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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大飯店 第二十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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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摘去。

    她用手撫摸着牆上空置的釘子,鏡框在牆上留下的痕迹輪廓依稀。

    湯豆豆擰亮台燈,在床頭櫃的抽屜裡找到一把鑰匙,然後下床出門,潘玉龍的笑聲和言語,在空曠的走廊上清澈地回響,讓湯豆豆的眼裡幽幽地閃起淚光。

    她走到走廊的一端,把鑰匙插進潘玉龍那間小屋的門鎖,在擰動之前忽又猶豫,她在門前站立良久,終于,又将鑰匙緩緩拔出,沿着原路走回了自己的房屋。

     正房的房門響了一聲,關住了。

    小樓恢複沉寂。

     潘玉龍房門上的鐵鎖在黑夜的暗影裡,發着幽光,同樣沉寂。

     銀海城市早上 天亮了,城市蘇醒過來,遠處的高樓大廈和近處的灰瓦屋頂,都在晨曦中輪廓漸清。

     銀海看守所白天 早飯時間,潘玉龍排在押犯中間,取回了自己的早飯,端着走回鋪位。

    他低頭看着塑料飯盒裡清寡的白粥,隐約倒映着自己的影子。

     萬乘大酒店咖啡廳白天 一碗泡着麥片的牛奶被銀匙攪起,一個服務生又端來一份配菜煎蛋,在這桌豐盛的早餐面前,坐着劉迅和大病初愈的湯豆豆。

    在他們的對面,坐着那位香港娛樂公司的老闆。

     香港老闆呷着果汁侃侃而談:“培養藝人就是這樣,首先眼光要準,我是在一個電視廣告上認識她的,我一眼看到,哇,這個女孩好有星相,一定做得出來!” 劉迅奉承:“是啊,星球公司做的藝人都很成功,不像我們内地有些公司,又想做又不肯投錢,其實搞流行藝術的你說誰好誰不好,沒什麼标準,紅不紅關鍵看是不是有實力的公司在做後台。

    ” 香港老闆:“藝人嘛,自身條件當然要過得去,公司也要肯投入才行。

    做的線路也要搞對。

    做他們這種偶像型的藝人,還是要先在香港新加坡做知名度起步,在亞洲這兩個地方先紅起來,再回内地就容易做了。

    ” 劉迅:“是啊,有星球公司做後台老闆,他們一定大紅大紫。

    豆豆,你将來紅起來不會不認識我了吧?” 湯豆豆搖頭,不知怎樣回答是好,笑得并不自然。

     好在香港老闆馬上接過話去:“不能将來,要做就要快做,馬上推出,馬上炒熱,時間一拖半生半熱反而不好做了。

    要做就要快,一年之内就要出位!” 劉迅頻頻點頭,湯豆豆聽得茫然。

     看守所白天 潘玉龍被提出監号,帶進一間會見室中。

    會見室的長桌旁邊,站着一個男人。

     男人:“你是潘玉龍嗎?” 潘玉龍:“是。

    ” 男人:“我叫孫明康,我是銀海誠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我受你的親屬委托,擔任你的辯護人。

    你對由我來為你辯護,有什麼意見嗎?” 潘玉龍:“我的親屬,是誰?” 男人:“你的父母,還有你的姐姐。

    ” 潘玉龍忽然含淚:“我父母……我姐,他們,他們怎麼跟你說的,他們能原諒我嗎?” 萬乘大酒店餐廳晚上 在一間餐廳的單間裡,“真實”舞蹈組合的成員和香港星球娛樂公司的一位經理人簽署了藝人合約,負責簽約的經理人把合約收好,對公司的老闆點頭示意完成。

     香港老闆:“今天我們一起吃一頓簽約飯。

    聽說你們内地的人結婚,儀式在中午辦就是二婚,在晚上辦才是頭婚,所以我們這個約,也就定在晚上,晚上才是原配哦。

    ” 五個男孩女孩都笑了。

     劉迅說:“也不一定,我們銀海是這樣,可内地好多地方的風俗正好相反,中午是頭婚,晚上是二婚。

    ” 香港老闆:“我們入鄉随俗,既在這裡簽,就按照這裡的風氣。

    希望你們從一而終哦。

    ” 年輕人又笑。

    劉迅說:“那是當然。

    ” 湯家小院早上 清晨,湯豆豆整裝待發。

     離開家門的最後一刻,她把那隻信封慢慢打開,再次看了裡邊那朵枯萎的蘭花,然後,她将信封重新封好,用火柴點燃,看着蘭花随着信封一起焚毀,頃刻化做一撮寒灰。

     天亮了,湯豆豆走出家門。

     湯豆豆站在小院當中,仰望這座她生于斯長于斯的木樓,久久凝視。

     湯豆豆提着自己的行李走出院門,阿鵬把行李接了過去,他們并肩走向石闆街的街口。

     石闆街街口早上 一個大型廣告牌剛剛在街口搭起,巨大的骨架尚未完成,湯豆豆和阿鵬從骨架下面走過,上了街邊的一輛出租汽車。

     看守所白天 一位民警提訊押犯,喊道:“六号,提訊!” 牢門打開,潘玉龍走了出來,被民警帶出了筒道。

     銀海機場白天 機場的航班預告正在廣播:“前往香港的旅客請注意,您乘坐的MU×××航班馬上就要起飛了,請您帶好自己的手提物品,從六号登機口上飛機。

    ” 湯豆豆、阿鵬、王奮鬥、李星和東東等人,在香港娛樂公司一位工作人員陪同下向登機口走去。

     法庭白天 法庭開庭,法庭工作人員及公訴人辯護人各就各位。

     審判長宣布:“黃萬鈞、佟家彥、王忠誠、方俊、潘玉龍侵犯商業秘密案現在開庭,帶被告人到庭!” 黃萬鈞等被告人被法警押進法庭。

     潘玉龍的父母和姐姐,已經早早坐在旁聽席上,緊張地看着潘玉龍被最後一個押出。

     一組審判進程的畫面疊現,審判長的聲音随之而出…… 審判長:“現在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 審判長:“現在,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審判長:“現在,請公訴人做支持公訴的發言……” 審判長:“現在請辯護人做辯護發言……” 審判長:“現在,進行法庭調查……” 審判長:“現在,進行法庭辯論……” 審判長:“現在法庭辯論結束……” 審判長:“被告人黃萬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你有最後陳述的權利,你要做最後陳述嗎……” 審判長:“被告人佟家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你有最後陳述的權利……” 書記員:“請全體起立!” 審判長:“銀海市人民檢察院訴黃萬鈞等五人侵犯商業秘密案現在宣判……” 審判長:“……本庭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聽取了公訴人支持公訴的發言,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聽取了被告人的辯護和最後陳述,聽取了證人的證言,對各種證據進行了審查,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辯論……” 審判長:“……本庭審查确認:公訴人在公訴書中所提出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确鑿。

    上述五被告人非法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罪名成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經合議庭合議,依法判決如下:被告人黃萬鈞,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王忠誠,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方俊,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被告人佟家彥,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索取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合并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潘玉龍,犯侵犯商業秘密罪,但罪行輕微,本人有悔過表現,判決免予刑事處罰。

    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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