠啥發的财,他憑啥整治人,你們誰不清楚!平日裡,你們一個個都跟他稱兄道弟的,不就是看上了那幾個錢呀!那是咋得來的錢!吃他用他的就不嫌惡心?!你們铐呀!有本事铐來呀!不铐我就告去啦!我誰也不告,就告你們!地區告不了就去省裡,省裡告不了就去北京!我就不相信告不倒你們!咱就看看到底誰是殺人犯!咱們等着瞧……” 桃花一邊罵,一邊拉着小孩使勁從堵在門口的人群中往外擠。

    小孩大概是餓了,哼哼着不想走,她啪的就是一巴掌:“吃!你老子都成殺人犯啦,你還想吃!吃你娘的腳!要吃跟你娘到省裡吃去,到北京吃去!我就不信這天下沒個講理的地方!就是讨上十年飯,我也要去到底……” 那女人三擠兩擠,就擠得不見了,隻留下窯外的一群和窯裡的一群。

    沒了吵罵聲,突然顯得很靜。

    也不知過了多久,書記才猛然一拍桌子,氣急敗壞地也不知是在呵斥誰,也不怕有那麼多人圍着聽,聲音大得吓人: “你們還呆在這裡幹什麼!馬上把她給我找回來安置住!用汽車把她拉回縣裡去!她需要啥就解決啥!缺啥就給啥!要是出了差錯,我就拿你們是問!聽見了沒有!還愣着幹什麼!簡直都是些糊塗蟲……” 二十日淩晨三點三十七分 他再一次支起了步槍。

     槍很舊,卻很亮。

    在灰色的月夜裡,在透着燈光的窗戶的映照下,閃着冷冷的光亮。

     槍是擦亮的,這些天來,他每天都在擦槍。

    六年的軍營生活,使他對槍有着一種特殊的偏愛。

    在部隊裡他是個神槍手,曾代表連隊參加過軍級射擊比賽。

    但那次他卻打得很不好,連名次也沒排上。

    主要是太緊張,每逢類似的活動,他總是緊張。

    連長就罵他“狗肉不上席”。

     奇怪的是,他在戰場上卻從來也沒緊張過。

    面對着敵人,他總是出奇的冷靜,槍打得極準。

    他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在九死一生的戰場上,他竟不緊張。

     現在也一樣,他依然非常冷靜。

    思緒上也沒有任何波動,所有的憤怒,仇恨,激動,悲切,思念,痛苦,就像一下子全消失了。

    就連渾身刺心的疼痛,也似乎減弱了許多。

     子彈也是老式的,但也很亮。

    一個個都是他精心挑選過的,不可能會有臭子。

    有也不怕,子彈綽綽有餘。

     他再一次擺動槍身,使槍口選定一個最佳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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