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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回 宋教仁中彈捐軀 應桂馨洩謀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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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了發财的念頭,遂徑至蔔總巡處報告。

    蔔總巡即饬包探偵察,返報應在迎春坊三弄李桂玉家,挾妓飲酒。

    總巡乃親由出門,領着西探總目等,往迎春坊,果然手到擒來,毫不費力。

    應桂馨到了此時,任他如何倔強,隻好随同前往。

    到了捕房内,冷清清的坐了一夜。

    回憶燈紅酒綠時,狀味如何? 翌日天明,由蔔總巡押着應桂馨,會同法捕房總巡,共至應家,門上懸着金漆招牌,镂刻煌煌大字,便是江蘇巡查長公署,及共進會機關部字樣。

    巡查長三字,是人人能解,共進會名目,就是哥老會改設。

    哥老會系逋逃薮,中外聞名,應在會中做了會長,顯見得是個不安分的人物。

    蔔總巡到了門前,分派巡捕多人,先行把守,入室檢查,搜出公文信件甚多,一時不及細閱,統搬入箧内,由法總巡親手加封,移解捕房。

    一面查驗應宅住人,除該家眷屬外,恰有來客數名,有一個是身穿男裝的少婦,有一個是身着新衣,口操晉音的外鄉人,不倫不類,同在應家,未免形迹可疑,索性将所有男客,盡行帶至法捕房,所有女眷,無論主客,一概驅至樓上小房間中,軟禁起來,派安南巡捕看守。

    原來上海新北門外,系是法國租界,所有犯案等人,應歸法巡捕房理值,所以英總巡往搜應家,必須會同法總巡。

    英人所用的巡役,是印度國人,法人所用的巡役,是安南國人。

    解釋語亦不可少。

    至應宅男客,到捕房後,即派人至滬甯車站,覓得當時服役的西崽,據言:“曾見過兇手面目,約略可憶。

    ”即邀他同入捕房,将所拘人犯,逐一細認,看至身着新服口操晉音的外鄉人,不禁驚喜交集,說出兩語道:“就是他!就是他!”吓得那人面如土色,忙把頭低了下去。

    小子有詩歎道: 昂藏七尺好身軀,胡竟甘心作暴徒? 到底殺人終有報,惡魔毒物總遭誅。

     畢竟此人為誰,容至下回交代。

     ---------- 宋教仁為國民黨翹楚,學問品行,均卓絕一時,隻以年少氣盛,好譏議人長短,遂深觸當道之忌,遽以一彈了之,吾為宋惜,吾尤為國民黨惜。

    曷為惜宋?以宋負如許之不羁才,乃不少晦其鋒芒,儲為國用,而竟遭奸人之暗殺也。

    曷為惜國民黨?以黨中驟失一柱石,而餘子之學識道德,無一足與宋比,卒自此失敗而不克再振也。

    若應夔丞者,一儇薄小人耳,為鬼為蜮,跖蹻猶恥之,彼與宋無睚眦之嫌,徒為使貪使詐者所利用,甘心戕宋,卒之陰狡之謀,漏洩于一販客之口,吾謂宋死于應,為不值,應敗于販夫,亦不值也。

    然于此見民國前途,殊乏甯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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