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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 政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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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後二年,行言領海州,中謝。

    上曰:“曾宰泾陽否?”對:“在泾陽二年。

    ”上曰:“賜金紫。

    ”再謝,上曰:“卿知著紫來由否?”行言奏不知。

    上顧左右,取殿柱帖子來宣示。

     宣宗微疾,召醫工梁新對脈(原注:禁中以診脈為對脈)。

    數日,自陳求官,不與,但每月别給錢三百缗。

     高尚書少逸為陝州觀察使,有中使于石硖驿怒餅餌黑,鞭驿吏見血。

    少逸封餅以進,中使亦自言。

    上怒曰:“高少逸已奏來。

    深山中如此食,豈易得也?”遂谪配恭陵,複令過陝赴洛。

    宣宗賜鄭光雲陽、縣田,皆令免稅。

    宰臣奏不可。

    上曰:“朕初不思爾。

    卿等每為匡救,必極言毋避。

    親戚之間,人所難言,苟非忠愛,何以及此!” 鄭光,宣宗之舅,别墅吏頗恣橫,為裡中患。

    積歲征租不入。

    戶部侍郎韋澳為京兆尹,擒而械系之。

    及延英對,上曰:“卿禁鄭光莊吏,何罪?”澳具奏之。

    上曰:“卿拟如何處置?”澳曰:“臣欲于法。

    ”上曰:“鄭光甚惜,如何?”澳曰:“陛下自内庭用臣為京兆,是使臣理畿甸積弊。

    若鄭光莊吏積年為蠹,得寬重典,則是朝廷之法獨行于貧下,臣未敢奉诏。

    ”上曰:“誠如此。

    但鄭光再三幹朕,卿與貸法,得否?不然,重決貸死,可否?”澳曰:“臣不敢不奉诏,但許臣且系之,俟征積年稅物畢放出,亦可為懲戒。

    ”上曰:“可也。

    為鄭光所稅擾鄉,行法自近。

    ”澳自延英出,徑入府杖之,征欠租數百斛,乃縱去。

     宣宗京兆府有厭蠱獄,作符劾者郭群,屬飛龍,三牒不可取。

    韋澳入奏之,上曰:“郭群屬飛龍,不錯否?”翌日,内養押郭群付府。

     宣宗每行幸内庫,以紫衣金魚、朱衣銀魚三二副随駕,或半年或終年不用一副,當時以得朱、紫為榮。

    宣宗坐朝,次對官趨至,必待氣息平均,然後問事。

    令狐進李遠為杭州,上曰:“我聞李遠詩雲,‘長日惟消一局棋’,何以臨郡?”對曰:“詩人言,不足有實也。

    ”仍薦廉察可任,乃許之。

     宣宗視遠《郡謝上表》,左右曰:“不足煩聖慮。

    ”上曰:“遠郡更無非時章奏,隻有此《謝上表》,安知其不有情懇乎?吾不敢忽。

    ”宣宗暇日,召翰林學士韋澳入。

    上曰:“要與卿款曲。

    少間出外,但言論詩。

    ”上乃出詩一篇。

    有小黃門置茶床訖,亟屏之。

    乃問:“朕于敕使如何?”澳曰:“威制前朝無比。

    ”上閉目搖手曰:“總未,依前怕他。

    在卿如何,計将安出?”澳既不為之備,率意對曰:“謀之于外庭,即恐有太和事,不若就其中揀拔有才者,委以計事。

    ”上曰:“此乃末策。

    朕行之。

    初擢其小者,至黃、至綠、至绯,皆感恩;若紫衣挂身,即合為一片矣。

    ”澳漸汗而退。

     大中初,雲南朝貢及西川質子人數漸多,節度使奏請厘革。

    有讠人錄诏報雲南,雲南詞不遜。

    詞雲:“一人有慶,方當萬國而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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