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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校的女兒 第一章 第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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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快三十了,還沒有出道,等到你擠進去,得多大了?還不一定擠得進去。

    女演員的好時候就那麼幾年,三十歲前,出來了,就出來了;出不來,就出不來了。

    ”她已不再哭,頭微微垂着,神情疲乏,聲音消沉。

     我看了看牆上的鐘,快五點了。

     窗外的陽光仍然很強,很刺眼,白熾一片,照其他季節看,這還是下午呢,我通常在下午就得去吃晚飯。

    我們食堂的開飯時間是全年一貫制,早七點半,午十二點,晚五點,因而到了夏天,晚飯後的白晝就格外的長,長得叫人不知該拿它幹點什麼,有廚房的人們就可以不受諸如此類的限制。

    一吃了晚飯人就懈怠了,即使百無聊賴也不想做事,連書都不想摸。

    從前不是這樣。

    從前,在海島的時候,我的許多休息時間都是在各種書裡度過的,業務書,文學書,政治經濟哲學書,那曾使我感到無比的充實、高傲。

    可惜年齡越大,這種感覺便越淡,相反,有時當我因實在無所事事而隻能看書的時候,心裡感覺到的常常是難以控制的空寂和委屈。

    我的無場次大型話劇劇本《周末》已經交上去了,于是心裡就很輕松。

    這是從構思那天就期盼着的輕松。

    可惜與這輕松相伴而來的,還有惆怅,還有空虛,倒好像那作品是用來充填心房的一大塊東西,拿出去了,心就空了,唯一的辦法是趕快再找點什麼東西填上。

    寫新的東西?當然。

    沉重強似空虛。

    可我不甘心現在就寫,不想在這時刻寫,那不是晚飯後做的事,晚飯後的氣氛适于悠閑,比如,散步。

     2 我喜愛散步。

    在海島駐軍醫院時每天晚飯後都要沿着海邊晃蕩兩個多小時,有時候同雁南、小梅一起,更多的是同自己。

    不想調來北京後這喜好卻被剝奪了。

    北京是個太循規蹈矩的城市,似乎絕不允許暮霭中的路旁或公園有一個獨自散步的女性身影。

    小姑娘應當有女伴兒,大姑娘要有男伴兒,青年婦女則需傍着丈夫或牽着小孩兒。

    這些散步的伴兒我都沒有。

    我快三十了,未婚,卻仍是想散步,試過幾次後方知确實不行。

    常常是正自得其樂地溜達着,一輛自行車會“吱”的一聲在身邊停住,車上坐着個小夥兒。

    “交個朋友?”他說。

    “不。

    ”我說。

    如此幾次,心裡不能不犯嘀咕:夜色朦胧的,眉眼都看不清,一個神經不正常,總不會個個都有病。

    再一次我就不說“不”,而說“我是已婚婦女”。

    對方笑笑:“那有什麼關系?”認準了我是時下重振雄風的——嚴格說是雌風——某種女性職業大軍中的一員了。

    這不約而同的認定叫我感到十二分窩囊,曾一向認為自己長得很有幾分書卷氣。

     從此後,我便老老實實,規規矩矩。

    要散步嗎?屋裡散。

    在四米來長的空地上反複練習“向後轉走”。

    晚上,已經十二分的困了,卻硬是撐着不睡,得等合住一個單元的鄰居睡下了再睡。

    我神經衰弱,被吵醒一次這夜就再也别想睡着。

    與我合住的是一對夫婦,住朝南的大間;我住朝北的小間,與廚房隔壁。

    女主人通常在看完所有的電視節目後開始洗碗,深夜聽來,流水聲、碗盤碰撞聲猶在枕畔。

    廚房歸他們獨用,單身漢隻配吃食堂。

    我打三歲起上幼兒園就吃食堂,上小學住校又吃食堂,當兵後自然還是食堂,直吃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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