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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 許優待全院集議 允退位民國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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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蓋用禦寶。

    宣統帝不識不知,當然由太後作主,含淚钤印,統共蓋訖,就于清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即中華民國元年二月十二日,頒布天下。

    谕雲: 朕欽奉隆裕太後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讨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

    兩月以來,尚無确當辦法。

    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

    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于前,北方各将,亦主張于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内審輿情,特率皇帝将統治權歸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内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

    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組織臨時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内安,仍合漢、滿、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欤?欽此! 還有兩道谕旨,一道是頒布優待條件,一道是饬文武官吏,各循職守,毋生異論。

    是日北京遍懸五色旗,民國南北統一,二百六十八年的清室,已成過去的曆史。

    臨時大總統孫文,複提出最後的協議五條,交伍代表轉達北京,條款列着: (一)清帝退位,由袁同時咨照駐京各國公使,請轉知民國政府,現在清帝已經退位,或轉饬旅滬領事轉達亦可。

     (二)同時袁須宣布政見,絕對贊同共和主義。

     (三)文接到外交團或領事團通知清帝布告後,即行辭職。

     (四)由參議院舉袁為臨時總統。

     (五)袁被舉為臨時總統後,誓守參議院所定之憲法,乃能授受事權。

     伍代表即日發電,由袁世凱接着,已是滿意,自然沒有意外的争執了。

    小子有詩詠道: 帝運告終清祚覆,中華一統共和成。

     如何尚逐中原鹿,攫得全權始撤兵? 欲知老袁答複的電文,且從下回接閱。

     此回為化闆為活文字,優待清室等條件,已見《清史演義》,而此書亦萬不能不錄。

    經作者一番熔化,覺得各條文字,煞費磋磨;且于清室提出原稿,亦曾載及,愈見當時改正,不可謂非參議員之功。

    至叙及臨時政府,與參議院之關系,是為南京組織政府三月内之舉動,亦可留作一段話柄,固非漫無抉擇,随筆鋪叙已也。

    後文述及隆裕後蓋印,以及孫總統提出協議,無非為老袁屬筆,總結一詩,具見大意。

    皮裡陽秋,可于此書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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