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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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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果然,即改之。

    」子稷于是得書反毀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以鄉裡故撓其所行,以此誣之。

    」士奇自後不信言子之惡者,有阿附譽子之善者,即以為實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惡不複聞矣。

    及被害者連奏其不善狀,朝廷猶不忍加之罪,付其狀于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為不善也。

    」已而,有奏其人命數十,惡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

    時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猶慰安之,恐緻憂。

    後歲餘,士奇終,始論其子于法,(「士奇終始論其子于法」,「終始」二字原本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斬之。

    鄉人預為祭文數其惡,天下傳誦。

     高廟亦難受谏,翰林編修張姓者能直言,至不能容,黜為山西蒲州學正。

    例撰慶表,高廟閱之,識其名,見其表詞有曰:「天下有道。

    」又曰:「萬壽無疆。

    」發怒曰:「此老還謗我以『疆道』二字。

    」(「此老還謗我以疆道二字」,「我」原作「乃」,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疑之,即差人逮來,引見,曰:「送法司問,汝更何說?」張曰:「臣有一言,說畢就死。

    陛下有旨,表文不許杜撰,務出經典。

    臣謂『天下有道』,乃先聖孔子之格言;臣謂『萬壽無疆』,乃詩經臣子祝君之至情。

    今謂臣诽謗,不過如此。

    」聞其說,良久曰:「此老還嘴強。

    」放去竟不問。

    左右相謂曰:「數年以來,纔見容此一人而已。

    」 文廟過江之日,初即位,欲诏示天下,問姚廣孝舉代草者,曰:「必須方孝孺。

    」召之數次,不來。

    以勢逼之,不得已,孝孺持斬衰而行見。

    文廟即命草韶,乃舉哀大哭曰:「将何為辭?」敕左右禁其哭,授以筆,既投之地,曰:「有死而已,诏不可草。

    」文廟大怒,以淩遲之刑刑之,遂夷其族。

     謹按:方正學之忠至矣,然獨恨其不死于金川不守之初,宮中自焚之際,與周是修輩為伍,斯忠成而不累其族也。

    考閱至此,令人有餘悲焉。

    嘗暨即建文諸臣論之,周氏之死,從容就義者也;方氏之死,殆昔人所謂屈死之忠,忠而過者也。

    一時行遯諸臣亦各行其志,其在忠與智之間乎?下此無論矣。

    孝孺受業于宋景濂,其文章滂沛,議論波瀾,類東坡之才,而忠義之氣凜然不可犯,景濂不及也。

     麓川初叛時。

    沐晟尚在,若彼時隻遣人宣布朝廷恩威,(「若彼時隻遣人宣布朝廷恩威」,「若」字和「布」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赦其罪,撫安之,未必不從。

    遂輕動舉兵,又不委晟而另遣将,以緻王師失利。

    适王振操柄之初,乃逞其忿。

    閣下議,謂遠夷不足較,且為耕守計。

    振不從,且與兵部尚書王骥謀,骥阿其意。

    舉兵,以骥督軍,起東南兵十五萬,給饷者倍之,窮其巢穴,而寇首惡人終不可得,焚寨而還,殺無辜十數萬。

    且以為功,骥封靖遠伯,以次升者萬餘。

    未幾,寇勢複盛,骥再往,起兵如前,來東南騷擾。

    軍民疲憊殆不可言,複窮其所寇首,亦不可得而還,又有功升秩半前。

    然麓川不如中國一大縣,縱得其地與人,又何利益?而連歲興兵,(「而連歲興兵」,「連歲」原作「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軍需所費萬萬不可計,而升秩之俸又萬萬不可計,皆出于民,以所得較所失,誠不忍言,兵連禍結,緻有今日。

    人以骥為功之首,不知為罪之魁也。

     予在驗封日,南陽郡守陳正倫考績來見西老,道及予名。

    西老欲一見,陳公約予偕造,予終不從。

    自思此一見無他,即是求知。

    既而以事相關入閣,問知其名,因話良久。

    未幾,孔目以祭人之文呈,(「未幾孔目以祭人之文呈」,「孔」原作「此」,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見予名,笑曰:「我不識此人,冀予一見。

    」竟不往,與王文正惡人造門者不同也。

     予在學讀聖賢書,知佛為異端,同類有挂其像者,即斥其非,以為名公巨儒決不如此。

    後居驗封,(「後居驗封造冢宰宅」,「居驗封」三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造冢宰宅,見正寝東嚴整一室,疑必家廟,問之,則曰:「佛堂也。

    」不覺駭歎。

    又以為文章名世者必不爾。

    既而,見石首先生庭中高懸一幅,視之乃觀音像也,不覺失意。

    嗚呼!人其人,火其書,果誰望耶? 平江伯陳豫,以白金彩币之類求西楊為其父作墓志,西楊卻之不許。

    固請,辭益堅。

    不得,乃減金币三分之一求于東楊,即納而為之,稱許過實。

    或見西楊曰:「以平江之父,先生不為志,何也?」曰:「彼安得知彼曾祖?吾為墓碑,雖未識其人,以子封爵非積德之厚不能緻,吾按狀而發揚之,必有實也。

    彼祖,吾複為之,以委都漕運而有行實功績可紀,所以發揚之。

    若佐無可述者,苛稱之過實,非所以取信于後世也,吾何以金帛為哉!」予因思唐之張說愛姚崇之玩物而得之,盛為稱許之辭于碑,蓋有愧于西楊者也。

     東楊天資明敏,有果斷之才。

    中官有事來閣下議,必問曰:「東楊先生在否?」知不在,即回。

    凡議事未嘗不遜。

    西楊或執古以斷不可行也,已而卒斷于東楊,灼然可行而無礙也。

    每秋敕文武大臣赴憲台審錄重囚,自英國公而下俱遜避,候二楊先生決之。

    西楊訊之未嘗決,至不可了,東楊一問即決,庶幾子路片言折獄之才,衆皆歎服。

    文廟英武,羣臣奏對少能稱旨,惟愛東楊先生之才。

    自編修同解缙、胡廣等入閣議國政,未嘗一日離左右,凡大事密計必參與焉。

    或大臣謀事未決,文廟不樂至發怒,東楊一至辄霁威,事亦随決。

    有濟人利物之仁,而不忍卻人之饋,人以為愛錢。

    文廟亦知之,每遂其所欲,蓋用人之仁,去其貪也。

    (「蓋用人之仁去其貪也」,「仁」原作「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或鄉人來饋者,必訪詢貧富何如,若知其貧,亦不卻其饋,但以别物與所饋相稱酬之;若富者以十分為率,亦答其一二。

    或坐法乞救,或在卑求薦,(「或在卑求薦」,「卑」原作「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必留意焉,報者相繼而不厭也。

    自五府、六部、都察院,無不畏其威,聽其說,使百職不能持正,亦由于此。

    大抵居仕途者安能一向遂意?蓋天有乘除之數,默行乎其間,早年得意,晚必坎坷;少年蹇滞,老必通顯;或首尾多難,而中則安樂。

    若東楊由入仕即得君,無日不在寵榮之中者四十餘年,曆事四朝,曾無數日之恙,生榮死哀,始終全美,不可以常數論也,或者間氣所生而禀得完厚如此。

    其輔理之功在文、仁、宣時亦尋常,在正統數年,天下休息頗有力焉。

    至于格君心之非,引之當道,則概乎未有聞也。

     按:以凍楊之才敏,于決事間遇難處事,上不怿,怒見于色,東楊至辄為霁威,事亦随決,得君可謂專矣。

    獨是多欲,不卻人饋,使王振得以捃摭内閣之失,而操弄威福,益肆無忌,不滿人意為多。

    後以受宗室之饋,為振發覺,東楊聞報,兼程入都,觸冒瘴疠而中道病死,卒亦為欲所累,而受振之窘害也,可勝慨哉! 宣廟時三楊用事,思天下之士不由己進退,敕方面、風憲、郡守令,在京三品堂上官舉保。

    且薄吏部尚書郭琎不學無術,但以老成至此,尋敕今後禦史、知縣,許在京五品以上官保舉。

    由是,天下要職吏部不得除。

    已而,奔競之風大作,以贓露者甚衆。

    尋有以弊言者,遂罷禦史、知縣舉保之例,郡守以上仍舊出于三楊之門,皆由其操去取之權也。

    西楊雖偏而無私,尤持公論,當時天下方面頗亦得人。

    正統六、七年以後,張太後崩,三楊相繼而亡,進退天下人才之權遂移于中官王振,邪正倒置矣。

     按:祖宗朝用人,皆吏部具缺,上親簡除,非内閣與中官所敢專也。

    至宣德末,權歸内閣,三陽尤持公道,頗亦得人。

    迨正統中,三楊相繼亡矣,王振用事,進退人才之柄遂移中官,而邪正其倒置乎!景泰而後,始令吏部會推,而實司禮監陰主其柄,用人之得失随監官之賢否矣。

     陳敬宗由翰林拜南京祭酒,美須髯,容儀端正,步履有定則,望之者起敬。

    嘗會食諸生,(「嘗會食諸生」,「會」原作「飲」,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稍有失儀者,即待罪不輕容也。

    或有事禀,嚴于對君之禮。

    然待諸生少告病者,必以為詐,務出而驗之,因而亡者亦不恤也。

    以故諸生一登仕途必遠之,遇諸途者不識也,徒怅恨而莫能自省。

    對客善飲,襄城伯重斯文,或盛設延賓,既罷,必留敬宗再飲。

    主至酩酊,猶俨然若未嘗飲者,人皆服其量。

     何文淵守溫州時,廉靜寡欲,一郡大治,當時浙守稱為第一。

    既而,召為刑部侍郎,民有饋金者,卻之。

    好事者為之立「卻金館。

    」在刑部雖有深刻意,以尚書主之,弗克,遂人亦未之知也。

    後以故乞病歸。

    正統十四年,朝廷多事,士大夫乞起之,召為吏部侍郎,遂進尚書、太子太保。

    其于擢用人材之際,(「其于擢用人材之際」,「于」原作「餘」,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詭谲之迹已露,而居言路者不能容矣。

    (「而居言路者不能容矣」,「路」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雖百計固位,(「雖百計固位」,「計」原作「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奈何攻之者衆,目為奸邪而暴其情狀,終于斥去,不能留矣。

    向使病去不出,作郡清名必然傳後,不失為廉謹之人。

    今也雖得高爵,而喪其美,何足羨哉!予在铨司時,或所見不當者,必面執之不行,以此見忌。

    洎予選兵部,若屬任其所行,莫敢誰何,竟至颠踣而後已。

     按:何文淵後擢居冢宰,爵位崇高,詭谲畢露,攻之者佥以奸邪目之。

    而初為郡守,聲名冠于一時,召為刑部,而卻金譽于衆口,所以然者,由當時君相持鼓舞明作之權,得激昂勸沮之道,所以雖中材之士而皆争自濯磨,奮勵相觀,而善深刻者變為仁煦,舞文者變于循良也。

    大抵天下惟中人最多,上智與下愚不常有,中人可與為善,可與為不善,顧在上之人所以駕馭之者何如耳。

     工部尚書吳中,奏對聲音宏亮,豐姿笃厚,望之者知是享爵祿之器。

    貪财巨萬,嬖妾數十人。

    厥妻嚴正,中憚之,不敢犯。

    宣廟知之,嘗宴臣僚,命伶人作懼内戲以笑之,雖中愧而不能免也。

    一日關诰,迎于家,其妻拜畢,呼子曰:「将吳中一軸诰來,宣之我聽。

    」問左右曰:「此诰詞是主上自言欤?是翰林代草欤?」曰:「亦翰林代草也。

    」歎曰:「翰林先生果不虛妄,且吳中一篇诰文正說他平生為人,何嘗有『清廉』二字。

    」中聞之,雖恚,強笑容而已。

     吏部侍郎洪玙接人疏慢,好褒貶人,以才學自負,大言不慚,自矜其高。

    初為主事,督陝西邊稅,而回見西楊學士,大言其設施之法,西楊不考其實,異之,薦為侍講經筵。

    洎吏部侍郎缺,力薦玙。

    衆知不可,莫敢抗。

    既入吏部,驕矜愈甚,士林鹹惡之,以西楊在,不敢攻。

    及西楊沒,遂郁郁得病而卒。

    士之行己當自卓立,不可倚恃他人之勢,一旦失其所倚,遂至如此,可為戒也。

     戶部尚書金濂,初為禦史有聲。

    自永樂以來,巡接廣東者滿載而歸,自濂去,一毫不取,廣人至今德之。

    在陝西臬司亦出色,用是累升副都禦史,邊儲賴以充足。

    後歸京師,奏對宏壯,上偉之,拜刑部尚書,頗号深刻。

    福建盜起,遂參軍務,往平之,(「遂參軍務往平之」,「往」字原本不清,據明古穰文集本補。

    )加太子太保,遷戶部。

    然喜結權貴,士林少之,人以為奸則過矣。

    (「人以為奸則過矣」,「人以為」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但性猜忌求利,欲充國課,商貨微矣。

    (「商貨微矣」,「貨微」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民或困弊,(「民或困弊」,「民」原作「臣」,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亦不暇恤焉。

    所學亦正,語論風采動人。

    接下多暴怒,僚屬不能堪。

    大抵亦豪傑之士也。

     工部尚書周忱,江西人。

    初蘇、松一帶稅糧有五、六年未完者,朝廷遣官催促相繼,終未能完,遂舉忱為侍郎往。

    忱為人謙恭,言若不出諸口,謀慮深長。

    一切破崖岸,(「一切破崖岸」,「切」原作「■〈王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為之虛心訪問,(「為之虛心訪問」,「為之虛」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兼采衆論,不一二年累欠數皆完,羨餘之貯,日見充溢,(「羨餘之貯日見充溢」,「羨餘之貯」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小民賴以周恤,歲兇無慮,歲輸京師之米,甲于諸省,朝廷每勞其能。

    亦善于附勢中官,王振極重之。

    宦遊其地者無虛日,人得其所欲,釋子見造者必往求之,所獲必過望。

    然自出粟千石旌其門,又令子納馬得官,士林以此少之。

     山東參政鐵铉,初為五軍斷事,奏對詳明,高廟喜之,字之曰:「鼎石。

    」凡法司有疑獄未決者,必屬铉而成。

    文廟潛邸時,(「文廟潛邸時」,「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有訴違法狀者,召至,屬法司問之。

    (「召至屬法司問之」,「屬法」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數日獄未成,高廟怒,屬铉鞫之,片時而成,以此益愛之。

    未幾,擢山東參政。

    文廟兵至城下,圍之月餘不得下。

    時城有攻破者随完之,以計詐開門,降用闆,候其入下之,幾中其計。

    後複出戰,文廟被其窘甚,知不能克,乃棄去。

    及過江登位,用計擒至,正言不屈,令其一顧,終不可得。

    去其耳鼻亦不顧,碎分其體,至死詈聲方已。

    後思忠烈不可撓者,惟铉一人而已,(「惟铉一人而已」,「惟铉」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平氏有愧焉! 張太後崩,王振始弄權。

    正統某年,雷擊奉天門殿鸱吻,敕羣臣言得失,翰林侍講劉球上言十事。

    一言主上宜親政務,權不可移于下。

    振覽之,(「振覽之怒」,「覽」原作「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怒,以錦衣衛指揮馬順為爪牙,令以他事牽之陛前捽去。

    球不知所謂,見刑但曰:「死訴太祖、太宗。

    」遂支解其體。

    自是人緘口不能言。

    球魂附頂子,數順之罪,順頗不安,(「數順之罪順頗不安」,「頗」原作「順」,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命缁流誦經度之。

     按:此時生殺予奪,盡出于王振,以太□□□斷而不能制,且支解劉球以成其兇惡,卒釀土木之難,國祚幾危,識者以為胚胎于此日矣。

     時王振得權,喜人趨附,廷臣初不知,數以微譴見谪,始懼。

    兵部尚書徐唏、工部侍郎王佑,憸邪小人,首開趨附之路,百計效勤,極盡谄媚之态,遂宣言于衆曰:「吾輩以某物送振。

    振大喜,以為敬己,待之甚厚。

    」且言:「振意不進見緻禮者為慢己,必得禍。

    」衆聞知益懼,皆具禮進見,從此以為常。

    初惟府部院等大臣,(「初惟府部院等大臣」,「初」原作「物」,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以後百執事俱行,在外方面俱見之。

    當朝觐日,大開其門,郡邑庶職能具禮者無不進見,以百金為尋常,重千兩者始得一醉一飽而出。

    由是以廉者為拙,以貪者為能,被其容接者若登龍門,上下交征利,如水去堤防,勢不可止,君子付之太息而已。

     太廟鑒前代宦官之失,嘗置鐵牌高三尺許,上鑄「内臣不得幹預政事」八字在宮門内,宣德中尚存。

    英宗時,王振專恣,因失所在。

     按:祖宗時,每有重大關節,必置牌示警。

    今午門所豎紅牌,上亦書八字:「官員人等說謊者斬。

    」戒内臣牌即此類也。

    然内臣預政之戒,視官員說謊所系尤重,故不以木刻,而以鐵鑄,不置外朝,而置宮門。

    聖祖之意深矣,而不知權珰适犯所忌也。

    聖明在上,此牌宜複置,宦官專恣之禍須救得一半。

     宣德間,吏部官屬多因請托而得,蓋以承平之世,官于此者享富貴尊榮,人所羨慕故也。

    正統初,予以進士選驗封主事,人以為異。

    初不知者,疑其必有為之先容者,已而,察知出于公道。

    方審選時,尚書郭琏、侍郎鄭誠命予作詩,以「嘉禾」為題,予作七言八句一詩,亦不知其何如也。

    既又查在戶部觀政,訪予平日為人如何,予不知也。

    命下之日,予方悟其作詩之意有在。

    但以孤寒之士與富貴氣象之人并處,雖不相類,予惟敬慎自持,彼亦不敢慢焉。

    文選郎中吳敬,自重自高,阖部官僚莫敢與之抗禮,而效勤谄事者皆然。

    予惟以正道接之,(「惟以正道接之」,「以」原作「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不谄不慢,久之,反重予為人而見許焉。

    予同司員外李源,凡百專取利,予見勢不可與較,惟閉門看書而已,源恣氣乘之,(「源恣氣乘之」,「恣」原作「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予處之安然。

    已而勢去,卻相親厚,予亦處之如常。

    予每自謂未必于己無益也,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自可有動心忍性之意。

    且因此以予為好學,而有手不釋卷之稱,正孟子所謂「不虞之譽」也。

    (「正孟子所謂不虞之譽也」,「不」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 宣德初,學士楊士奇輩以方面大職一任吏部自舉,未盡得人,乃令在京三品以上官各舉所知,當時以為美事。

    行之既久,公道者少,時人有「拜官公朝,受恩私室」之譏。

    景泰初,遂罷此例,乃從吏部自具。

    時予在铨司,乃将六部郎署年深者第其才之高下為一帖,禦史為一帖,給事中為一帖,南京者附之,方面有缺,持此帖于尚書王直前斟酌用之。

    将盡,複增之。

    其推用之時,人皆不知,命下,令人傳報,彼方驚喜。

    正謂各官舉時,有九年将滿者,以其自守,不求知于人,恥為奔競,至此不得已而亦造人之門,況其素行奔競者會舉方退,(「會舉方退」,「會」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其所舉之人已預知之,不俟命下而職位地方無不曉悉。

    且又不知所舉之人才能高下,但以舉主官大列名在前者,其所舉之人官亦大,以此輿論不平。

    及吏部自擢,較量長短,多惬輿論。

    然各舉所知,本是良法,若皆存薦賢為國之心,豈有不善,但各出于私情,反不若吏郎自具,雖不能盡知其人,卻出于公道故也。

     景泰時,少保于謙在兵部,侍郎項文曜附之。

    内議患其黨比,欲因事以開别用,(「欲因事以開别用」,「開」原作「聞」,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持正者佐之。

    會予被薦,遂轉兵部,遷文曜于吏部,複附何文淵。

    言官劾其憸邪,賴于謙力保存之。

    已而,謙敗,文曜卒見斥谪。

    當時以文曜為于謙妾,士林非笑之。

    每朝待漏時,文曜必附謙耳言,不顧左右相視,及退朝亦然,行坐不離,既在吏部亦如是。

    王直先生一儒者,于謙初甚尊敬之,(「于謙初甚尊敬之」,「初甚尊」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已而被文曜谮毀,以為無用腐儒,謙遂慢之。

    謙初嘗謂予曰:「東王先生,君子儒也,可敬可愛。

    」每經筵之宴得連坐,必與之相勸多飲數杯。

    及文曜轉吏部之後,忽謂予曰:「吏部老者何如不告歸?」予曰:「告幾次矣,朝廷不允。

    」謙曰:「第無實意耳。

    」予曰:「觀其意亦實。

    」謙曰:「果有實意,病卧不起一兩月,必放歸矣。

    」予謂:「老先生至誠,使之假卧,必不肯為。

    」後漸聞其所谮之言,方知謙之不敬王先生乃由此耳。

    (「方知謙之不敬王先生乃由此耳」,「知謙之不」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當時文曜亦有代為之意,謙知之,未遂其謀也。

     天順初,衆論薦予入内閣,翰林黃谏即來見予,曰:「恭喜先生入閣。

    」予曰:「此何喜也?」谏曰:「何謂不喜乎?」予曰:「昔寇準問王嘉佑『外議何如?』對曰:『丈人早晚入相,以我觀之,不如不相之愈也。

    』準曰:『何如?』曰:『丈人負天下之望,即入相,天下以太平責之,丈人自料君臣甯若魚之有水乎?』準深服之,以為高見遠識。

    今雖無相,猶以入閣為内相,時事如此,入閣何為?未見其可喜也。

    」 翰林實儒紳所居,非雜流可與。

    景泰間,陳循輩各舉所私非進士出身者十将四五,(「景泰間陳循輩各舉所私非進土出身者十将四五」,「私非進」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率皆委靡、昏鈍、浮薄之流,無由而退。

    因上欲将通志重修頒行,惟擇進士出身者,此輩自知不可居此,(「此輩自知不可居此」,「此」原作「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托閣院達其意,願補外職。

    賢乃言于上,命吏部除之,因其才而高下其秩,無不自遂,翰林為之一清。

     初景泰不豫,圖富貴者因起異謀。

    學士王文與太監王誠謀,欲取襄王之子立為東宮,其事漸洩。

    既而,景泰病亟,太監興安諷羣臣請複立東宮,命謂上皇子固宜複之,惟王文意不在此,閣下陳循輩亦知之。

    賢因會議,問學士蕭镃,(「賢因會議問學士蕭镃」,「問」原作「間」,「蕭镃」原作「蕭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及明史卷一六八蕭镃傳改。

    )乃曰:「既退,不可再。

    」賢始覺其有異謀也。

    文又對衆曰:「今隻請立東宮,安知朝廷之意在誰?」賢益知其必然。

    明日早,觀奏詞曰:「早選元良。

    」人皆曰:「此非複位之意。

    」遂駕其說于石亨輩曰:「王文、于謙已遣人赍金牌敕符取襄王世子去也。

    」(「王文于謙已遣人赍金牌敕符取襄王世子去也」,「已」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既于十七日早,帶兵入朝,詣南城,請上皇複位。

    是時景泰不朝已四日矣。

    先一二日,又駕其說于石亨輩,雲:「景泰命太監張永等行拿數人,掌兵者某謀立上皇。

    」中官吉祥、蔣冕輩白于太後,寫敕旨與亨輩成此事,(「寫敕旨與亨輩成此事」,「敕旨」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遂以王文輩為大逆奸惡。

    然王文初謀,于謙輩未必知,亨輩不過因于謙平日為總督軍務,一切兵政專而行之,亨不得遂其所私,而乘此機而圖之。

    其餘皆因平日不足者而中傷之,未必皆知王文之初謀也。

    況王文之謀,其實未發,所以誅戮者多非其罪。

    (「所以誅戳者多非其罪」,「罪」原作「福」,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乃曰:「臣等舍命舉此大事。

    」以為有社稷之功,上益信之,極其報典之隆。

    而亨等遂招權納賄,擅作威福,冒濫官爵,恣情妄為,勢焰赫然,天下寒心矣。

     按:正統己巳之變,于謙以社稷為重,力排羣議,選将練兵,坐擁強虜,光輔中興,厥功非細。

    當時天下之人皆知以身佩安危,功在社稷,而豈虞其有殺身亡家之禍于後哉!何于公效用之日,正小人側目之秋,而石亨擅威福之權,操生殺之柄,故事機一變,于公于是乎難免矣,可寒心哉! 又按:于肅愍此舉有功社稷甚大,真所謂曲突徙薪,不然難保無西晉陸沉之禍矣。

     初,徐有貞亦與迎駕之謀,特命入閣。

    有貞以陳循輩在前,不得自尊,乃助亨除去循輩。

    未幾,有貞亦為亨所嫉而出之,人以為天道好還。

    不意亨複遭烈禍,益見天道之好還矣。

     景泰欲易太子,恐文武大臣不從,先啖其左右,于閣下諸學士各賜金五十兩,銀倍之,陳循輩惟知感惠,遂以太子為可易。

    于是假以外僚陳奏,謀易太子,乃會文武羣臣議其可否。

    有執以為不可者,即以利害怵之,無一人敢異辭,于是,擇日立之。

    即以宮僚美秩付之閣下,任其所取,文武大臣與者十七八,自公孤而下數十人,為太保者十人,名爵之濫,一至于此。

    惟賢等侍郎四、五人不與。

    一易之後,人情怅然不平,貪其利者揚揚,自以為榮幸,不知識者已知其非善後之計。

    已而,天道一還,盡革無遺,因而譴谪者亦多,回視不與者,反有愧焉。

    榮辱相尋如此,士之立身不可不審也。

     景泰初,予進正本十策,且乞留中朝夕省覽,少助身心之學。

    不省,竟發出。

    越數日,戶科給事中李侃因災異上言:「近日李某所言有關聖躬,略不省覽,無恐懼修省之實。

    災異疊見,殆由于此」覽此奏,卻将予奏疏取入,謄寫一本觀看。

    禮部尚書楊甯見之歎息,一日見予曰:「吾讀崇節儉一事,殆欲下淚,乃逐條為前鑒,以為當留意行之。

    」本部尚書何文淵求稿一看,曰:「忠鲠之言也。

    」少保于謙見之曰:「人所難言者。

    」南京祭酒陳敬宗曰:「聞其題目,知為至論矣。

    」後頒君鑒于羣臣,予複采二十二君善行,(「予複采二十二君善行」,「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每君不過三四事最切要者,乞體而行之。

    景泰覽之亦不省,曰「此奏欲何為?」中官王誠曰:「欲上學此數君耳。

    」(「欲上學此數君耳」,「此數」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乃颔之。

    但流于荒淫,不複介意。

     士大夫行己交人不可不慎,若徐有貞,素行持公者少,而所交者亦然。

    及其當道,予輩持公以助之,有貞遂改前轍,不複徇私。

    其所交者,猶以平昔素情望之,多拂其意,遂以有貞為改常,從而媒孽其短者甚衆。

    向使素持公道,豈有此乎? 十二月,大學士李賢卒,贈太師,谥文達。

     按:國朝自三楊後,相業無如李賢,其得君最久,亦能展布才猷,然在當時亦以賄聞。

    嶽正自内閣出貶後召還,與賢不協,都給事張甯有時名,因言事失賢意,吏部拟二人京堂,皆補之于外,二人自是不振。

    葉盛巡撫廣東,或讒之曰:「盛自負,其文常訾公文為不善。

    」賢因以韓雍易之。

    敕曰:「無若韓雍之殺降也。

    」羅倫疏賢奪情,賢怒甚,貶之于外,王翺勸其依文彥博故事疏留之,賢謝曰:「吾不能。

    」矯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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