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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狼煙 侵華日軍及國民黨軍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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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何,都是鏡花水月。

    我國民抗戰初期武力骨幹,隻有這二十個調整師。

    奧斯卡論曰:微斯一億馬克,我國民左衽矣!(開玩笑的)暴日憑陵前夕,我國府縱橫卑阖,從暴日之西方盟友處獲得大量援助,得以初步整軍建軍。

    二十師數雖甚微,但借此先戰于滬,再決于彭城,南口抗敵,蘭封死鬥,無不賴此二十師之力。

    遂擊滅暴日三月亡華之迷夢。

    此一年餘德式整軍,功莫大焉。

     聲明:資料來源于網絡,僅供讀者參考! —————————————— 日本陸軍的常備軍在抗戰爆發時有十七個常設師團,番号依次為近衛、一至十二,十四,十六,十九,二十。

    編制為四聯隊制,即每個師團下轄二個旅團,每個旅團下轄二個步兵聯隊,步兵聯隊轄有三個步兵大隊,大隊下轄四個步兵中隊,一個機槍中隊,一個大隊炮小隊,步兵中隊轄三個步兵小隊,小隊轄一個機槍組,一個擲彈筒組和二個步槍組。

    另外,每個師團還轄有一個炮兵聯隊,一個辎重聯隊,一個工兵聯隊,一個騎兵聯隊。

    這些師團又分為兩種,一種是馱馬制總編制為28500人,另一種是挽馬制總編制為25000人。

     1.班: 日軍每班13人,包括班長、4名機槍射手和8名步槍兵。

    有一挺輕機槍,編制四人(指揮官、射手、兩名攜彈藥的副射手),這四人是配備自衛手槍的,在戰鬥中有時也攜帶步槍(機槍射手除外);其餘八名步槍兵,每人一支單發步槍。

    特别加強的部隊中,加強班會多配置一個兩人攜帶的50毫米擲彈筒。

     2.小隊: 日軍的一個小隊有前述編制的三個班和一個裝備三個擲彈筒的擲彈筒班。

    共54人。

     3.中隊: 日軍的一個标準的180人的步兵中隊包括:一個19人的中隊部:中隊長,執行官,3個軍士,4個衛生員,軍官的勤務兵,司号員,8個通信員),3個前述54人的小隊。

     4.大隊: 日軍一個标準的1100人編制的大隊包括:30人的大隊部,一個110人的運輸中隊(大車和騾馬),有的大隊将所屬的運輸中隊合并到聯隊裡。

    四個前述的步兵中隊(一些隻有3個);一個174人的機槍中隊(14人的連部和3個機槍排,1個彈藥排),每排4挺重機槍,總數12挺(有的連隻有8挺);一個55人的炮排(1個10人的排部,1個15人的彈藥班,兩個15人的炮班各裝備1門70mm九二式步兵炮),極少的部隊配備一個122人的炮連(包括一個27人的彈藥排,兩個31人的炮排各裝備2門步兵炮)。

    在這些少量的炮連中,極幸運的一些可以分到20MM反坦克槍的部隊,可以編成4個24人的裝備2挺反坦克槍的排,這種情況下,彈藥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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