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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回 訊兇犯直言對簿 延律師辯訟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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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坐會審。

    兇犯武士英上堂,起初不肯供認,嗣經問官婉言誘供,乃自言本姓本名,實叫作吳福銘,山西人氏,曾在貴州某學堂讀書,後投雲南軍伍,被裁來滬,偶至茶館飲茶,遇着一陳姓朋友,邀我入共進會。

    晚上,同陳友到六野旅館寓宿,陳言應會長欲辦一人。

    我問他有何仇隙?陳言:“這人是無政府黨,我等将替四萬萬同胞除害,故欲除滅那厮,并非有甚麼冤仇。

    ”我尚遲疑不決。

    次日,至應宅會見應會長,由應面托,說能擊死該人,名利雙收,我才答應了去。

    到行刺這一日,陳邀我至三馬路半齋夜餐,彼此酒意醺醺,陳方告訴我道:“那人姓宋,今晚就要上火車,事不宜遲,去收拾他方好哩。

    ”說畢,即潛給我五響手槍一柄。

    陳付了酒鈔,又另招兩人,同叫車子到火車站,買月台票三張。

    一人不買票,令在外面看風。

    票才買好,宋已到來,姓陳的就指我說:“這就是宋某。

    ”後來等宋從招待室出來,走至半途,我即開槍打了一下,往後就逃。

    至門口見有人至,恐被拘拿,又從朝天放了兩槍,飛奔出站,一溜風回到應家,進門後,陳已先至,尚對我說道:“如今好了,已替四萬萬同胞除害了。

    ”應會長亦甚贊我能幹,且說:“将來必定設法,令我出洋遊學。

    ”我當将手槍繳還陳友,所供是實。

    問官又道:“你行刺後,曾許有酬勞否?”武言:“沒有。

    ”問官哼了一聲,武又道:“當時曾許我一千塊洋錢,但我隻拿過三十元。

    ”問官複道:“姓陳的哪裡去了?叫什麼名字?”武答道:“名字已失記了。

    他的下落,亦未曾知道。

    ”問官命帶回捕房,俟後再訊。

    所獲嫌疑犯十六人,又一一研訊,内有十一人略有幹連,未便輕縱,餘五人交保釋出,還有車夫三人,也無幹開釋。

     法總巡複帶同探捕等複搜應宅,抄出外國箱及中國箱各一隻,内均要件,亦饬帶回捕房。

    越宿,再行複訊。

    又問及陳姓名字,武士英記憶一番,方說出“玉生”兩字,餘供與昨日未符,但說:“與應桂馨僅見一面,刺宋一節,統是陳玉生教導,與應無涉等情。

    ”這明是受應囑托。

    問官料他狡展,仍令還押。

    胡翡雲圈住應宅,足足三日三夜,虧得平時恩客,記念前情,替她向法捕房投保,才得釋放。

    翡雲到處哭訴,說是三日内損失不少,應大老曾許我同往北京,他做官,我做他家小,好安穩過日,哪知出此巨案,我的命是真苦了。

    這且擱過不提。

     且說應桂馨被押英捕房,當下蔔總巡禀請英副領事,會同谳員聶榕卿,開特别公堂審問,且令王阿法與應對質,應一味狡賴。

    英副領事乃将應還押,俟傳齊見證,再行複訊。

    王阿法著交保候質。

    是時江蘇都督程德全,以案關重大,竟親行至滬,與黃興等商量辦法。

    孫文亦自日本聞警,航歸滬渎,大家注意此案,各在黃公館中,日夕研究。

    陳其美亦曾到座,問程督道:“應桂馨自稱江蘇巡查長,曾否由貴督委任?”程德全道:“這是有的。

    ”黃興插口道:“程都督何故委他?”程德全半晌道:“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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